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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浪費電費無數,用外掛培養起來的帳號,正巧遇上同盟與敵對在激烈地爭奪城池,隊長一見她立刻抓進組裡:“快,上語音訊道,我們去守城。”

陳晴精神一振,立刻戴上耳麥,投身戰鬥,鎖定目標就是一通狂砍。

窗外電閃雷鳴依舊,好在她專注遊戲,恐懼之心倒淡了,只是手輕微地抖了一下。

不料,語音訊道里立即傳出隊友一聲慘呼:“喂喂,雨過天晴,你怎麼打自己人?”

陳晴羞愧難當:“對不起,對不起,我點錯了。”不想說話時,一聲炸雷響起,手又不合時宜地抖了一抖,滑鼠輕輕一點,正按上了集體返回,一組人全被她莫名其妙地帶回了安全區域,丟下另兩支同盟在敵人的包圍圈裡慘遭蹂躪,最終全軍覆沒。

陳晴這次連道歉都不及說,很有先見之明地摘了耳麥扔在一邊,果然下一秒就從耳邁裡傳來了隊長震耳欲聾的咆哮:“雨過天晴,你是豬嗎?”

陳晴:“……”

隊長:“這種低階錯誤你要犯幾次??豬都不可能掉進同一條河裡兩次!!”

陳晴:“……”

隊長:“和你這種傢伙組隊,神仙也會被你害死!”

陳晴噎住,還沒來得及說話,突然啪地一聲響,眼前陷入一片漆黑。

又跳電了,她住的這間公寓電路不太好,十次打雷九次要跳電。

雖然當時明知道有這個毛病,她還是毫不猶豫地買了下來。

因為它的價格實在便宜得令人心動,而便宜的原因是則是因為——鬧鬼!

樹妖才不怕鬼。

於是,不善砍價的陳晴毫不猶豫地買下了這套公寓,還以為撿了個大便宜,卻忽略了這個嚴重的問題——

對她來說,打雷時跳電,比鬧鬼還恐怖。

現在,她只有用雙手緊捂著耳朵,縮成一團伏在桌前。隆隆雷聲之中,耳邊猶迴盪著隊長的那聲怒吼:“神仙也會被你害死……神仙也會被你害死……”

神仙……早就被她死了!

陳晴蜷縮著身子,看著外面的漫天雨幕,心裡陡然一酸。

按說,兩千多年過去了,她已早就習慣了。

只要不觸及深埋心底的那道疤,她完全是隻活得逍遙自在的小妖。

然而,這樣的夜晚,太容易勾人憶起往事,讓她輕而易舉地回想起當年,那隻藏身在山洞裡躲避天雷的小樹妖。

那一晚,也是這樣的風雨肆虐,雷電交加。

是那個穿著一襲白衣,有著春水般溫潤面容的男子在山洞傾塌前找到了她,為她起了一個擋住風雨雷電的結界,還讓她依靠著,美美地安睡一宿。

兩千年過去了,那份溫暖,至死莫望。

黑暗中,陳晴動了動嘴角,眼裡升起了些許霧氣。

恰逢此時窗外一道閃電劃過,照亮了半邊天空。

有傳說,在這樣的夜晚,閃電劃過天空的一瞬間,可以讓人的心靈有片刻的清明,恢復關於前世記憶。這說法她其實不信,這時卻忍不住在心裡問道:

小白,這個時候,你會記起我嗎?

他每一次轉世都會與她相遇。

有時候她費盡全力尋找卻遍尋不獲,而等她疲累已極,心如死灰的時候,他卻又會突然出現。

每次相遇,她都能一眼就認出他,因為他無論經歷幾度輪迴,卻都依舊帶了那一張堪比桃花的不變容顏。也因此,他的劫,十有八九都與桃花有關——

他洞房花燭夜,春風得意,顛孿倒鳳時,不想卻撞翻了燭臺,即將點燃紗帳,

她就只能拼盡一點點低微的法術,化做一隻飛蛾去撲滅燭火,被燒焦了半隻胳膊;

他風流倜儻,放蕩不羈,竟敢與當朝權貴的愛妾偷情,差點被捉姦在床,

是她守在窗下,做他的墊腳石。以兩排肋骨被盡數砸斷換他高樓躍下安然無恙;

他拋下父母媒妁之言的元配夫人,攜了私下結識的小情人私奔,被家丁和山匪兩頭堵截,

又是她使出渾身解數,為他擺平兩路追兵,成全他的鴛鴦蝴蝶夢。

……

一世又一世,揹負詛咒的命運就早已開好罰單,他會在輪迴中越來越荒唐,越來越墮落。

而她就只能遠遠地看著,守著,等著,為他擋災,助他平安渡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桃花劫。

最後一次與他相見,還是上半個世紀。距如今也有幾十年了,算來應該是新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