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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她先是試著在上面灑了些墨水,她嘖了一聲,轉身去找抹布,等她拿著抹布回來後墨水已經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幾頁看了看,聳聳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錯了一樣。然後她坐下來開始寫‘日記’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湯姆了,我還給他帶了一束花。直到現在我都無法相信他已經離開了我。

一開始日記沒有變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筆記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寫上幾句話,述說著她對湯姆‘失蹤’或‘死亡’的不安和無法相信,以及她對他的思念。

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來過之後,她過了幾天才把這件事寫上去。

今天家裡來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女巫。湯姆也告訴過我他是個巫師,可是我從來沒當真。我以為他只是在開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師的魔杖還是什麼的,攻擊了我。她說湯姆失蹤了,我想從她嘴裡問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卻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湯姆留下來給我的藥,我想,湯姆說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現在在哪裡呢?

他真的死了嗎?

還是被其他的巫師抓走了呢?

希望那個女巫能再來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可能還活著。

如果他真的還活著,那我將再也沒有什麼別的要求了!

願上帝保佑湯姆。

又過了幾天,在一個深夜,她再次坐在書桌前對著日記本抒發她對湯姆的愛情的時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驚呼一聲,接著那一頁緩緩浮現出一行優美的幾乎可以當成標準的書寫體英文。

——她可是從來沒寫過湯姆寫下的任何一句話或一行字。看來他的字寫得不錯。

‘葆絲。我是湯姆。’

葆絲停了十分鐘才繼續寫:

‘湯姆?這是我在做夢嗎?還是魔鬼的遊戲?不管是什麼,感謝上帝讓我還能見到你!湯姆,湯姆,你怎麼能離開我?’

‘葆絲,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能告訴我更多嗎?我一定會回到你的身邊的。我的小可愛,我怎麼捨得離開你呢?’

葆絲盯著那個‘小可愛’看了一分鐘,渾身雞皮疙瘩亂冒。要麼是湯姆還沒想起來她是誰,要麼就是他在製作這本日記的時候早把她忘乾淨了,那時他們應該還沒有在小漢格頓重逢。她個人認為是第二種。

‘湯姆!湯姆!’葆絲實在寫不出更肉麻的話了,只好一直寫他的名字,這更顯得她的激動,不是嗎?

然後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從重逢以來的所有事都寫出來了。這個重逢指的是他們在醫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個‘失憶’的人呢。

當她寫出他們已經結婚,並且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她明顯感到日記中的湯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繼續給她寫回話。

她當然又是一通的使勁叫他的名字。

‘湯姆!湯姆!你為什麼不回答我了呢?別再離開我!’

日記中的湯姆開始訴苦。

‘葆絲,我的葆絲。我當然不會離開你。可是我現在非常的虛弱,如果可能,我願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離。’

哦,這幾乎是順理成章的。葆絲接下去寫道:

‘那麼我怎麼樣才能幫助你呢?湯姆,湯姆,我多想快點見到你。’

——是的,她確實想見到他。哪怕是日記本中的他,這種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見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區別在於她期待著見到瑞德並狠狠的親吻他,而見到湯姆之後,很難說她是想狠狠的打他還是再給他一槍。

她等著他說要帶她到日記中去,兩人好見面。結果過了很長時間,他卻寫下一個地址。

破釜酒吧。

葆絲按照湯姆寫在日記上的地址找過來,發現旁邊是一間百貨公司,另一邊則是個裁縫店,他所說的那個地方是一個拐角的牆壁。

葆絲趁著人群不注意,對著牆壁直直撞了過去。她緊閉雙眼,作好了撞到牆上的準備,可是等她再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在一個昏暗的酒吧裡頭,牆角擺著幾舊破木頭桌子,吧檯前有一個男人,他奇怪的打量著她。

“嗨,夫人,你是誰?”他說,一邊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個麻瓜?你是怎麼進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