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坦白,則因罪名成立各判十年。
面對這樣的抉擇,甲乙各自的最佳選擇就是坦白,即最符合他們個體理性的選擇。但對兩人整體來說,卻是一個最差的結果。
甲乙兩個罪犯的典型囚徒困境
甲:坦白甲:不坦白乙:坦白乙判10年,甲也判10年乙獲釋放,甲判15年乙:不坦白乙判15年,甲獲釋放乙判1年,甲也判1年
從這張表中可以看出,甲乙的最佳選擇是“都不坦白”,這樣二人可得最優結果。
但囚徒困境的奇特之處在於,如果甲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他的最佳選擇卻是“坦白”:
第一章八、與競底相關的理論闡述(4)
A。如果乙也坦白,甲只要判10年,比不坦白的判15年要優;
B。如果乙不坦白,甲可以馬上獲釋,也比不坦白的判1年要優。
因此甲當然會選擇“坦白”,同理乙也會選擇“坦白”。
但兩個人都進行最優的選擇,卻得到了最差的結果。
李志強和他的對手張志強就面臨著囚徒困境:如果兩人都選擇生產高價格、高質量的電話機,那麼兩人的公司都能發展;而其中一人生產高質量、高價格的產品,另一人則以低價格、質量很勉強的產品來搶奪訂單,那麼只有後者能生存,前者將倒閉;如果兩人都選擇生產低價格、質量勉強的產品,那麼他們雖然都能生存,但日子將過得很艱難。
李志強在這個囚徒困境中作出了他認為對自己最優的選擇,也就是生產低價格、質量勉強的產品,同時非常艱難地生存著。
李志強與其對手張志強的囚徒困境
李志強:低價格勉強的質量李志強:高價格高質量張志強:低價格勉強的質量李難以發展,張難以發展張一家獨大,李不能生存 張志強:高價格高質量張不能生存,李一家獨大李公司發展,張公司發展
顯然,李張二人的最佳選擇是走“高價格高質量”,這樣二人可得最優結果。
但李志強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他的最佳選擇卻是“低價格、勉強的質量”,同理張志強也會選擇“低價格、勉強的質量”。
兩個人都進行最優的選擇,卻得到了最差的結果,這就是競底。
案例:美國的猶太人店鋪和中國餐館,在遇到劫匪時的不同策略和後果
囚徒困境在競底人群中極為普遍,即使是在海外的華人,也常常可以見到。
阿儀一次到美國旅遊,在一家中餐館吃飯,不巧碰到劫匪持刀搶劫老闆。老闆把錢櫃裡僅有的兩百美元全給了他,劫匪走後,阿儀力促老闆報警。老闆說:“報警也沒用,警察至少要半個小時才到。”
阿儀在國內聽說美國警察效率很高,案發三五分鐘即可趕到現場,她馬上撥911報警。警察果然半小時後才來,而且只是做了個筆錄,就不吭不哈地走了。阿儀在背後大罵美國警察渾蛋,但老闆卻幫著警察說話:
“唉,美國警察既稱職,又不受賄,我們中餐館受搶劫時,他們也是在三五分鐘之內就趕來,當場把劫匪抓住,可我們害怕報復,都不願站出來指證劫匪,警察只好把強盜當場放過,後來他們就對中餐館的報警不熱心了。”
而在旁邊猶太人開的店鋪,劫匪更是不敢輕舉妄動,因為他們在遭劫後,不但立即報警,還督促警察辦案,如果認為警察辦案不力,還會合夥出資懸賞緝拿劫匪,所以劫匪也就不搶猶太人。
這條街上只有一家猶太店,而中國餐館有十多家,可劫匪只選擇人多勢眾的中國餐館動手,而且過了幾天照樣又來搶。
阿儀在美國中餐館看到的現象,實際上在國內也很普遍:2008年深圳海事局書記林嘉祥猥褻少女,儘管有大量旁證及林本人的言行表明“猥褻成立”,但司法部門最終競底式地判決林無罪,這無疑將助長今後類似事件更多發生。
我們不禁要問:是誰讓我們走進囚徒困境的局面呢?
囚徒困境的一個最關鍵點,是警察可以根據甲乙的情況,調整對坦白或不坦白兩個情況的判罪年限,正因為警察掌握了這一主動權,他才可以對甲乙二名囚犯競底。
而在李志強和張志強的囚徒困境中,扮演“警察”角色的,是掌握行業核心技術、產品的國外供應商。如在中國的PC產業中,聯想、TCL、方正、海爾等等,就是“囚徒”,而英特爾、AMD就是“警察”,這些“警察”制定了行業的遊戲規則,讓“囚徒”們身處困境,不斷地彼此競底,以便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