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三天之內沒問題,於是就問起了那些固定簽單的客戶怎麼運作的事情。老闆不但說到時會把這些客戶的名單全給我,而且傳授給我怎麼才能籠絡住他們的秘密。”
蘇明陽點頭說:“這些都是必須告訴我們的。”
張明說:“老闆還和我說起了房租的問題。飯店這座大樓一共五層,產權屬於商業局的,一層和二層是龍江美食府,三層是金星舞廳,四層和五層是新華書店。一層和二層的飯店每月租金是1萬元錢,一年12萬。租房合同籤的是8年,上打租半年一交。現在合同期過了4年,還有4年的時間。每年根據市場的變化,房租可在上一年的標準上上浮5%――10%。8年合同期後,優先與龍江美食續簽。上半年的租金老闆已經交完了,現在還剩2個半月的房租,這些錢都包括在轉讓費裡了。”
蘇明陽一聽房租可以一個大問題,如果房租合同到期之後商業局不租給他們怎麼辦?而且商業局還可以卡他們的脖子,說不租給你就不租給你,因為那個租房合同是與現在的老闆簽訂的,與你們無關!投入的那麼多錢不是打了水漂!想了想說:“張明,如果咱們要兌這個飯店的話,必須與商業局重新簽訂一份租房合同,否則我們是會吃大虧的!”
張明說:“我也跟老闆提出了這個問題,他說會透過關係幫我們搞定商業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