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和狗的祖先相愛後繁衍了我的祖爺爺太爺爺爺爺一直到我,我身體裡至少流著一半狼的血,DNA怎麼區分?況且,狼和狗同屬犬科類,本身DNA差異就不足0。01%,你說,如何檢測出我是狗還是狼?除非你行賄,到時,可別怪我告你做偽證影響司法公正以及誹謗罪等!
他幾乎崩潰,號啕道,我究竟遇到怎樣的對手!
我拍著他的肩膀說,為什麼執著於和解你我主人的過結呢?那是她們的事,由她們自己鬥去,我們繼續做我們的朋友不好嗎?
他咆哮道,不好!因為女主人輸了,就意味著我輸了!你知道嗎,為了此次演唱會,我練了多長時間?而你卻輕易地拿走了原本屬於我的一切,屬於我的夢想和屬於我的無限光榮!這公平嗎?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我是隻貨真價實的貴族寵物狗,而你只不過是一隻來自北方的草原狼,你有什麼資格和我爭做一隻萬人景仰的明星狗!不公啊!!!……
望著他歇斯底里的樣子,我終於明白他下午的時候,為什麼說自己的未來是帝王將相,其實所指也不過就是隻萬人景仰的明星狗而已。
他拉扯著我的胸襟狂吼道,為什麼是你!?
我說,帝王將相寧有種乎?你做得,我就做不得?
他慢慢鬆開手,口中不停呢喃,帝王將相寧有種乎?……一路恍惚的離去。
望著他逐漸被黑夜淹沒的背影,“帝王將相寧有種乎”的聲音依然清晰可聞。不知他何時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
帝王將相寧有種乎?的確,帝王將相沒有種乎,但帝王將相有運乎,這運就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能耐。以帝王的水平來看,他想當一隻萬人景仰的明星狗,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他是那麼執著的相信帝王將相寧有種乎。
我也該回去了。在歸途中,我驀地意識到,我在顫抖,在劇烈的顫抖,在茫茫的城市黑夜裡有所迷失。這是怎麼了?我想我是知曉答案的。
第十一章 決殺江湖
我完全不懼帝王是假的,他怕得不到想要的,而我更怕失去所擁有的,這就註定了在這場還未開始的決鬥中我就已經輸了。
赴約還是毀約?
我已是第三次陷入這兩難的境地。帝王已然把我作為阻礙夢想成真的唯一絆腳石,自從上次在衡山電影院門口攤牌後,他放棄了在智力上與我對抗,而轉為體能上的決鬥,輸者要為贏者做一件事(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做什麼事了)。我當然不願應戰,我現在是多金貴的身份,和他決鬥不論輸贏對我都無利。問題是帝王咬住了我,一再強調他我之間的深仇大恨必須有個了結。天啊!我到底跟他有什麼深仇大恨,無非就是運氣到誰家的問題。倘若帝王今天有我的成就,我對他絕不會有刨祖墳的敵愾。
第一次帝王對我下戰書態度傲慢,說什麼你我一戰定能成為千古佳話,王和寇都將被載入史冊。來吧,是英雄的就接招!我在電話裡毫不留情的駁斥他說,你有什麼資格和我決鬥?莫非你想利用和名狗鬥毆達到自我炒做的目的?那我成什麼了?成為可以被任何妄想成名的狗踐踏的捷徑,我才不會這麼傻叉。況且,決鬥的含義是為一個相持不下的利益而進行的野蠻式的分配,但你我之間並沒有相持不下的利益啊。實際情況是你窺視我的利益,這就不是決鬥的性質了,而是強盜對優良公民私產的粗暴掠奪,說白了就是犯罪!就是踐踏法律!
第二次帝王對我下戰書態度卑微,乞求我恩賜與他一戰,並且承諾不論輸贏都支付我一筆絕對可觀的出場費。先支付一半也可以,當然輸贏的規則不改變,還是輸者為贏者做一件事。我在電話裡極盡嘲諷說,這可是變相的地下賭博啊!一樣會受到人民警察的嚴厲打擊。我是名狗可丟不起這個臉,再則對我的無形資產也具有毀滅性的打擊。我與企業簽定的《形像代言協議》上明確寫著:鼕鼕先生任我司形像大使期間,其完美形像應加以全面保護,若有自毀形像的違法亂紀之事發生(包括酗酒、吸毒、賭博、嫖娼、鬥毆……共23項),本司將有權單方面取消本協議,並保留索賠之權力。而你帝王呢?相對我言不過是個無產階級者,大不了陪條命的成本!
第三次帝王對我下戰書變成十足的恐怖分子,一開口便破罵道,給你臉不要臉,以為自己還真是個什麼鳥人物!現限你三日內接下戰書,不然後果連我都不敢想像!老子就把話撂這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誰擋老子路老子叫滅誰,遇魔殺魔,遇佛殺佛!……我捂著耳朵朝電話裡嚷道,有點現代城市狗的精神文明好不好!別瘋狗似的看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