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汝坐在會客室的沙發上,抱緊雙臂,說:“我不想見他。我不想看見他現在的樣子。一點都不想。”
秦牧:“那為他辯護的事兒,你考慮得怎麼樣了?他很堅持。”
沈星汝:“你告訴他別再做夢了,那簡直是天方夜譚。條件根本就不允許。”
秦牧:“那倒也不是。我仔細算了一下,公安機關從立案到移送檢察院是兩個月,檢察院收案到起訴最長時間是六個半月,包含兩次退偵三次延長,但是通常用不了這麼久。不過到法院那邊一切就難說了,現在法院人手越來越不足,排案排不開。這種涉及到人命的大案要開多少次庭誰也說不準,我之前做的案子有的幾年都沒判下來。就算是我們按一般情況來說,一審三到六個月,二審怎麼也要兩個月,最高院死刑核准還需要兩個月吧……”
秦牧說到這裡自覺不妥,連忙改口:“就算到二審吧,其實時間差不多是夠的。而且這種案子中間變數很大,說不定就延期了,那我們就有更多的時間。”
沈星汝嘆了口氣,說:“我對我自己沒信心。我覺得我考不過。”
秦牧:“別這樣說,我們律所裡好多律師都不是法學專業出身,想當律師就自己報班去學,然後考過了司法考試。你是科班出身,還是研究生,比他們基礎好多了。”
沈星汝:“可是隻有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了,要記的知識點太多了,我感覺自己腦子也沒有小時候好用了,經常感覺心力不足。”
秦牧聽出了一點端倪,勸慰道:“你已經開始複習了?放心,你肯定沒問題的。我們當時司考的時候,說是準備了小半年,其實就是考前的那個暑假複習了倆月。”
考前的那個暑假……
不提還好,提起這個事兒,沈星汝就想起當年的種種。
這根刺兒埋進血肉裡這麼久了,拔出來要命,任它存在,卻是每碰一下也還疼得要命。
舊日戀曲是很容易重溫的,因為太熟悉了,容易沉浸,容易代入。
每一個音符,都記得在哪裡。
可是舊日的傷痛,也忘不了。
看見那個人,或者有人提起與他有關的一切,都彷彿會再次打回十八層地獄,再受一遍當初的種種酷刑。
有些沒有心肝的男的會覺得,想那麼多幹什麼呢?從現在開始好好在一起不就好了嗎?
不是啊,他離開之後的每一天,過得如何痛苦都歷歷在目,恍如昨日。
那些日子又算什麼呢?
恨他欺騙、恨他背叛、恨他離去,那恨有時比愛更甚。
兩者攪和在一起,不分你我,拆也拆不開。
在眾多法學理論中,有一則名為毒樹之果。
就是說如果調查過程中,取得證據的手段有瑕疵甚至是採用過非法手段,那麼收集到的證據就不可信,在隨後的訴訟審理過程中就不會被採納。
當初米國非常有名的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的辯護律師就是利用這個原則質疑辦案警員取得證據的手段有瑕疵,從而使得重要的證據沒有被法庭所採納。
沈星汝覺得,她跟修遠之間的感情就是毒樹之果。
她相信他愛她,最愛她,甚至只愛她。
但是建立在欺騙和背叛上的感情,就像是毒樹上結出的果子,摧枯拉朽一般瓦解了她對這個世界的信任,也讓她始終邁不過去心裡那個坎。
沈星汝突然覺得好累,她只能起身告辭。
秦牧覺得她臉色不太好,提出來開車送她回去,被她婉言謝絕。
沈星汝還不想回家,她得去喝上一杯。
連日來,她又看案卷,又要複習,點燈熬油,晝夜顛倒。
白天犯困,晚上失眠,不喝點的話,今天晚上的睡眠又成問題。
她可不想一動不動地躺在床上無法入睡,任憑痛苦的記憶一遍一遍地將她凌遲。
沈星汝早做好了打算,今天出門前就想著不能清醒著回去。
她沒有開車,而是改為搭乘地鐵去找秦牧。
14號線東段,貫穿朝陽區南北。
她好久都沒有坐過地鐵了,印象中好像也就大學的時候跟同學們一起出遊才搭乘過那麼一兩次。
不過,真的覺得好方便啊,不是上下班高峰期的時候,人不多,還有座位。
沈星汝覺得以後節省油錢,多嘗試一下公共交通也不錯。
節衣縮食的日子必須過起來了啊。
但是走出秦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