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為15。27億元。
農貸的增加對農業生產無疑是一種促進,只是相當大的部分被地主富農土豪劣紳所壟斷,而沒有落到農民手中。除堅持農業合作社運動外,國家還採取免收田賦等措施鼓勵農民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據統計,水稻的種植面積1941年為2164。9萬畝,1942年增加到2553。2萬畝;棉花種植面積1941年為1261萬畝,1942年為1529萬畝。
第三是進一步強化戰時金融統制體制。國民政府的戰時金融統制體制在1939年9月以“四聯總處”改組為標誌已初步形成。它統制了全國貨幣的發行、貼放、匯兌和物價調整等。但貨幣發行仍未集中。
1942年5月,“四聯總處”理事會透過了“中中交農四行業務劃分及考核辦法”,規定中央銀行的業務主要是發行鈔票、代理國庫、統管外匯、匯解軍政款項及調劑金融市場;中國銀行的業務主要是受中央銀行的委託辦理國外款項收匯和發展國際貿易與投資;交通銀行主要辦理工礦、交通及生產事業的貸款與投資;農民銀行主要辦理農業貸款與投資。經過這次業務劃分,為把貨幣發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打下了基礎。1942年6月,“四聯總處理事會”又透過了《補充辦法》,進一步規定銀行存款準備金只能由中央銀行收存,為中央銀行獨家發行貨幣完成了最後準備。1943年3月,國民政府釋出“限制四行發行鈔券,改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的指示,標誌著戰時金融統制的最後完成。這種戰時金融統制體制,為穩定國家金融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發行權的統一,又為國民政府依靠發行新鈔來彌補財政赤字大開了綠燈。
第四是繼續強化戰時財政稅收措施。由於歲出的增加和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