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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

,穿的還是從大唐世界帶著的布衣,是沒有一點仙元波動的布衣,夥計瞧不起李飛也是正常。

若是以前的話,李飛遭受這樣的待遇,或許會發火。

想當初李飛剛從神鵰世界回到現實世界的時候,意氣風發,活脫脫的一個暴發戶啊。去珠寶行賣金子,就因為那店員瞧不起自己,李飛差點沒有拿金磚砸她。

可是如今,李飛經歷了這麼多事情之後,早已經不是那種初出茅廬的熱血青年了。

他明白了一個道理,沒有實力的人,不管在哪裡都不會受人待見,就說鳳韻若不是看中了自己的潛力,會這麼幫自己?

就算是袁金炎,李飛認為這個是個可交之人,若不是自己有潛力,袁金炎也不會幫自己,甚至可能殺了自己,畢竟當初自己也算是挾持過他。而以他的底蘊,要殺當時不過入道初期的自己也容易。

面對這夥計的嘲諷,李飛只是不以為意的笑了笑,就準備從空間戒指裡面拿出靈石,買下這《狂風劍典》。

便就在此時,一個芊芊的玉手搶先一步將這記錄著《狂風劍典》的玉簡拿了起來。

李飛轉頭一看,這卻是一個身段姣好,面容可人的女人。這女人身邊還有一個男人,卻也是一個翩翩公子,倆人都是地仙巔峰的實力,走在一起倒是相得益彰。

只見這女人笑道:“呵呵,一萬靈石對你來說也許幾百年都存不夠的,這不是你能夠買的起的。”

女人身邊的男人看了李飛一眼,不屑的說道:“子鶯,何必跟這散修多說話,這《狂風劍典》不錯,雖然它只是一本劍法,但也算是頗有特色,講究速度奇快。你的《萬麗玉典》雖然是六級,但速度是弱點,這《狂風劍典》剛好對你的《萬麗玉典》有借鑑作用,不如我買下來送你可好?”

這名叫子鶯的女人笑道:“也好,那就謝謝金戈師兄了。”

倆人言語間卻是對李飛視若無睹,卻是忘了這《狂風劍典》本來是李飛看中的。

第四百四十七章 要改變了

無論在哪裡都有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李飛也犯不著跟這對男女計較,而是直接拿出了九千靈石和鳳韻給的金令,笑道:“夥計,這《狂風劍典》我買了。”

夥計見到金令神情一愣,連忙點頭道:“額,好…是……”

他連忙接過靈石,將記載著《狂風劍典》的玉簡雙手遞給了李飛,他之前瞧不起李飛,現在生怕李飛找他麻煩,這在仙界一點都少見,得罪了一個自己惹不起的人,反過來被別人教訓是很正常的。

好在李飛似乎對此很不以為意,接過玉簡便轉身離開了書樓。

“子鶯,你常年在萬麗城,知道這人是誰麼?居然會有萬麗拍賣行發放的金令……”

“我也不認識他……”

看著李飛轉身離去的背影,這一刻這原本看不起李飛的這對自我感覺良好的男女的表情瞬間變的很精彩。

這男的名叫林金戈,是樂山派的出色。女的名叫鳳子鶯是萬麗齋的出色,在樂山一帶,她們的地位比之一般的修仙者的確要高上不少。

李飛拿出九千靈石,這對男女還不覺得有什麼,畢竟九千靈石雖然多,但這對男女也不是普通人,也不會讓他們覺得驚訝。

讓他們驚訝的是李飛而後拿出的金令,這是萬麗城拍賣行聯合萬麗城幾乎所有的商家共同發行的,不但物品給萬麗城商家的時候可以多一成靈石,而且在萬麗城幾乎任何一家店鋪買物品的時候都可以少一成的靈石。

如此珍貴的東西,自然不能濫發,在萬麗城總共才發行了不到一百面,只有真正有地位的人才可能得到,這是身份的象徵,就算是一般的天仙都是沒有的。這金令是他們萬萬不可能得到的,

可李飛不過一個地仙初期,居然拿出了一面這樣的金令,就說明著李飛就算不是地位崇高,他起碼也認識一位萬麗城地位崇高的人,而且還很熟悉,熟悉到那位擁有金令的人,居然會把金令借給李飛使用!

可笑的是他們居然還敢看不起李飛。

這邊,李飛出了書樓直接回到了客棧自己的房間,吩咐小二不要讓人來打擾之後,李飛便開始盤膝而坐,研究玉簡當中的劍法了。

在城裡的客棧裡面都會有防禦陣法,一般而言只要是在客棧裡面休息,沒有房客的允許,店家和別人都不會來打擾,這是仙界不成文的規矩,除非是仇家。

但李飛在萬麗城並沒有仇家,或者說他有仇家,他殺了樂山派的人和玉冰派的人,但他們都不知道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