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隨便打量了一下這個店裡的服飾,還真是應有盡有,從小款到大款,從偏宜到價高,從僕素到華麗,只有你想要的,沒有你看不上的。那小孩說這家衣店是城裡最大最好的,看來說的一點都沒錯。
不過掌櫃親自介紹的那件,就不怎麼合明志的心意了,雖然華麗,不過不是勁裝,穿在身上要盡情的施展,那就困難多了,這顯然不是明志想要的。
掌櫃見明志不答,又開始介紹起其他的來,這時他學的聰明瞭許多,不再麻目推銷,而是找準明志目光的落點,開始有針對性的介紹,果然是個老行家。不過還是沒入明志的眼。
花錢就是上帝,有錢當然是挑剃的,所以掌櫃也顯得很有耐心,忽然注意到明志身上所穿的樣式,頓時心知肚明,喜道:“我知道客官喜歡那種款式的了。”邊說邊拿衣勾,勾下一件最上層的衣服,款式和顏色跟明志身上所穿的相差不了多少,既然掛在最上層,這價錢自然不偏宜。
明志點了點頭,微露滿意的笑容。
掌櫃大喜,做了個恭敬的請手式:“客官請到試衣間穿試一下,看滿不滿意。”
明志穿戴好衣服,從試衣間走了出來,這件衣服確實合身,張馳有度,也算是滿意了。
掌櫃擅於察顏觀色,一看到明志的表情,便知道一樁買賣要做成了,然後又費了一番唇舌,誇獎這件衣服有多麼的適合明志,那話講的一套一套的,恐怕死的都能給他說活了去,沒辦法,誰叫人家是做生意的,不過這種態度還是值得嘉獎的。
“掌櫃的,麻煩再替我挑一件適合女子穿的衣服。”明志說著,必竟這一次趕回薩瓦爾城,目的是為汶萊挑選衣服,不能總想著自己。
又來了生意,你說掌櫃能不樂呵嗎?
“客官,不知你要為什麼樣子的姑娘挑選衣服?”掌櫃躬著半個身子,殷勤的招待著。
明志環顧四周的衣服,說道:“年紀大概二十出頭,中等身材,身體偏瘦,還有顏色為淡黃色,質感要柔軟而且要薄,穿在身上要舒服更要保暖除溼,價錢一定要最高的,最好能配得起大富人家的千金。”明志侃侃的說著,對汶萊的印象都透過挑選衣服說了出來。
掌櫃笑道:“客官這麼細心的挑選,而且說的這麼仔細,這位姑娘一定對你很重要,是不是你的娘子?”
明志一愣,若不是掌櫃的提醒,他還不知道,自己原來對汶萊這麼注意,以致她身上的每一個細節,自己都瞭如直掌,他如今已經喜怒不形於色,淡淡的說著:“不是,只是一個朋友而已。”
掌櫃不是查戶口的,心裡明白就行,自然不會追問,他的目的就是做生意,賣出價高的衣服。
明志知道汶萊這個人非常的挑剔,若是買回去的衣服不合她的心意,肯定給她找到藉口故意不放過自己,所以這件不合適那件不合適,挑了好半天,也忙活了掌櫃。
掌櫃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嘴上不敢吭聲,心裡已老大不情願:“這位客官的要求還真高。”沒辦法,開門做生意,什麼都得聽顧客的。
“客官,你看準了哪一件,快給我說說。”掌櫃見明志的眼睛朝著靠裡的一件衣服瞪的出神,開口問著,他自己若看上眼了,也免得自己費事了。
明志道:“麻煩那件拿下來給我看看。”
掌櫃連連點頭:“客官真是好眼力,這件是本店新進的最新款式,價格最貴的,聽說是東都大國皇室的款式,穿在你的朋友身上,顯得你朋友像個公主一樣,很引人注目的。”
東都大國皇室,看來這件衣服確實適合汶萊,“好的,就要這件了,好好的替我包起來。”
掌櫃忙即點頭,500個金幣的生意這麼快談成了,真是遇到了貴人。
就在這個時候,明志忽然眼睛一斜,看到一個黑影在衣店裡穿行,這黑影速度雖然不快,但已經逃過了掌櫃這樣普通人的視力範圍,沒有被他發現。
“掌櫃的,你店裡還有其他的人嗎?”明志好奇的問著。
“沒有,店裡就我一個人,又是掌櫃又當夥計,辛苦歸辛苦,不過也值得。”
明志“哦”了一聲,可以肯定,剛才的那個黑影一定是圖謀不詭,一件衣服微微瀲起,然後放下,那個黑影閃入衣架去面。
明志當沒有注意,藉著去挑選衣服的時候,掀起了那件衣服,不過那個黑影很機靈,很快躲到別處去了,速度很快,也只有明志能看得出來。
明志見那個黑影人,看著開著的抽屜裡放著金幣卻視若不見,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