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假虎威一下好了。朋友來北美六年了,從來沒用到過那身衣服,上面的褶子活脫是掛出來的。
到了二試頭天晚上,那公司又在八點來鍾打來電話,通知我面試地點從溫哥華改到了列支文。我又不想去了,那麼大老遠的,如果真到那裡去上班,哪裡還有時間做飯上網。當家的適時地又說,萬一人家一年付你十萬呢。是呵,培訓經理的,掙那麼多也不過分。
第二天,天氣奇冷,我可不想穿著單西服就出門了。女兒問我:“媽媽,你翻箱倒櫃地在幹嘛啊?”我在找魚目混珠的衣服啊。終於找到一條咖啡色的燈絲絨褲子,配上一件灰色的毛衣,外面好歹套上呢子風衣,再繫上一條黑底白點的長圍巾,看上去至少不像逛街的樣子了。
列支文,Richmond,香港人愛叫它富貴門,是一個挨著溫哥華的島,大概比較符合某些地區移民的島民文化或者思鄉情,所以香港人天天喊著要把列支文建成加拿大的港島,上海人則宣稱漁人碼頭是溫哥華的外灘。這裡的華人佔總人口的一大半,不說英文什麼事兒都能辦了,很多人專門從西雅圖開車來吃中餐,可見一斑,白人說列支文是中產階級的中國城。這時發現了,管你香港還是臺灣,你們聚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