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起了詳細的解釋。
“首先,主審與官訴以及陪審不是疊床架屋,而是將普通主審官的職能一分而三。”
“哦?一分而三?”
對李信將主審官職能一分而三說法呂四臻感到很新奇,又有幾分不屑,如此做還說不是疊床架屋,明明一個人能幹的事,你偏偏給分成了三個人,是嫌事情不夠拖沓,意見分歧不夠小嗎?但臉上卻流露出一種恍然的神態,頻頻點頭。
李信卻對呂四臻肚子裡的腹誹毫不知情,仍舊不厭其煩的解釋著。
“之所以將一個人的差事分成了三份,歸根結底還是為了這公平二字。一個人的能力與見識畢竟有限,對案件的看法往往又受制於成長經歷,個人好惡等一系列主觀因素,如此做即可最大限度的做到公正,公平!”
呂四臻指著條文上的陪審人員,“所以,決定最終判決的陪審人員,李將軍一共設定了十一人之多?”
“正是此理。”
“李將軍所列條文上並沒有寫陪審人員的名單,不知陪審人員須從何處選拔?”
呂四臻刨根問底,李信擊掌稱讚。
“呂大人正問道關鍵處!關於陪審人員的選擇範圍,李信的建議是依被告戶籍而定。”
“若再具體些呢?”
“比如張石頭,他雖為軍將,卻是高陽民籍,自當由民籍中甄選。”
民籍中包含了儒籍、生員籍、陰陽籍等,難道如此廣大的範圍均可嗎?呂四臻對此不以為然,卻時時提醒自己,不管如何都隨著他鬧去,到時候自有朝中大臣。若說民籍也不是能隨便選的,下至農民,上至內閣首輔,都在民籍之列,若是選了一群目不識丁的白戶來,朝廷豈不顏面掃地?
不過呂四臻就算心懷鬼胎的配合,居然也有板有眼。
“能否再煩請李將軍再羅列一個陪審人員甄選的細則?”
如何不能,李信思量一番當即口述,一旁書辦則埋頭記錄,將李信口中的一二三四一字不落的都記錄了下來。不消片刻,書辦將一篇墨跡淋漓的細則交與呂四臻。呂四臻上下看了一遍,甚為滿意,亦佩服李信驚人的想象力,此等法子還真是別出心裁。
然後,呂四臻將細則放好,又指著其他名目,求教名單的選擇範圍,李信又條條口述,直到快日落西山,才算完事,再看桌上已經積滿了厚厚的一疊。
次日午時,這厚厚一疊的內容便被以八百里加急送到了京師,幾乎在一夜之間便又傳遍了京師官場。
內閣大堂中,閣臣們紛紛傳看著這份簡直令人匪夷所思的審訊辦法。
“荒唐,荒唐!勘驗審案本是官員職責,他李徵西如此,豈非藐視朝廷法度?”
說著又逐行指斥,“看看這裡,審訊最終判決由十一人陪審商議,取意見佔多數者決之,這是要幹什麼?大事向來不賴眾謀,而在獨斷,若是一群人亂哄哄,吵上個一年半載,三年五載,難道還不結案了?分明是那廝拖延案情的伎倆。”
也有人態度頗為曖昧,“也不盡然吧,李徵西口口聲聲標榜公平,他如此做還真是個法子,至少……”那位發言的大臣頓了一下,這才繼續說道:“至少在最大限度上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此人眼光果然不俗,這套辦法本身就是為了從最大限度上避免使無罪之人受無辜之刑,李信之所以沒在說明中提出此點來,還是為了避諱與張石頭的關係。
豈知有人立即冷笑道:“冤枉好人?我看是姑妄歹人罪犯。”
“李大人此言差矣,此法雖然增加了懲治罪犯的成本,卻使無辜之人少受無妄之災,當說這李徵西還是有仁心的。”
“哼!天下人若都是周大人這般想法,恐怕大明江山也不會亂成今天的樣子……”
此言一出,剛剛還談興正濃的大臣們突然都冷了場,大堂中頓時鴉雀無聲,話題突然被扯到了忌諱上面去,若是多說一句,少說一句,萬一被有心人利用了,鬧不好是有殺身之禍的,須知禍從口出的例子層出不窮,嘴巴沒門的官員,有多少人吃了這種暗虧,比比皆是。
眾位大臣的眼光此時便齊齊的投向了一直沉默不語的兩位內閣大學士張四知與薛國觀,兩人卻如老僧入定一般,彷彿眾人的議論與他們無關,事實上也的確無關,不過是地方上一件涉及到軍將的怒殺姦夫淫婦案,還真勞動不上朝廷的諸位大臣們勞心費力。
其實,眾人所關心者,無非此事牽扯到了一向是朝廷風暴眼的最具爭議之人,山西鎮總兵官徵西前將軍李信,而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