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說:他們使用管制刀具,不是兇手是什麼?
何無畏說:那我這胳膊誰砍的?
所長太遠,根本聽不到。
三虎卻眯著眼睛:你暴力抗遷,企圖自殺。
何無畏暈了過去,暈死之前,還從泥裡把那隻斷手裝到懷裡。
我帶著畢然他們使勁逃回去,見高姐正在捶打著菜刀妹的院門,菜刀妹在裡面大喊:放我出去。我一看,她家院門不知為何被一把大鎖從外面鎖住,人出不來。
看來拆遷辦是分化瓦解的,對我跟菜刀妹這種,暫時還不動手,對於何老四、唐巧珍、區長春,則嚴厲打擊。
這天晚上丁香街的狗一直叫著。油條房裡,我們悶悶地抽著煙,想著剛才血肉模糊,我說:老子從此之後再也不吃毛血旺了。
那十幾個兄弟很快放回來了,個個蔫得像膽摘除一樣,何無畏還在醫院接肢,醫生說即使接上也是個半殘廢。何老四快瘋了,大罵兒子何無畏,龜兒子從小就喜歡到旁邊假肢廠抓青蛙切下腿腳烤著吃,這下報應了,安上假肢了。
何家去分局報案說派出所眼睜睜看城管行兇,分局領導很重視這個案子,說一定要好好調查。
何家去法院起訴,法院強調:中央三令五申不準強拆,一定火速蒐集證據,早日立案。
李可樂抗拆記 三(7)
何家還去找了報社,報社總編氣得把杯子都摔了,然後說:人大法工委正在謀求改進城市拆遷管理條例,我們要順勢而上,馬上派記者來深度報道。
三天後,分局領導專門把何家找去,據瞭解,片區內沒有強拆,只有正常拆,丁香街還在價格協商階段,拆遷並未開始,更不涉及強拆。至於那天晚上,是臨時性街頭鬥毆,經查,剷斷何無畏胳膊的那人屬於臨時聘用人員,現已失蹤。
三天後,法院拆遷庭庭長表示:證據不足,不予立案。何老四泣不成聲:那隻斷掉的手,是證據。庭長嚴肅地說:那也不足,不過我國法律是允許原告人自己蒐集證據的,你自行蒐集,我這裡還有三十多個拆遷案子等著進入訴訟程式,你可以等,大概明年就可以排到你了。
三天後,來了幾個報社記者,說現在地溝油鬧到全國了,對城市形象影響極其惡劣。閃光燈照著何老四的臉,他驚嚇得捂住臉,哭了。
何老四天天跪在門口哭喊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院怒了,讓法警以滋擾法庭為由把他架出來。我覺得他很傻B,並非法律神聖不可侵犯,而是法院神聖不可侵犯。
我倒有些欣賞他兒子的氣質,何無畏拒絕做續肢手術,把那隻斷手泡在一個大玻璃瓶裡,笑嘻嘻說這他媽就是最好的證據,他還特意把那隻手固定成豎起中指的樣子,放在鏟了一半的火鍋店門口。
丁香街人民很憤怒,說要告到中央去。郭代表冷靜提醒:現在各地對上訪戶盯得很緊,要是半路碰到安元鼎就死定了,而且上訪效率太低,沒個兩三年下不來,遠水解不了近渴,不如在本地請律師託門路,機率上還大一些,現在正聯合幾個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
石八斤那晚正好住在西街盡頭動物園裡照顧一頭生病的黑熊,沒聽到鑼鼓聲,等趕到街上,人都走了。他說要接過何無畏的槍,重新組織巡街隊,一定要會一會那個叫三虎的,看哪個把哪個打翻了。
菜刀妹一直被鎖在家裡,菜刀都砍捲了刃也沒出得來,與石八斤同理,等找了繩子從院裡翻出來,人都走了。她突然說:奇怪,那天城管怎麼知道何老四悄悄開了火鍋店?深更半夜的,何老四剛剛點燃爐子,油還沒煮化,城管就來了,是不是有內奸?
她盯著我,我張口結舌:咦,你可以證明的,我,我在看月亮。
她說:深更半夜你不睡覺,看什麼月亮,是不是你通風報信?
我指天發誓:要是告密,我房子被強拆,馬子被劈腿,票子化為灰燼。
菜刀妹:那晚我親眼看見你屋裡來了幾個人,那個雷政策還戴了帽子的,不做壞事,戴什麼帽子?
我憤憤不平地:我還懷疑你是內奸,每回拆遷隊來打架你都不在現場,上次你在總站開會,這次你又被反鎖在院裡,為什麼你總那麼安全,只知道拆遷隊走了後對著空氣扔飛刀,為什麼……人群裡有些議論聲。
菜刀妹張張嘴,沒說出來,突然拔刀追來,我趕緊跑路,從假肢廠跑啊跑,一路跑到油菜地,又一路跑到丁字路口,就跟第一天到丁香街一樣,幸運的是我看到一輛計程車,拉開車門就跳上去……菜刀妹在後面邊追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