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社會中,“習慣”往往會輕鬆戰勝“舒適、便捷”。
何斌仔細閱讀著關於格鬥之王大賽的一條條資訊,才發現以前的一些粗略印象根本是錯的。格鬥之王大賽每年一屆,比賽規則會隨著時代進步隨時完善,因而比賽水平也始終保持世界第一。一些諸如是否允許使用武器、是否允許使用法術、是否劃分年齡組、比賽中死傷如何處理之類的問題,大賽規則都有明文規定,根本用不著操心。
首先,大賽允許使用包括現代火器在內的任何兵器參戰,但不允許駕駛任何戰鬥機械;機器人和穿著機械鎧甲的選手原則上可以參賽,但機器人和機械鎧甲的高度不應超過2。0米,如有損傷,破壞者不承擔責任,組委會也不負責支付任何維修費用。之所以規定可以攜帶現代火器,是因在這種最高水平的格鬥比賽中,包括火器在內的各式武器並不一定比赤手空拳佔便宜。冷兵器不必多說,用不用、用什麼全看個人習慣;而火器就算有人攜帶,也多是把槍械之類作為剋制傳統飛行道具的輔助道具,不會有人蠢到扛個導彈就以為能天下無敵。
說起來,第一屆大賽留下了一個超著名的戰例:一個渾身掛滿手雷,一手持機關槍,一手持鐳射槍,一身迷彩服,額頭還繫著紅色髮帶,以“1P”的名字參戰的魂鬥羅迷,自以為鑽了規則的空子,可上場後沒打出一發子彈,就被一個光著膀子、只穿著一條褲衩的泰拳高手擊飛,在醫院住了足足三個月才撿回一條命。人們這才知道,不是比賽規則存在疏漏,而是組織者早已料到,在最高的格鬥技巧面前,現代火器是多麼弱小。後來,戰場上再出現魔武雙修的高手空手熔斷對手武器、殺傷力奇大的特製爆彈在人的身前遇到看不見的屏障之類的情形,觀眾們也就習以為常了。
至於法術,大賽規則中是這麼寫的:“格鬥大賽並非法術大賽,因此並不鼓勵濫用法術,但使用也不算犯規”。這倒不是態度曖昧,而是因為法術與格鬥技巧並無絕對界限。許多選手都會自覺不自覺地在格鬥技巧中摻雜各種法術,尤其是屬性加持法術,此外還有一些選手運用天生超能力作戰,如果一一加以判斷,很難做到絕對的公平、公正,最後乾脆不區分,反正達到最高境界的選手早就不在乎這些根枝末節了,也沒人指責卑鄙。
在年齡問題上,第一屆大賽時分為青少組和成年組的,但後來發現,正所謂“自古英雄出少年”,年齡並不起決定作用,一些低齡選手照樣有出色表現。此外,還有一些選手貌似年輕,但實際年齡早就超過成年組的劃分標準,而且他們自己不滿只和“小屁孩”比賽,對組委會提起嚴正抗議。因此,在第二屆大賽時就取消了青少組,所有選手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國籍、信仰,統統一視同仁。而且經過稽核得到參賽資格的選手一律不收報名費,並可選擇享受由組委會提供的免費食宿,所以無論貧富貴賤,只要有本事就可參賽。有人特此寫下長長讚歌,盛讚這是沒有任何歧視,完美實現公正、平等的最理想賽事,遠遠超越了商業化後沾滿銅臭的奧林匹克賽事。
最關鍵的死傷問題,大賽規定:為了尊重榮譽和尊嚴,選手如果受傷,可依本人意願選擇是否繼續戰鬥。選手受傷後的護理、營養費用由大賽組委會承擔,傷者不得找打傷自己的人尋仇滋事。而選手在賽場上失手殺死對方,將被剝奪參賽權利,但不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還有個例外情況,若在賽場上發現變態人,在組委會發出正式認定並通告後,選手可以擊殺之,並就此獲得數目可觀的額外獎金。
有了如此嚴酷的規定後,儘管設定了誘人的豐厚獎金,報名參賽的人卻不會魚目混珠、濫竽充數,他們個個都是具備頂尖水平和足夠自信的人,也就是“高手中的高手”。由於格外精彩,超高門檻的格鬥之王大賽輕鬆成為了全球最隆重的賽事,吸引著數以億計的狂熱觀眾,也帶來龐大的商業利益。雖然神秘的組委會一直隱藏在幕後,但包括不少有分量的新聞媒體在內,很多人都把矛頭指向GAT。這種懷疑並非無端猜測,歷屆大賽獲獎選手在獲得鉅額獎金、商業廣告合約後,往往還會加入GAT擔任重要職務,因此把格鬥之王大賽說成是GAT高階成員選拔考試也不為過。
“你們是想讓我揚名立萬?還是缺錢了讓我去掙點?總該不是為了榮譽而戰,讓我替HELL爭光吧?”對格鬥之王大賽有了充分了解後,何斌問。
“都不是。”M先生像往常一樣一笑,“作為戰士,太出名沒什麼好處,不過要是對手都太弱,一路贏下去也沒辦法。而資金問題嘛,我們把整個GAT買下來都不眨眼,還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