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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非吃了起來。

譚之江在路邊店隨便吃了一口,他估摸著劉敏的氣應該消得差不多了,自己應該回家了。辦公室就在附近,回家還要遠一些,於是他改了主意,覺得先回辦公室睡一覺,晚上再回家。

他躺在辦公室剛剛閉上眼睛,就聽見“咚咚”地砸門聲,他覺得奇怪,自己是局長,別人進辦公室都是畢恭畢敬的輕輕地敲門,哪有這樣砸門的,他心裡不悅,沉著臉起來開了門。

砸門的不是別人,是劉敏。出乎他意料的,劉敏這兩天似乎沒有消氣,反而火氣更大了,她怒目圓睜,頭髮蓬亂,估計如果戴一頂帽子那些頭髮也早就衝冠了。劉敏進門以後,直接問他這幾天去哪兒啦,為什麼她幾次來辦公室都沒有人。譚之江這兩天讓李鐵的事鬧得暈頭轉向,剛剛又陪著何非去了一趟饒安,他知道這事不能說,再說看著劉敏審賊似的審他,心裡也不高興,就沒有說話。

劉敏忽然嚎啕大哭,抓起譚之江桌子上喝水的杯子扔了出去,水杯“嘩啦”一聲碎了一地,周圍相鄰辦公室的人開始走出來,他們來到譚之江辦公室,發現不是別人在鬧,而是劉敏在鬧,人家是兩口子的事,人們又退了回去。劉敏又問譚之江去了哪裡,譚之江已經生氣了,他拒絕回答,劉敏“哇”地一聲哭了,她連哭帶喊,說我知道你去了顧曉菁那個騷娘兒們哪兒去了,她半夜三更勾引你,我要找她算賬,譚之江氣得臉都變了顏色,可是劉敏脾氣已經上來了,譚之江越是不說話,她越是覺得譚之江做了虧心事,於是抓起譚之江桌子上的東西,“嘩啦嘩啦”扔了一地。

外面的人感覺這裡越鬧越厲害了,就陸續走了進來,女同志們就開始勸慰劉敏,好說歹說把劉敏勸回了家,譚之江忿忿地坐在了椅子上。

正文 第十五章 風波

梁淑萍提出了離婚。

幾天以來,李鐵的母親和妹妹輪流來醫院看望梁淑萍,希望梁淑萍撤訴,把李鐵從監獄裡放出來。梁淑萍不同意,最後提出了一個條件,她說她和李鐵緣分已盡,她知道她和別人在一起是她的不對,但是前提是李鐵這些年讓她傷透了心,每天喝得醉醺醺,不關心她,時常拳腳相加,她受夠了,尤其現在,她做了對不起李鐵的事,但是李鐵也把她的肋骨打折了三根,他們之間兩不相欠。她撤訴可以,但前提是李鐵必須先和她辦了離婚手續。

梁淑萍心裡明白,她和李鐵的日子過不下去了,以前李鐵對她實施家暴,她幾次提出過離婚,可是李鐵打過她以後就後悔得不得了,有時甚至跪地求饒,給她磕頭,她就原諒了他。可是事後李鐵喝完酒控制不住情緒,生氣起來,還是照樣打她。她也是跟李鐵傷透了心,所以才會跟石永義走到一起。她知道雖然出了這樣的事情,但是石永義也未必會離婚,但儘管如此,她還是要跟李鐵離婚。畢竟她也是個有文化有職業的獨立女性,她覺得就算是自己過,也好過隔三差五遭遇李鐵的拳頭,所以她堅決地提出了離婚。

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幾天以來,多少人,包括譚之江還有江雪雲等都來做工作,可是梁淑萍鐵了心,除非李鐵答應離婚,否則她不撤訴。

譚之江把梁淑萍提出的離婚要求告訴李鐵,李鐵那時在監獄裡已經六天了,他覺得監獄的生活實在是太難了,他恨不能早日脫離這裡。譚之江跟他說這事兒的時候,本來他已經心力憔悴、精神恍惚了,但是還忍不住破口大罵,只是聲音嘶啞,氣力不如平時了,他說梁淑萍是個婊子,不害臊,做出這樣的事,別說她提離婚,就是她不提,他也不會要這個娘兒們了。

他和梁淑萍過這麼多年日子,李鐵大吃二喝地也沒攢下什麼,只有一棟房子,梁淑萍說李鐵不會照顧人,不會教育孩子,所以孩子由她帶著,房子歸她,因為她們孃兒倆得有住處。李鐵開始不同意,可是中間人來來回回跑了幾趟,並且十六歲的兒子回家看到這個場面,痛哭了一場,他抱著母親的胳膊,說什麼也不離開媽媽。李鐵沒辦法,只好接受了這個現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了,隨之他也出獄了。

李鐵離婚以後沒地方住,譚之江給他在學校裡安排了一間房子,李鐵總算有了住處。

幾天以來,文化局大院裡彷彿炸開了鍋,議論的不外乎兩件事,一件是李鐵離婚,另一件是譚之江的老婆大鬧辦公室。

對於李鐵離婚這件事,人們議論紛紛,很多人只知其表,不知其裡,但更多的議論還是有利於李鐵的,人們大概知道的就是梁淑萍和石永義被李鐵堵在了床上,李鐵說什麼也不要梁淑萍了,這個議論無非是對李鐵有利的,很多人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