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講鮮卑語,違背者免去所任官職。”
'10'癸卯,魏主使太子如平城赴太師熙之喪。
'10'癸卯(初六),北魏孝文帝派遣太子到平城參加太師馮熙的喪禮。
'11'癸丑,魏詔求遺書,秘閣所無,有益時用者,加以優賞。
'11'癸丑(十六日),北魏孝文帝釋出詔令,搜求民間藏書,凡是朝廷秘閣中所無而又有益於時用的書,獻者加以賞賜。
'12'魏有司奏:“廣川王妃葬於代都,未審以新尊從舊卑,以舊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遷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於代者,聽妻還葬;夫死於洛者,不得還代就妻。其餘州之人,自聽從便。”丙辰,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遷洛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12'北魏有關官吏上奏:“廣川王的妃子埋葬在平城,而廣川王今已去世,不知道是廣川王隨他的妻子回葬於平城呢?還是他妻子隨廣川王移葬於洛陽呢?”孝文帝說:“凡是代京人遷移來洛陽的,死後應該全部埋葬在邙山。如果丈夫先死在代京,那麼妻子死後可以送回代京安葬;如果丈夫死在洛陽,不可以送回代京隨他的妻子安葬。其他州的人,聽從自便。”丙辰(十九日),孝文帝詔令:“遷移到洛陽的人死後,葬於河南,不得送回北邊安葬。”於是,從代京遷居到洛陽的人全部成為河南洛陽人。
'13'戊午,魏改用長尺、大斗,其法依《漢志》為之。'13'戊午(二十一日),北魏改用長尺、大斗,其度量法度依照《漢書》中的記載制定。
'14'上之廢鬱林王也,許蕭諶以揚州;既而除領軍將軍、南徐州刺史。諶恚曰:“見炊飯,推以與人。”諶恃功,頗干預朝政,所欲選用,輒命尚書使為申論。上聞而忌之,以蕭誕、蕭誄方將兵拒魏,隱忍不發。壬戌,上游華林園,與諶及尚書令王晏等數人宴,盡歡;坐罷,留諶晚出,至華林閣,仗身執還省。上遣左右莫智明數諶曰:“隆昌之際,非卿無有今日。今一門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報,止可極此。卿恆懷怨望,乃雲炊飯已熟,合甑與一人邪!今賜卿死!”遂殺之,並其弟誄;以黃門郎蕭衍為司州別駕,往執誕,殺之。諶好術數,吳興沈文猷常語之曰:“君相不減高帝。”諶死,文猷亦伏誅,諶死之日,上又殺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
'14'南齊明帝廢除鬱林王時,曾許諾蕭諶為揚州刺史,但是事後卻任命他為領軍將軍、南徐州刺史。蕭諶心懷不滿,怨恨說:“飯做熟了,卻推給別人吃了。”蕭諶恃功自傲,頗有些干預朝政事務,他想選用誰了,就命令尚書為其說話。明帝知道之後非常有意見,因為蕭誕、蕭誄正率兵抵抗北魏,所以隱藏在心頭而不表示出來。壬戌(二十五日),明帝遊賞華林園,與蕭諶以及尚書令王晏等幾個人一起宴飲,喝得非常盡興。宴席結束之時,明帝留下蕭諶,讓他最後離開,當他達到華林閣時,被皇帝身邊的武裝衛士拘捕,押至官署。明帝派手下人莫智明去數說了蕭諶的罪行,講道:“隆昌之時,如果沒有你,我不會有今天。現在你們兄弟三人都被封上爵位,有兩人擔任了州刺史,朝廷 報答你,已經是到了極點。可是,你還是不滿足,總是心懷怨恨,說什麼飯作熟了,連鍋送給別人去吃了。現在朝廷特賜你死。”於是,殺死了蕭諶,他的弟弟蕭誄也被殺。明帝又派遣黃門郎蕭衍為司州別駕,去司州拘捕蕭誕,並殺害了他。蕭諶愛好術數,吳興人沈文猷經常對他說:“您的命相不亞於高帝。”蕭諶死後,沈文猷也被誅死。蕭諶被殺害的那天,明帝又殺害了西陽王蕭子明、南海王蕭子罕、邵陵王蕭子貞。
'15'乙丑,以右衛將軍蕭坦之為領軍將軍。
'15'乙丑(二十八日),南齊任命右衛將軍蕭坦之為領軍將軍。
'16'魏高閭上言:“鄴城密皇后廟頹圮,請更葺治;若謂已配饗太廟,即宜罷毀。”詔罷之。
'16'北魏高閭上書孝文帝說:“鄴城供奉密皇后神位的廟已經倒塌,請求重新加以修繕。如果認為她已經享祭於太廟了,不必再單供神位,那麼就應當把廟毀掉。”孝文帝詔令毀掉其廟。
'17'魏拓跋英之寇漢中也,沮水氐楊馥之為齊擊武興氐楊集始,破之,秋,七月,辛卯,以馥之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
'17'北魏拓跋英侵犯漢中之時,沮水的氐族部落楊馥之幫助南齊,為南齊攻打武興的氐族首領楊集始,打敗了他。秋季,七月辛卯(二十四日),南齊任命楊馥之為北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