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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求做到至少一舉兩得,一石二鳥,否則我不會做,至少要讓自己找到兩個點,當然,一舉兩得也好,一石二鳥也好,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更多的是主動尋找創新和突破,是意願高度強烈和自覺的產物。

翻譯工作效益很可觀,翻譯一個小檔案就可以拿一萬日元左右。一個月平均翻十個檔案,就可以拿到十萬日元(相當於6600元人民幣)。有時候還接模特兒的活,因為人長得高嘛,長得也比較苗條,加上是運動員,比較健康,比較陽光,看起來,也有一點帥氣。但因為這個活不穩定,因此我就不太喜歡。做了一段時間就不做了,家裡人也不喜歡那個圈子和那個圈子裡人的做派。我就更加專注地送報,做翻譯,一個月平均能賺15萬日元,就是一萬元人民幣的樣子。這樣除了可以負擔自己的費用之外,還滿足了妹妹上學及生活的費用,剩下的一點錢,用在一家人的餐飲上面。我很滿意,自己透過努力能夠幫助到家人,每天早上和晚上全家人團聚在一起,看著大家臉上帶著滿足的微笑,我真是感覺太幸福了,我發自內心地珍惜這種和諧安康的生活。父親、母親、弟弟、妹妹是我奮鬥的力量,我不是一個人,我們大家在一起。

不過,總體說來,加藤家的日子,還是充滿艱辛。搬到山梨縣之後,父親曾充滿信心的新工作並不順利,後來不僅拿不到工資,甚至放棄了房子,外出逃債,一家五口人無家可歸……

與黑道“談判”的日子(1)

我13歲,初一冬天的一個晚上,幾個長得不太正派的男人敲開了我家的門,一見面就氣勢洶洶地命令我們立刻搬走:“這個家已經不是你們的了,知道麼,小夥子?”

我有些害怕,但卻並不感到意外。我就預感到會有這麼一天。一直覺得很奇怪,一家五口人從家鄉伊豆搬到山梨縣身延町,買了200平方米左右的土地,重新蓋了新房子,至少花了5000萬日元(330萬元人民幣左右),用的是貸款。全家入住後,父親的公司卻始終搞不起來,直到那天晚上幾個黑道來逼迫我們離家的一刻,我沒看過父親把工資帶回來過(那時候他還沒開始送報紙)。我們家始終靠母親的工資生活(我和弟弟送報紙只能提供一些貼補)。當時,母親有兩份工作,一個是在養老院負責福利方面的業務,另一個是在身延町公立初中做清潔工。除這兩份工作之外,她還要負責做飯、洗衣服等家務勞動,雖然三個孩子也輪流負責部分家務,但主要還是依靠熟悉家務的母親。我和母親每天晚上都要聊會兒天,她經常對我說:“我很對不起你們。連一家五口人的飯碗問題只能勉強解決,還債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把我賺的錢用來還債,那我們一家就沒有飯吃了。”

終於無路可走了,於是通宵收拾行李,第二天早上就離別住了三年多的新家,一路向北,最後落在了離縣廳所在地甲府市大約15公里的地方。那裡比身延町發達很多,有許多商場、便利店。我們透過不動產中介公司租下了三居一廳的房子,房租每月高達八萬日元(5300元人民幣),這筆錢對當時加藤家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家搬到了新地方,可學校不變。我上的是私立學校,住哪裡都無所謂的,只要自己能上學就好。但弟弟和妹妹是上公立學校的,弟弟上小學六年級,妹妹上小學三年級,對他們來說,搬家是很痛苦的,要離別舊朋友,不得不重新適應新的環境。只有我一個人用不著更換人際關係,作為老大,心裡始終感到很愧疚,我的學費又是最貴的,很對不起弟弟和妹妹,哥哥欠你們太多……

在房租八萬的那家,我們只住了半年多,就又搬家了。理由很簡單,我們的住處被黑道發現了,家裡的電話不停地響,都是逼債的。這裡說的“債”比較複雜,除了我們為了蓋房子而借的5000萬日元之外,還有父親公司的負債。由於我爸爸負責財務,公司一切財務由他來負責,那麼,公司起步之初的幾億元貸款,也以爸爸的名義借。現在看來,爸爸被一塊兒開創事業的那幾個人欺騙了,實際上是中了他們的圈套,關鍵在這裡。若只有我們家借的5000萬,或許並沒什麼可怕。銀行委託的黑道追債人真正要追究的是父親公司借的大額貸款,母親、我、弟弟、妹妹全家都受到牽累。不過,畢竟是自己的父親參與的事情,就應該無條件和父親站在一起,全力支援他,不抱怨,不放棄。

我初二到高三的四年間,加藤家一共搬了20次家。四年搬20次家,年均五次,等於在一個地方住不到三個月,可不是正常人的生活狀態,對,我們過的就是不正常的生活。弟弟妹妹年紀雖然小,也都明白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