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逃得最快,沒讓敵人看過臉的膽小鬼。但是,我還在這裡當兵,當初給我起這個綽號的人都不在了,知道為什麼嗎?他們都死了,自以為勇敢,其實是愚蠢地死在戰場上。”
“我知道你們都在想什麼,你們這群豬玀,連件衣服都不會穿,就想著上戰場殺人了,就他媽你們現在這鬼樣子,等有人砍了你們的腦袋,你們連褲子都沒穿上呢。”說到這,他又瞄了一眼我兩隻手提著的褲子,我的臉上一熱。
“在我這裡當兵,勇敢不勇敢不重要,你們戰場上的表現有軍法處的人管。我只定下來一條,當我喊‘跑’的時候,你們就他媽豁出命給我跑,向後方跑,向沒人的地方跑,向戰場外面跑,跑得越遠越好,這樣不能讓你們升官,但能救你們的命,明白了嗎?”
回答他的是稀稀拉拉的聲音——任誰聽到了這樣的開場白,都不會有多大的精神吧。
“好,現在聽我口令,圍著這個營地給我跑三圈,在早餐號之前沒跑完的,就沒有早飯吃,還要再跑三圈。”
“報告!”大塊頭達克拉站了出來。
“說!”
“能不能先等我們穿好了衣服再跑?”
“如果有人拿著刀要宰你,會先給你時間洗個熱水澡嗎?”小隊長陰陽怪氣的聲音忽然變成了呼喝,“別他媽跟我廢話,跑!”
衣冠不整的新兵隊伍跑了出去,這也算是整個新兵營的一個奇景了:凌晨天還沒亮的時候,一個小隊二十個小夥子光著脊樑提著褲子拖著鞋或者打著赤腳圍著營地大跑其圈,在營地大門口,一個三十上下滿臉胡茬的下級軍官靠在營門上打起了瞌睡。
繞著營地跑一圈大約需要兩千多步,只跑了一圈就看出差距來了。一馬當先的是沉默寡言的弗萊德,即便是在長跑他的姿態也幽雅得像草原上的鹿一樣;接著是小個子雷利,不知什麼時候他已經把錯套在腿上的上衣脫了圍在腰上,露出兩條結實的大腿來,至於再往上……天太黑,我看不清楚。後面大多是其他帳篷裡的新兵們,害羞的羅爾和大塊頭達克拉也在其中,我提著褲子勉強跟在這群人的後面。我身後還有一些老弱病殘,已經是氣喘吁吁滿頭大汗了。跑到第二圈的時候,我看到胖子拉瑪吐著白沫翻倒在路邊,旁邊是滿地的汙穢,這可憐的傢伙怕是把昨天晚上吃的整個燒豬頭都吐出來了。
慢慢地,掉隊的人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