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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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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場,說白了也沒什麼好蓋的,一個大煙囪火化爐在最裡面,外面圍著一圈兒是悼念廳,然後有富餘,就再建個專門放骨灰的小樓,基本上就夠了。至於辦公,隨便騰出來點兒地方就能將就,畢竟這一塊兒是不用加班的。

所以只花了大半年,縣城的火葬場就建成了。為了保證有充足的“顧客”可以燒,民政局甚至還想方設法,讓縣醫院把太平間也給挪了過去。這樣一來,如果有人想停放屍體,只有兩個選擇,要麼擺在自己家,要麼就拉到火葬場來。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東風是什麼?人!招不來肯在火葬場工作的人!早些年可不比現在,那時候誰在火葬場工作,出去都不好意思說,男的娶不著媳婦兒,女的嫁不到郎。

從民政系統內部調吧?~想都別想!沒人肯去;從外面招?我們老家縣城可不是別地兒,對這種事情忌諱得那是不得了。結果造成了個局面,火葬場建好了擺在那兒都一兩個月了,居然還沒法兒開工。

最後沒辦法,只得把鄰縣火葬場的骨幹力量抽調過來一半,先撐起來,然後再慢慢招。

其實沒人肯幹,並不等於一個人都沒有,那些家裡實在揭不開鍋的,還是願意來的,畢竟算是公務員,工資相對也不低。

所以當時就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前來報名。這小夥子人不錯,就是長得有些醜,而且小時候打鬧崴過一隻腳,傷了骨頭,但當時沒怎麼在意,到後來發現卻已經晚了,至今走快了還一瘸一拐的。

他家裡還有老爹老孃,本來日子還行,老孃前幾年得了什麼病,光看病就把家裡的積蓄耗光了。眼看三口之家只剩下一口半的勞動力,小夥子心想光種地不是個辦法,於是就偷偷得揹著父母,來火葬場報了名,從最基礎的搬屍工做起。

不過這不是個可以瞞得住的事情,莊稼人天天不種地往外跑,兩三天後他爸媽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兒了,但念在兒子一片孝心,即使心中不怎麼情願,也不得不面對這個事實。

於是,小夥子開始了他火葬場搬屍工的工作。

要說這個工作著實不錯,雖然不怎麼招人待見,但小夥子一個人半年的工資,就能頂上原先一家三口種一年地的收入,更何況並不怎麼累。

老兩口這會兒一閒下來,就開始張羅著給兒子找媳婦兒,畢竟二十出頭的人,放在我們老家縣城,那就算大齡青年了。

可是媒說了一個又一個,人家姑娘不是嫌他長得有些不入眼,就嫌是個六等殘廢,當然,最多的還是因為這個工作。

爹孃雖然看在眼裡急在心裡,但小夥子卻一點也不在乎,甚至有些牴觸相親。時間長了,老兩口逐漸發現,原來兒子不是不想結婚,而是看他天天回家那個高興樣子,倒像是已經談上了朋友。

於是他們找了個晚上,做了一桌子的飯,等兒子下班後,打算問個明白。小夥子沒姑娘們那麼矜持,老兩口還沒怎麼問,兒子就全招了。

不過在這之前,要先介紹一下縣城火葬場建成後的情況。

原來的亂墳崗佔地大約有半平方公里還要多一些,但實際上火葬場用不了那麼大,但它並不是靠著邊建的,而是修在了整個亂墳崗的正中間,因為那裡地勢相比之下最平整。

火葬場只用了一半的面積,所以建成後,形成了一個亂墳崗包圍著火葬場的怪異格局。當然,路是要修的,但只有一條柏油馬路,經過大約二百米的亂墳崗,通往外面大路。而其餘三邊,都被民政局種上了高大的樹木,一方面是降低對環境的汙染,更主要則是為了不讓這裡看上去那麼荒涼嚇人。

小夥子去火葬場上了半年多的班,大約半個月前,有一天晚上從單位出來,剛走出那個老亂墳崗的範圍,遠遠就看到一個人在路燈下站著。

火葬場大門外這條二百多米長的路,當初鋪設時安了路燈,但不多,只有三盞,那人就站在最外面一盞路燈下。見他騎車出來,趕忙招手,示意小夥子停下。

第十六節 亂葬崗/小破廟/火葬場(4)

來到近前,小夥子看到是一位白白淨淨的姑娘,一頭烏黑長髮,五官精緻,還穿了件碎花的連衣長裙,身材顯得格外高挑。

小夥停下車,問她有什麼事?姑娘指了指火葬場,說要回家,但自己一個人不敢回去。

小夥一聽笑了,說誰家會住在火葬場裡啊?

待姑娘說明了情況,小夥子才知道,她是鄰縣的,跟著父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