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談判。
10月30日,陶德曼向國民政府外交部次長陳介轉達了德國政府的意見,陳介表示希望知道日方的談判條件。11月2日,廣田向狄克遜提出了同中方談判的條件。11月5日,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受命會晤蔣介石和孔祥熙,轉達了日本提出的7項和談條件,即:
(1)內蒙古在國際法下建立一個獨立於中國的“自治政府”;
(2)將平津地區劃為非武裝地帶,建立一個隸屬於國民政府的親日政權;
(3)擴大上海非武裝地帶,設立國際警察隊管制;
(4)停止抗日政策;
(5)共同防共;
(6)降低日貨關稅;
(7)尊重外僑權利。'〔日〕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20·日華事變》下,鹿島研究所出版社,東京1973年版,第178頁。'
廣田並威脅說,中國如不接受,日本將隨著戰爭的進展,提出更加苛刻的條件。
1937年11月中旬,日軍攻陷上海,並佔領蘇州、常熟等地。11月下旬,日軍向南京推進,月底,逼近南京。11月24日,布魯塞爾會議以毫無作為而草草收場,使蔣介石企圖藉助西方大國遏制日本侵略的幻想化為泡影。全國抗戰開始後,國民黨並沒有放棄與日本妥協、媾和的打算。它希望透過國際干預實現中日“和平”。蔣介石面對國際國內的嚴峻形勢,於12月2日會見陶德曼,提出在以下條件下願意與日本談判:
(1)停止敵對行動;
(2)同意以日方提出的條件為談判的基礎;
(3)德國參加談判全過程;
(4)中國在華北的主權和行政權不得改變等。'〔日〕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20·日華事變》下,鹿島研究所出版社,東京1973年版,第178頁。'
蔣介石一面對德國的所謂“調停”,表示衷心的感謝;一面又憂心忡忡地要求陶德曼和日方,對於今日採取的步驟嚴守秘密。並說:“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國政府是會被輿論的浪潮衝倒的。中國會發生革命。”'《法國外交檔案》D 輯第1卷,第780頁。'
12月6日,汪精衛在漢口主持召開國防最高會議第54次常委會議,決定接受陶德曼調停,實現中日“和平”。
12月13日,日軍攻佔南京。日本在華駐軍相繼建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2月14日在北平成立)等傀儡政府,在這種狀況下,因為勝利而洋洋得意的日本政府,於12月21日又提出了比先前的條件更強硬的要求,其基本條件是:中國放棄容共和抗日、滿政策,對日、滿兩國的防共政策給予協助;在必要地區設立非武裝地帶,中國應給日本必要的賠償,以上條件要求中國政府全部接受,並以戰敗國姿態表明對日乞和態度,限1938年1月5日、6日以前答覆。日本這些貪得無厭的要求,就連德國駐日本大使狄克遜也認為要中國政府接受是極端不可能的。
12月26日,陶德曼將日方提出的新條件,轉告給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孔祥熙。中日秘密謀和的訊息不脛而走,國內外報刊、通訊社都有所透露。
蔣介石畏於共產黨和人民的壓力,以及國民黨內多數不願妥協投降的要求,不敢貿然接受這些十分苛刻的條件。日方為此表示強烈不滿,1938年1月16日,日本宣佈中止談判。在當日近衛內閣發表的“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政府宣告中,揚言要另外扶植偽政權,來“調整兩國邦交。”在這種情況下,國民政府也於1月18日發表宣言,宣告維護中國領土主權之完整,不承認一切偽組織。至此,陶德曼的“調停”即告停止。
第三編 舉國奮戰(1937。7—1938。10)
第十四章 淞滬、徐州會戰和華中敵後戰場的開闢
第二節 徐州會戰
一、津浦路南北兩段的阻擊戰
日軍1937年12月13日佔領南京後,侵略氣焰更為囂張,於12月24日和27日相繼佔領了杭州和濟南。12月14日,日本在北平建立了以漢奸王克敏為首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1938年1月16日,日本政府發表宣告:“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
1月18日,又對上述用詞補充宣告,其含意在否認國民政府的同時,把它徹底抹殺。'[日]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中國事變陸軍作戰》(1),朝雲新聞社,1983年增印,第4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