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兒。而如今他已經是一個男人了。
慕尊搖頭輕嘆,他太瞭解張豪的性子,以前雖然他表現得的大大咧咧的,但是骨子裡卻隱藏著一種倔強。很少有他會在意的事情,可是一旦認定就一定不會辜負。沉思片刻道:“耗子。。。。我從不跟你拐彎抹角,也從不曾輕易誇過誰,但是今天我卻不得不說一句,你小子絕對是個爺們兒。”轉而繼續道:“但是,我還是覺得以前一起和我聊天打屁的耗子親切。你變成這樣,我這個當老大的心裡覺得很愧疚。”
“老大,我沒有怪你的意思,你不用說什麼,我都明白。”張豪咧嘴一笑,他一直都很懶都喜歡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大道理興許都懶得理會。在慕尊平淡無奇的時候不在意他的背景家世和他結交,倒不是什麼自己有什麼未卜先知的大智慧,只是單純的這個人心夠實誠。
欲言又止的慕尊沒刨根問底。
兩人走了大約十分鐘,張豪靜靜的看著漸漸消失於暗夜中的慕尊,眼中閃現犀利光彩,抬頭凝望著天空上高掛的月亮呢喃:“尊子。。。我希望你可以放心的利用身邊可以利用的一切資源,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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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山市郊區外,一片荒涼的地界上坐落著一座非常有些古老的寺廟,木質大門的紅漆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已經褪去最初鮮紅的顏色,顯然這座寺廟已經有些年頭了。寺廟中只有幾位與現實世界格格不入的僧人,說成鳥不拉屎的也絲毫不為過。如今繁華奢靡的社會,很少有人會來這種犄角旮旯的地方參觀什麼景觀。
而就在人煙稀少的寺廟後的一個小山坡上,駐足著兩個人。
一個女人,站在小山坡上的一個微微拱起的土堆前,而她的身後兩步遠站著一箇中年男子,弓馱著的背,老朽卑微。
女人很美,是那種美的讓人心顫的感覺。身上的穿著雖然不是什麼動輒幾萬十幾萬昂貴服飾,只是一身再普通不過的黑色的裝。女人靜靜地站著,纖細指甲修著整齊的手裡端著一杯茶,不是酒,一雙秋眸微微有些紅腫,而臉上卻沒有一絲軟弱。
臨山市英雄社大小姐唐淑穎,今天是她父親的祭日。而身前的這座不起眼的土堆就是她父親唐朝的安葬之處。沒有奢華的裝修,簡單的有些太過簡單,甚至連一塊墓碑都沒有,土堆上荒草叢生,糟粕不堪。
唐朝,白手起家,憑藉著一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魄力,在臨山市硬是打下了一片基業,他所建立的英雄社在巔峰時期幾乎統一了整個臨山市的地下勢力,而且對周邊的幾座城市也伸手觸之。但是就這麼一個完全可以說得上是一方梟雄的人物,他死後卻葬在這種地方。也許許多人會疑惑不解,可是原因時因為,這個地方卻是唐朝親自為自己選的。
一生鐵血,他能站在一座幾百萬人口的城市頂點,可以和市委書記市長把酒言歡的他,地位全都是累累白骨堆砌起來的。
五年前,英年早逝的他將一分巨大的產業交給自己還處在溫室中的女兒,可能他覺得自己這一輩子造的孽殺的人太多,手上沾滿了鮮血。這樣的經歷讓他沒有勇氣將骨灰盒放進寺廟中,所以只能選寺廟後的一個角落來埋葬自己的野心和罪孽,希望能逃脫所謂的因果報應,留得一分善心為兒女。所以他想要用自己的最後的一份努力,保佑自己的女兒能平安的活下去。
唐淑穎將手中茶杯裡的茶散在父親的墳前,雖然她不信佛,但是在這寺廟旁用酒顯得有些不敬了,只好以茶代酒。自她二十歲起執掌英雄社事物,在經過無數次坎坷磨難之後,終於明白了父親之所以選這裡的深意。
父愛如山,世上有多少做子女的能真正明白?
唐淑穎有些心酸的看著長在土堆之上的雜草,幾次想要親自動手清理掉仍舊沒有下定決心。雙眼通紅,沒有流一滴眼淚,她早已學會堅強,否則懦弱給誰看。
這時,一個從遠處小跑過來一個精幹的男子,見到她似乎有些出神地回憶著什麼,小心翼翼的往後站到後面,不敢出聲打擾。
“東西送去了?”唐淑穎注意到身後的動靜,沒有回頭,只是淡淡問道。原本昏沉的視線出現些許亮光。
“回大小姐,已經送到了。”精幹男子恭敬回覆道。
“他有說些什麼嗎?”唐淑穎心裡有些莫名期待,畢竟那個男人是她看來自己這輩子中,除父親外第二個對她而言至關重要的人。
精幹男子突然變得有些猶豫,他心裡隱約大小姐和靈鷲宮尊主慕尊的男人有著些曖昧情節,不過很快便將自己的胡思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