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說起了這些,雖說懊悔,魏五也沒有停下的意思,貪腐條例,他也算是支援的,但簡陋的律法,他真是看不下去了。
搶,殺!盜,勞役!騙,勞役或殺!等等等……
這是三歲娃娃弄出來的律法嗎?簡單、拗口、荒唐!
這樣的律法,簡直就是對楊家一眾讀書人的侮辱,要是這樣的律法是太平軍那群暴民弄出來的,魏五還能接受,可楊家有兩大書院、學堂無數,讀書識字的幾百萬人,這樣的律法,也是對文字的一種侮辱。
魏五這次開口謹慎了許多,先在腦子裡過了一遍,他這才開了口。
“星斗,這律法是用來幹什麼的?”
魏五再次開口,又用了論戰的手段,楊老三的心智太過篤定了,許多事兒明著說,魏五真是怕讓楊老三把自己給說服了。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這個楊猛都不用想,再加上一句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他再熟悉不過的東西了。
“哦……好!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你對律法的理解透徹無比,可如此粗陋的律法,如何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吶?”
八個字,真是概括出了律法的真諦,楊老三是個粗人,雖說這些年識了幾個字,但說到肚子裡的錦繡文章,魏五放個屁,都比他楊老三話有文采。
楊老三這八個字,可不是隨便說說的,沒有一番體悟,就是博學大儒,也整不出這八個字啊!律法,除了刑部的人,最熟悉他的就是刑名師爺了,這在多數讀書人看來,學律法,也是上不了檯面的。
楊猛能說出這八個字,要是魏五做主考官。考的是律法的話,單憑這八個字,魏五怎麼也得給楊老三一個三甲的位子,這八個字太精闢了。
“無論是做人還是做事兒,都有規矩的,要是沒規矩,家不是家、國不是國,律法就是規矩,有了這樣的規矩,也就有了家。有了國。合在一起就是國家,所有律法是必須要有的東西。
做了錯事兒,就要付出代價,而律法就是參照。
這件事兒不能做!如何就不能做了。你做了國家就要用律法打擊你。其他人知道了結果。就會不再去做,或是不敢去做,這就叫懲前毖後。
至於說治病救人。那就是律法衍生出來的東西了,有些錯,並不是死罪,那就得改,改了之後依舊是好人一個,再犯就不是這麼個說道了,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所謂治病救人,就是如此。”
楊猛說的這些很片面,但魏五自己推了一下,也明白了楊猛說的意思,大致上還是不錯的。
“嗯!你這說法是不錯的,但是你弄得這律法,我只見了懲前毖後,怎麼沒見治病救人吶?”
魏五這次可是抓著了楊老三的軟肋,確實,雲南現在執行的律法,就是以懲前毖後為主,至於治病救人,涉及的確實不多。
“哦……亂世用重典嘛!現在正是大變革的時候,律法簡單些也有好處的,起碼人人記得住,人人心裡都有一個樊籠,出去容易回來難,現在正是建立律法威嚴的時候。”
楊猛的這個說法,更是牽強,四省之地,算是安穩的,亂世,何來的亂世之說呢?
“四省之地安穩的很,你是不是要改一改這個律法了,當殺的要殺,當流的要流,該下大獄的就要下大獄,單憑一個殺字取勝,未免要失人心了。”
好容易抓住了楊老三的軟肋,魏五自然不會放過,一路窮追猛打,弄得楊猛就有些語塞了。
“呃……也是,我先想想。”
喝了幾口茶,捋了一下思路,楊猛大致的歸納了幾條之後,又慢慢的接上了話頭。
“有些東西也該變一變了,這樣吧!
以後凡是流放、打板子這樣的罪責,一律由勞改來取代,凡是涉及錢物損失的,勞改,要以三倍或五倍的標準來做。
犯人到了工地,以工地最低的餉錢為標準,什麼時候掙夠了,什麼時候結束勞改。
重刑犯和死罪犯,一律下獄,即使到了工地上,這些人也就一個規矩不死不退。下了獄,就別想活著出來了,以後下獄的規矩也只有一條,獄中之人不是人!
殺,隨便!試藥,隨便!用人鋪路造橋的時候,獄中之人隨便用,隨便死!
這樣就分出輕重緩急來了,勞改算是治病救人,下獄就是懲前毖後,但凡是下獄之人,永世不得翻身!
勞改也要有次數,三次勞改下獄!這個法子您看成嗎?”
楊猛說到了這裡,魏五感覺自己今天就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