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連忙唯唯應諾一聲,然後就當著周森面前,詳細的描述自己與喪彪遭遇的情況。
“那天我本來收工挺早的,沒想到把鑰匙和錢包丟了,我怕回去被我家那媳婦罵,以為我又去賭了,故意說錢包丟了,所以就回去找,我運氣不錯,那天不是小年嗎,街上人不多,估計大傢伙都想著早回家過節,這鑰匙和錢包還真讓我給找到了……”
“我這定睛一看,不是太平橋賭坊的喪彪嗎,當時我一緊張,有些結巴,沒把名字喊出來,他就衝我惡狠狠的一聲‘走路不長眼睛呀!’,然後轉身就匆匆而去。“
“你看清他的臉了嗎?”
“看清了,我這眼神,還面對面,怎麼會看錯呢,而且,我還看到他臉腮幫子上有血,當時我也沒在意,以為是他跟我撞的摔地上蹭破的,後來一想,不對呀,我見到他腮幫子上有血那是在他摔地上之前,這跟我沒關係呀……”
周森聽明白了,為何鄒樹勳會認為至少有五成把握了,當然,也可能是這老賈沒看清,但胡編亂造應該不會,正常人邏輯之下,是不會想到這個的,估計喪彪自己都沒有發現臉上有血跡。
這喪彪臉上的血跡必然是老賈看到的,尤其是在面對面的情況下,老賈沒喊出聲。
喪彪估計沒認出來老賈是賭坊的熟客,不然的話,他恐怕早已把這個隱患給消除了。
但這還是個間接證據。
如果是當場抓獲,那帶回來問話,是可以的,可是現在事情都過去五六天了。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喪彪殺的孫慶魁,這事兒就很麻煩了,秦雄一定會抓住這一點反擊的。
最好的辦法是秘捕。
但是喪彪可不是一個人,身邊至少會帶兩個保鏢,想要做到秘密抓捕,可不容易。
而且,喪彪一出事,秦雄只怕立刻就會想到自己。
他都已經跟秦雄和解了,這個時候,除非證據確鑿,不過,特務科辦案很少講證據,除非碰到有背景的。
至於日本人,那就根本不講證據了,想抓你就抓你,就是有背景的人會忌憚一些罷了,畢竟日本人也是想維護好自己的統治,弄的下面反抗不斷,動盪不安,那追究下來,肯定有人倒黴,誰都不想倒黴的是自己。
“喪彪原先住在賭坊,現在賭坊應該交接到你手裡的吧,只要人不在賭坊,就是咱們抓人的大好機會。”鄒樹勳說道,“小森,我已經派人盯住喪彪,現在就等你的決定了。”
“鄒叔,抓了喪彪,關在哪裡?”
“你不是有松花塾的門路,肯定不能關在警察廳,那秦雄馬上就能知道。”鄒樹勳道,“警察廳那過去老金廳長的人不少,這裡頭不知道有多少跟秦家關係通著呢,別看這老賈我都沒敢帶去警察廳問話,而是在我行動大隊的安全屋。”
“抓了人,得拿到過硬的證據,單憑老賈的證詞,無法佐證是喪彪殺了孫慶魁,起碼得找到他當晚穿的衣服,如果是血衣那就最好了。”周森道。
“血衣或許早就被處理了,這還怎麼找?”
“抓了他,沒證據,最後還得放人,那還不如不抓呢,等以後再說。”周森道。
“你的意思,不抓了?”
“老賈,你有沒有看到那晚喪彪手上是不是戴了手套?”周森忽然想起來,那把行兇的兇器刀柄上並未留下任何指紋,而這不是被擦掉,就是行動者手上戴著手套。
從刀刃上的血跡看,兇者的手上是肯定會沾染血跡的,手上的血跡可以洗掉,但手套上的血跡就難以清洗了,一般回丟棄或者燒掉,這麼冷的天,挖坑埋掉是不現實的。
還容易讓人看出痕跡。
“手套,好像沒戴……”
“沒戴?”周森一聽,不由的眼神一眯,現場沒有找到任何擦拭刀柄的抹布,也沒有找到丟棄的手套。
而如果是喪彪殺人,他與老賈撞上的時候,手上沒戴手套,要麼脫了藏在身上,要麼隨意丟棄了。
藏在身上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人都會隨手丟棄,反正手套上也不會有任何證據。
“鄒叔,案發後咱們仔細搜過附近嗎?”
“圍繞孫慶魁被害的院子搜過,但都找到兇器了,所以就沒有擴大搜尋範圍……”鄒樹勳道,“小森,就算找到丟棄的手套,恐怕也不能證明什麼。”
“至少可以印證我們的猜測,而且如果手套上有血跡,那麼他衣服上必然也會有血跡,如果能找衣服,並確認是屬於喪彪的話,那我們就可以抓人了。”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