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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區別於族裡其他人。而平民雖然有權利購買奴隸,但實際上真能養得起奴隸的人幾乎沒有多少。大部分能養得起奴隸的平民,不是奴隸傭兵團的隊長、團長級人物,就是專門從事此項生意的奴隸主。而他們,基本不會在自己的奴隸身上烙印的。

因為,對他們來說,奴隸就是錢,烙一次印記雖然成本不高,也能防止奴隸逃跑後找不回來,但他們更希望以高價賣掉奴隸,而不是像貴族一樣把奴隸們養在家裡,白吃白喝。

奴隸的第一個印記是烙在右手手背上,如果被主人送人,或者二次出售,那麼就會沿著手臂再烙一個。二手的奴隸肯定會掉價,尤其是女奴,男奴至少還能幹苦力,女奴要是被轉手的次數多了,就只能以低廉的價格賣回到奴隸交易所來,作為受孕器,生養新一代的奴隸。

新一代的奴隸嬰兒只要一斷奶,就會被帶走訓練,從小被灌輸服從的理念,所以從忠誠度上來講,肯定是要優於他們的父母。這樣的好處是省下了從奴隸傭兵手中購買的花銷,也省下了高額的過路稅金。

但雷加知道,這種配種生育的買賣,一般的小奴隸主不願意幹,因為大部分被轉手多次的女奴在服侍她們的主人期間,都會被強迫喝一種無法受孕的“月茶”,這種由中級鍊金師就能製作出來的藥劑效果顯著,根據配量,短則三五天,長則一輩子,都無法受孕。小奴隸主是不敢冒如此大的風險,只為了要一個奴隸和奴隸交配而生的小奴隸。對他們來說,從奴隸傭兵手裡購買蠻族領地的奴隸,自己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