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觽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一'詡乃令軍中,使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並兵急攻。詡於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詡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明日悉陳其兵觽,令從東郭門出,北'二'郭門入,貿易衣服,迴轉數週。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詡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於淺水設伏,候其走路。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斬獲甚觽,賊由是敗散,南入益州。詡乃佔相地埶,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賑貧人,郡遂以安。
注'一'赤亭故城在今渭州襄武縣東南,有赤亭水也。
注'二'一作“西”。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致一。'一'詡乃自將吏士,案行川穀,自沮至下辯'二'數十里中,皆燒石翦木,開漕船道,'三'以人僦直僱借傭者,於是水運通利,歲省四千餘萬。詡始到郡,戶裁盈萬。及綏聚荒餘,招還流散,二三年閒,遂增至四萬餘戶。鹽米豐賤,十倍於前。'四'坐法免。
注'一'廣雅曰:“僦,賃也。”音子救反。僦五致一謂用五石賃而致一石也。
注'二'沮及下辯並縣名。沮,今興州順政縣也。下辯,今成州同谷縣也。沮音七餘反。
注'三'續漢書曰“下辯東三十餘里有峽,中當泉水,生大石,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輒溢沒秋稼,壞敗營郭。詡乃使人燒石,以水灌之,石皆坼裂,因鐫去石,遂無泛溺之患”也。
注'四'續漢書曰:“詡始到,谷石千,鹽石八千,見戶萬三千。視事三歲,米石八十,鹽石四百,流人還歸,郡戶數萬,人足家給,一郡無事”。
永建元年,代陳禪為司隸校尉。數月閒,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詡盛夏多拘繫無辜,為吏人患。詡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轡。'一'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二'順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三'
注'一'禮記曰:“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防為無用壞之者,必有水敗。”屍子曰:“刑罰者,人之鞭策也。”
注'二'韓詩外傳曰“昔者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而退不肖,死不當理喪正堂,殯我於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君乃立召蘧伯玉而貴之,彌子瑕而退之,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也。
注'三'漢官儀曰:“敦字文理,京*(兆)**'縣'*人也。”
時中常侍張防特用權埶,每請託受取,詡輒案之,而屢寑不報。詡不勝其憤,乃自系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遂交亂嫡統,幾亡社稷。今者張防復弄威柄,國家之禍將重至矣。臣不忍與防同朝,謹自系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一'書奏,防流涕訴帝,詡坐論輸左校。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詡自引,詡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二'宦者孫程、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奏乞見。程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三'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而更被拘繫;常侍張防臧罪明正,反構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佔宮中有奸臣。'四'宜急收防送獄,以塞天變。下詔出詡,還假印綬。”時防立在帝后,程乃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箱。'五'程曰:“陛下急收防,無令從阿母求請。”
'六'帝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防善,證詡之罪。帝疑焉,謂程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程覆上書陳詡有大功,語甚切激。帝感悟,復徵拜議郎。數日,遷尚書僕射。
注'一'震為樊豐所譖而死。
注'二'歐刀,刑人之刀也。
注'三'謂順帝為太子,被江京等廢為濟陰王,程等謀立之時也。
注'四'史記天官書曰“虛、危南有觽星,曰羽林”也。
注'五'埤蒼雲:“箱,序也。”字或作“廂”。
注'六'阿母,宋娥也。
是時長吏、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