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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美國“次級”貸款債券。

為了爭奪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一些國際投行紛紛大舉收購中小銀行和住房抵押貸款公司。2003年滙豐控股收購國際住房公司,2006年德意志銀行收購IT抵押貸款公司,都是為了迅速進入美國房貸市場。大量新的市場參與者進入“次貸”市場後,出現了非理性競爭態勢,原來的貸款標準失去了約束力,貸款品種大膽創新。美國“次貸”市場出現了許多新的房貸品種。

難道,就沒有人發現這其中的風險嗎?

事實上,早在2002年,摩根斯坦利的經濟學家理查德?伯納就發表了一份報告,題為“房屋價格:即將破滅的泡沫?”滙豐銀行美國證券的經濟學家伊恩?莫利斯同年也發表研究報告,試圖以醒目的題目引起人們的警覺:“美國房地產週期:另一泡沫?”

二、由“次貸”危機導致的金融危機真相(1)

馬筱琳(中國工商銀行投資銀行部研究中心)

1�“次貸”為什麼會轉化為金融危機?

這次金融危機為什麼會發生,要從兩個方面分析。

第一個方面是它的基礎資產發放這一方面,從監管到它的標準制定,出現了問題。從銀行的角度說,應該是要給買得起房,還得起貸款的人,提供購房貸款,而“次貸”就是向不符合條件的人發放貸款,這就是基礎層面出了問題。

第二個層面,“次貸”為什麼會演變成金融危機,是因為在把“次貸”證券化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最初還是按照貸款人的信用級別進行標準化分層,比如分成A、B、C、D四個級別,D級是最差的。但是它又把C級、D級再去打包,比如說它再把幾個D級、幾個C級混合在一起,又重新打包。重新包裝完成以後,又再分成了A、B、C、D,再發行新的債券。結果是評級機構對幾次打包後的債券,本來是C級、D級的,可能就評為A級了。

次級貸款這樣多次打包,不斷地進行下去,不斷地衍生出新的金融衍生產品,並按證券化基本的原理,再進行標準化評估,分散風險。本來它的用意是好的,但是不斷地被衍生後,最後的風險性質就變了。

2�誰是罪魁禍手

哪些因素是導致這場危機的罪魁禍手?難道這些金融工具是罪魁禍手?

不能這樣說。金融工具和技術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就比如說雖然槍炮火藥的功能是有攻擊性的,但火藥、鋼鐵它們本身是無罪的,如果不是人為使用槍炮來打仗,槍炮本身也不會導致戰爭。金融衍生品也是這樣。這要看掌握或發生了這種金融衍生產品的人的目的。

而監管機制也出了問題,對投資銀行的監管,現在看來是缺失或不到位的。對商業銀行,全球都是按照“巴塞爾協議”進行嚴格的風險監控的。而對投資銀行的風險監控就差得多,沒有資本金約束,無限地去做槓桿放大,也就是把風險放大了。

3�什麼是“巴塞爾協議”?它有什麼功能?

20世紀70年代,國際大型商業銀行業務呈現全球化趨勢,投機活動氾濫。1974年赫斯塔特銀行、法蘭克林國民銀行和英國-以色列銀行三家大型國際商業銀行相繼倒閉,給國際金融業造成巨大的影響。1975年2月,在國際清算銀行的主持下,以10國集團為核心的中央銀行行長成立了銀行監管實施委員會,即巴塞爾委員會(Basel mittee),對國際銀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巴塞爾委員會成立以來,陸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國際銀行監管的原則、標準和框架,統稱為巴塞爾協議。

在此基礎上,1983年,協議又制定了《對銀行國外機構監管的原則》,提出了兩個基本思想:一是任何海外銀行都不能逃避監管,二是任何監管都應該恰如其分。1998年,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強調銀行監管的系統性。2004年又出臺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即《關於統一國際銀行資本衡量和資本標準的協議:修訂框架》。《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以資本充足率、外部監管、市場約束為三大支柱,內容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大風險。《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規定最低資本充足率仍為8%,但將風險的計算延伸到整個銀行集團,體現了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

美國的銀行原本是原來分業經營、監管,但後來在利益驅動下搞了混業經營。中國的銀行現在的模式還是分業經營。從抗系統風險能力來講,或者是從監管機制來講,中國這種模式未必是不好的,也許是更適合中國的,它能夠遮蔽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