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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喪事辦完,靈柩暫停離南苑二里的海子潘家廟。那時南苑圍牆內不許停厝棺柩,因此隔了兩個月,又將靈柩運往保定府,安葬到安徽義地裡。這時已是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了。
我當第二營隊官,本營管帶名叫回富興的,為人忠厚怕事,完全是一位好好先生,不是一個有為的人。平素他認為官長不可信賴,常派幾個親信的頭目,到各隊中監視,這是他帶兵的秘訣。我帶領的隊伍中有一個頭目名叫張青雲的,就是他派了來的。因為他偷東西,被我查明,立即把他開除。他就回去見回管帶,於是回管帶又讓他重返原任。我當時非常氣憤,戴上帽子,拿著刀,就去見回管帶。見了面,他說:“張頭目犯了錯,你應當教導他,使他學好才是,開除是不可能的。”我說:“這種害群之馬,非剷除不可,像他這種人,不但擾害別人,而且使別人受他的惡影響。如果不辦,將來隊伍裡什麼事都不能辦了。”說著我把帽子摘下,連刀一起扔到回富興的懷裡,回頭就走。同時一邊走,嘴裡還氣忿忿地這樣說著:“能給好漢子牽馬墜鐙,不給賴漢子當祖宗。”後來由統領王化東從中一再苦勸,我們倆才和好無事。我當了隊官以後,這一次又算是同管帶鬧了一場。
關於帶兵,有幾點應注意的事,這裡我也順便拉雜說一說。
第一,士兵知識淺陋,有什麼隱衷,都不能自己解決,或適當的應付。當官長的必須時常和他們接近,洞悉他們的苦衷,隨時替他們解決,或是予以安慰,否則就很容易發生弊端。有一次,我們營裡後隊有一個兵,在屋內上了吊,企圖自盡,幸而被人發覺,未釀事端。訊息一經傳出,標裡協裡鎮裡都派人來調查原委。原來這個兵,這天因為他的父親從家裡來,找他要錢,他就到左哨他朋友那裡去借,他的朋友把一份整餉借給他。他心裡很高興,就把借得的錢,連同他自己的餉包放在一起,和那朋友談起天來。不料轉眼之間,兩個餉包竟從桌子上不翼而飛。兩錢包丟了,除他父親沒法打發以外,他還欠棚子裡一元菜錢,棚頭正逼著他要,並且恐嚇他,說如果不還菜錢,以後就不許他吃菜。後來大家都出外上操去了,只留他一個人在屋裡。他想:父親怎麼打發呢?菜錢拿不出,以後自己又怎麼吃伙食呢?他想來想去,沒有辦法,一時情急,所以上吊了。這事當時雖然沒有鬧出人命來,然而已經弄得人言嘖嘖了,說一定是官長打了他,不然,他為什麼自盡?所以當官長不但不可壓迫士兵,就是疏忽大意,也是極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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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副目哨長隊官(4)
第二,帶兵的人互相鬧意見,隊伍就永難帶得好。我這一隊的二排排長徐得勝,原來是從隊官降級下來的。因此他一天到晚不高興,最好同大家鬧意見。有一次他督工,一個患病計程車兵向他掛號,說去解大便。過了一會兒,又要掛號,一連掛了幾次號。徐得勝就不耐煩,大罵他故意搗亂。這天因為下雨,中途收了工,士兵回來,從營房後門過,這兒有一口井,剛走到這兒,患病的那個兵,一時氣急心窄,忽然向井裡跳了進去。大家見狀大駭,急忙打撈,幸而人多手快,沒有出事。不過後來隊伍中就嚷開了,說後隊的排長逼士兵跳井的事。鑼鼓不齊沒有法子唱好戲,假如營長同連長鬧意見,那更是怎麼也帶不好兵的了。
第三,營中的軍醫長應當慎重選擇,萬不可濫竽充數。有一天我檢查內務,發現六棚有一個士兵名叫褚懷軍的,身染時疫,於是立即派人請軍醫長來看病。軍醫長來到,診完脈,一副藥吃了下去,當即把那個兵打發了。當時那兵斷了氣,大家都不知道,只聽見他吃下藥去,直嚷肚子疼,以後就再沒有做聲。大家都以為他睡著了,等到出早操的時候,協統跑來查營房,大家急忙整頓內務,一看屋內還有一個人沒起床,喊了半天,不聽見聲音,走近去一看,原來早已沒氣了。當時氣得我急忙去找軍醫長——他是協統的兒女親家,外號叫“催命鬼”。我問他:“好好的一個兵,不過生了點小病,你一副藥怎麼就把他吃死了?你這是怎麼治的?你這算什麼醫生?”“催命鬼”聽我質問後,竟這樣回答:“我是治病,可治不了命!”吵了半天,也沒有結果。我就說:“你不過是協統的親家,哼!……”那時軍隊中用人,大多憑靠親戚關係,濫任私人,學識能力,往往不大管的。下級官長和士兵氣忿不平,也只好悶在肚子裡,無可奈何。
清末,國家軍務組織中有軍學司的設定,位職很高。這時任軍學司的是馮國璋。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