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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部分

同樣的,這三隻青骨的武器,也都被大骨用骨盾給吞噬掉。

在吸收了三把冰骨武器後,它手中的骨盾,已經有近半的材質,完全發生了變化,變得如同冰晶構成一般,耀眼之極。

就在我們準備殺第四隻青骨的時候,我忽然覺得有些不對。

那是一種作為殭屍的直覺,本能察覺到危險。

這種對危險本能的直覺,救了我很多次。

我迅速制住手,讓小骨和大骨停下了腳步,並沒有再次踏入白骨沙灘中,而是讓它倆隱藏到了遠處。

沒過多久,就見到黑芒一閃。

一個渾身金燦燦的骷髏,出現在了白骨沙灘的邊緣!

金骨骷髏!

金骨骷髏的體型並不大,甚至比所有骷髏都小,只相當於普通人類的骸骨。

這點本不應該,要知道,就算是最低階的白骨,那也會吸收寒氣,從而讓骨骼繼續生長的。

在這隻金骨骷髏的身上,套著一件破破爛爛的黑色披風。

沒錯,就是披風。

只剩下半截、破爛不堪的披風。

金骨骷髏的手中,倒握著一把黑漆漆的骨匕,就那麼忽如其來的出現在白骨沙灘的邊緣!

根本看不見它是怎麼出現的!

這讓我暗自咂舌:要是剛才真的進入其中,以這金骨骷髏神出鬼沒的速度,只怕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目光四處掃了掃,似乎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金骨骷髏忽然一拉身上的黑色披風。

只見青煙微微一騰,它的身軀,已經消失不見!

這是……隱身?

我去!

還好,這地下世界的所有骷髏,貌似都受到了約束,哪怕這隻金骨骷髏,也並沒有在火巖月裡走出白骨沙灘。

我抹了把冷汗,看來,我們的舉動,已經引起了金骨骷髏的注意。

獵殺青骨的行為,必須緩一緩了。

我索性將小骨和大骨安排在白骨沙灘外藏著,自己則回到了部落中。

算算時間,剛好是西東兩邊的部落,前來攻擊的時間。

這樣階層的戰鬥,自然無需多言。

令人覺得搞笑的是,西邊部落和東邊部落在出現後,居然自己先打了一場。

原因無它,大家都覺得自己穩操勝券,先你我分出個勝負,決定了勝利品的歸屬權再說。

這可真是……

這些傢伙,根本就不懂兵法,可從來沒有聽說過,仗都還沒打,就提前分配勝利品的道理。

西邊的聖獸,是一頭渾身長著厚厚熔岩甲的豬,東邊的聖獸,卻是一隻有著鋒銳赤色雙角的白牛。

我不禁奇怪:他們從哪兒搞來這些奇形怪狀的動物當聖獸?

不過這些聖獸,體內是肯定有火晶的,或許我可以讓艾薇兒問問,到時候去捕捉一些,用它們體內的那些火晶來提升赤龍訣。

至於這時候,我覺得,還是提前出場,解決這兩隻聖獸再說。

所以我直接施展出赤龍爪,在兩隻聖獸大戰的時候,跳入了場中,靠著龍威的壓制,兩巴掌就把它們拍飛出去。

龍威可真是個好東西。

要不然的話,在不屍變的狀態,想要同時解決這兩隻聖獸,還未必能夠做到。

特別是那隻豬,渾身熔岩甲,防禦一看就不弱。

聖獸被打敗,又有赤龍爪的威勢,東、西兩個部落,毫無意外的被收編。

趁著艾薇兒安頓他們的時候,我問艾薇兒:“你知不知道,他們的這些聖獸,是從哪兒來的?”

艾薇兒聽我問起,居然毫不遲疑就回答了出來:“我瞭解過,這些聖獸,是地底部族從黑木林得到的。黑木林裡面物種繁多,只要找到野獸的幼崽,利用部族人的母…乳…餵養,就能讓這些野獸歸附部族,成為聖獸。”

原來是這樣。

說白了,這根本就不是什麼聖獸,而是人工飼養野獸罷了。

只不過因為人口限制的關係,一個部族養不起太多的野獸,要不然的話,完全可以把它們當作家畜來養,用來幹活什麼的。

而現在,這些地底人自己都吃不跑,養的這些野獸,自然捨不得拿來幹活,都是當作聖獸,用來對付亡靈骷髏。

想到亡靈骷髏,我忽然升起了一個念頭:或許……

在這個地底世界,除了白骨沙灘外,還有另外的兩處亡靈聚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