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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當你已經習慣了別人替你承擔責任,那麼你將永遠虧欠別人,你的腰板就永遠也不會挺直。所以,把責任作為一種生活態度是最好的。這樣既不會覺得責任會給自己帶來壓力,也不會因為自己承擔責任而覺得別人欠了你什麼。

尤其是當責任由生活態度成為工作態度時,工作對於你來說,其意義就不僅僅是賺錢那麼簡單了,也就不會因為公司的規定而覺得自己的自由受到了羈絆,更不會做出違背公司利益的事。

◆公司興亡,我的責任

1964年3月,在紐約的克尤公園發生了一起震驚全美的謀殺案。在凌晨3點的時候,一位年輕的酒吧女經理被一個殺人狂殺死。作案時間長達半個小時,附近住戶中有38人看到或聽到女經理被刺的情況和反覆的呼救聲,但沒有一個人出來救援,也沒有一個人及時給警察打電話。

事後,美國大小媒體同聲譴責紐約人的異化與冷漠。

然而,兩位年輕的心理學家——巴利與拉塔內並沒有認同這些說法。對於旁觀者們的無動於衷,他們認為還有更好的解釋。為了證明自己的假設,他們專門為此進行了一項試驗。

他們尋找了72名不知真相的參與者與一名假扮的癲癇病患者參加試驗,讓他們以一對一或四對一兩種方式,保持遠距離聯絡,相互間只使用對講機通話。事後的統計資料出現了很有意思的一幕:在交談過程中,當假病人大呼救命時,在一對一通話的那組,有85%的人衝出工作間去報告有人發病;而在四個人同時聽到假病人呼救的那組,只有31%的人採取了行動!

這個試驗,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令人信服地解釋了克尤公園現象。兩位心理學家把它叫做“旁觀者介入緊急事態的社會抑制”,通俗地說,就是“旁觀者效應”。他們認為:在出現緊急情況時,正是因為有其他的目擊者在場,才使得每一位旁觀者都無動於衷,旁觀者可能更多的是在看其他觀察者的反應。

“旁觀者效應”的實質是個人責任心的模糊,在企業裡,它的危害也不容小視。有的員工認為,公司這麼大,其興旺、衰敗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於是,他們就對力所能及範圍內的事務熟視無睹了。看到有人私自拿走公司的物品,他們裝作什麼也沒發生;遇到顧客上門投訴,他們為圖省事,一句“這不是我的責任”應付過去。

一句“這不是我的責任”讓你躲過一次麻煩,也讓你失去一次改善自己品質的機會,在責任與推脫的較量中又敗下陣來。相反,優秀員工的行動準則是:公司興亡,我的責任。

有人將公司比喻成一條船,這實在是一個再好不過的比喻了。紐約最著名的紡織品公司費特曼公司就將自己的企業比作一條冰海里的船。在這個公司,無論是辦公室、會議室,還是生產車間的牆壁上,到處都可以看到這樣一幅招貼畫,畫上面就是一條即將撞上冰山的輪船,在畫面下面寫著一行十分醒目的字:“只有你,才能挽救這條船。”這個公司多年來都經營得特別好,員工待遇也相當高,是什麼原因?就是因為這個公司所有的員工一直以來都與公司共命運。他們都知道,掌握公司命運的不僅僅是董事長,不僅僅是董事會成員,也包括他們自己。

在費特曼公司,如果公司哪個辦公室很髒,經理問:“怎麼回事?”假如有個員工站起來說:“報告,今天傑克值日,他沒有打掃衛生。”那麼,這個員工是要被立即解僱的。在費特曼公司,員工會這樣說:“對不起,經理,這是我的責任。”然後馬上去打掃。燈泡壞了,哪個員工看見了,自己就會掏錢去買一個安上;窗戶玻璃壞了,員工自己馬上買一塊換上它。

每個人都要努力訓練自己“公司興亡,我的責任”這樣的思想。任何一個公司,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只由規定的人員來做,一旦發生什麼意外情況,應該每個人都能夠負起責任來。

每個人不僅要做好本職工作,更應該努力多做一點,只要是有益於公司的,就應該全力以赴地去做。因為,只要是有益於公司的事情,就會是有益於自己的事情。

你應知道何時挺身而出,不畏懼工作的艱辛,攬下更多的責任,以減輕主管和組織的負擔。例如,當你遞交報告時,不要對主管說:“這個問題需要……解決。”而是去搜集具體的建議供主管參考。當然,在攬下更多的責任時,你必須認識自己,瞭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揚長避短,發揮自己的長處去輔佐主管。

千萬放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拿多少錢,做多少事”的想法。拿薪金來說,你拿一千塊的錢,做了一千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