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瘋了麼,這是在京城,殺人要填命的,可不是在你前線的沙場上——慢著……你要殺也得解了我的穴,咱們好好較量,這樣算什麼好漢——”
佩刀的刀鞘卻並沒鬆脫,半空中直送前方,不輕不重,代替手指,點了少女手腕一處。
沈子菱悶哼一聲,四肢一鬆,頓跳了起來,只見車廂外男子對著自己滿滿鄙夷:“當多大的膽子,刀還沒脫鞘,就把你嚇得……你這種小悍婦,給你解穴嫌髒了本王的手,回去還得洗刀子。想跟本王較量?別說本王沒提醒你,小丫頭會些花拳繡腿,被周圍人寵著哄著,就自以為就牛上了天,真正遇著厲害的,哭都來不及了。你這種人,幸虧是個女人,若是男子,上了戰場,還沒舉刀,恐怕就被蒙奴人給嚇尿。”
沈子菱被說得面紅耳赤:“胡說!”說罷身子一騰,雙臂抵在車廂兩側,繡鞋一抬,伴著一陣香風,一記前踢正朝沂嗣王的額門。
男子身體迅速往後一傾,鋼掌一擋,堪堪握住她翡翠綠的鸚哥咀繡靴,捏得沈子菱動不得,見她青了臉,方才一鬆,借力將她整個人往後一推。
沈子菱喘了幾口,狠狠扒開簾子,呸他一口:“不是我打不過你,是位置小,我施展不開!”說罷,一把推開他,跳下車子。
沂嗣王摸了摸面上的香唾,冷嗤一聲,卻神清氣爽,上了車子。
馬伕有些擔心:“嗣王,能夠進出皇宮的恐怕不是一般人家的閨女啊,您這麼羞辱這小妮子,怕會不會——”
“本王活了半輩子,還沒見過這種無理取鬧的女人,正因為看見她是剛從皇宮出來的,才留了點情面。怕什麼?不是皇上的女兒,本王都惹得起。”沂嗣王皺眉,下令,“回府。”
卻說冬兒剛見小姐被沂嗣王扛大米似的扛走,想要去喊人救,卻自知是自家小姐挑釁在前,生怕鬧大了,正在原地急著打轉,見沈子菱回來,鬆了口氣,還沒來得及問,卻見小姐一邊走著,一邊揉著手腕,鼻頭和眼睛都是紅的。
哎呀,不會是被沂嗣王打哭了吧?這個沂嗣王,再怎麼也是個女孩子家,不至於出手傷人啊!
冬兒急了:“小姐,沂嗣王打你了?!打哪裡了?受傷了嗎?給奴婢看看……是不是很疼啊——”
一拳打在了心上!比打在肉上還疼。沈子菱搖頭,將剛才的事兒從頭到尾地說了一遍,又忿忿:“冬兒,我真是個悍婦,是個繡花枕頭,遇著厲害人,只有被嚇尿的份嗎?
冬兒見小姐沒捱揍,懸著的心放下來,再一聽,趕緊為小姐挽回自尊:“沂嗣王滿嘴噴糞的話您也信啊!?他說給小姐解穴髒了手,還不是扛了小姐半天!”
這一聽,沈子菱臉色更就是發紫。
冬兒自知越勸越錯,噤聲,又嘀咕:“虧得小姐從小就將那沂嗣王認作偶像,在府上收集的兵器和馬匹都與沂嗣王一模一樣,凡是沂嗣王在北邊的大小戰役邸報,還叫奴婢抄回來儲存,反覆研究……原來這人是這種樣子,先是進獻表妹,又對著小姐動粗,哎,看來還是不要跟敬仰的偶像見的好,距離產生美感——”
也不怪小姐今天一聽說沂嗣王的事兒,反應這麼過激,要知道自己個兒偶像做的事與想象完全不一樣,是個人都會失望。
“夠了,別說了!”沈子菱打斷,臉又漲得通紅,“這事兒從今以後,不要再提了!”
只當自己瞎了眼,從小到大竟將這人當成了楷模,想他作為溧陽王唯一的兒子,放棄京城富貴安定的生活,寧願去駐守北方,與蒙奴抗戰,一定是個做事光堂,不懾權貴,與其他臣子不一樣的鐵錚錚男子。
近年他常常來京,她還有些驚喜,總想著跟大哥說一聲,看能不能尋個機會親眼看看他。
沒想到,今日一見,夢都碎了,完全跟自己想象的不是一個人,做些靠女色求榮華的事,還用尖酸刻薄的話來羞辱自己!
祖父和哥哥從來只會鼓勵自己,沁兒對自己的武藝每次也是讚賞,這個男人——眼珠子被鷹叼了!
狂傲自大,沒有風度!
諷刺他一句半句,他幾倍相還!這還算是男人?
罷了!回去就重新換了坐騎和兵器,連那些摘抄的邸報都一把火統統燒了!
沈子菱火大,朝自家馬車走去。
與此同時,御書房內,夏侯世廷左等右等,等不到人來,硃筆一擱:“今天的轎輦怎麼這麼慢?”
語氣雖然平緩,可齊懷恩哪裡看不出皇上的火急火燎,這幾日因為蒙奴提出交換人質的事,皇上大半時辰都耗在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