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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說:“阿偉,來,我們把今天老師教的字一起寫一次!”

課文是什麼我早記不得了,我只記得課文中有三個生字,我無論如何都分不清楚,索性全都讀成“馬”。為了讓我看清楚一點,媽媽特別用硬紙板讓二姐把字寫大一點讓我來分辨,但是,我還是看不出來。弄了半天,我已經有點不耐煩了,賭氣地說:

“明明就是同一個字嘛,你們看,這三個字都有大屁股、四條腿,全都是馬呀,你們為什麼硬要說是‘鳥’和‘寫’呢?”

媽媽突然領悟到我“卡”在哪裡!她拿了一張空白的紙遮著字的下半部。

“阿偉,你看‘馬’的脖子有長鬍須、‘鳥’的嘴巴尖尖的、‘寫’字的頭上戴著帽子,因為會寫字的人在歌仔戲裡都當官,所以戴帽子!”

“真的耶!真的不一樣!”我好像發現了新大陸,興致高了起來。媽媽也好像找到了教我的竅門,就又從課文裡挑出相似的字,用同樣的方法問我:“阿偉,你看這三個字‘尚’、‘常’、‘掌’你剛剛也說一樣,一樣在哪裡?”

“你們看,它都戴國王的帽子,穿一樣的衣服,肚子上還印了撒隆巴斯(膏藥貼布),所以都一樣啊!”

聽完我的“解讀”,媽媽便拿紙把上頭遮起來,然後對我說:

“阿偉,‘尚’是沒穿褲子的,叫‘尚’未穿褲子、‘常’的褲子常常燙得很直,‘掌’是褲子被手抓得皺皺的,這樣是不是可以分辨出這三個字的不同了?”

我認字的困難,在於無法區分字與字之間同中之異,異中相同的地方,媽媽的教法,讓我對識字有了很大的興趣。我從課文中又找了一些長得相似的字,如“囚”、“因”、“困”、“回”,這回媽媽也不太懂了,只好問二姐。二姐也用與媽媽類似的方法來教,只是她的方法是把它們編成故事:

一個人到森林探險,掉到一個方方的陷阱裡,成為土著的“囚”犯,“因”為這個人長得很高大,被“困”在裡面他一點都不害怕,拿了一根“木”頭,就逃了出來,要“回”家因為太匆忙,掉了一條手帕在陷阱裡!

二姐編的故事實在很吸引人,不知不覺中我竟然沒有分神,我覺得有趣極了。這時,二姐就要我拿著字卡,自己練習講這個故事……

“有一個人,在陷阱裡。”

二姐馬上糾正我:“是在森林裡!”

“沒關係!阿美!你讓阿偉講,他囚犯的囚已經記住了,不是嗎?”

這時,我突然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爸爸已經站在後面看了。只見他的臉上始終掛著笑容,不過,這一分神,讓我原來會的又忘光了!幸好,在二姐的提示下,我總算結結巴巴地講完了這四個字的故事。

經過二姐和媽媽“特殊”的教育方式,我覺得識字好像沒有以前那樣困難了。在睡覺前我要求和媽媽再玩火車到站的時鐘遊戲,媽媽看我已經會看時和分,想讓我也瞭解老師正在教的時間加減,就又拿了好幾盒火柴,把火柴棒全倒在桌上,學二姐編起了故事……

“有一個人要坐火車,3點5分的火車,他3點就到了,他要等多久?”

媽媽還特別從月曆上剪下一個人的照片,用手讓那個人站在分針上,她再移動分針到1的位置,問我:“他坐在火車站等,從這裡到這裡,有幾分鐘?”

因為時鐘的外圍像昨天一樣,放射狀地排了60支火柴棒,我用手指一數:“5,是5分鐘!”

爸爸、媽媽、二姐、大妹一聽到我的答案,都拍手鼓掌。

媽媽從一開始的坐火車,到後來用上、下課做例子,最後還編了家人做事的例子,我雖然都要一根一根火柴棒地數,有時還會理解錯誤,但經反覆地在玩中練習,我好像會看時鐘了。但當媽媽把火柴棒撤走,我頭腦裡又一片空白,我似乎無法憑空想象有火柴棒的樣子,但無論如何,我不再吵著不去學校,爸、媽似乎也安心不少!

由於外祖母的健康欠佳,又要顧爐火,又要照顧大妹,所以,爸、媽商量決定,媽媽不再陪我去上課了。不過,為了增加我的學習興趣,媽媽每天還是會抽時間陪我玩認字、看時鐘的遊戲。媽媽陪我上了整整一個星期的學,教室裡似乎有趣多了,老師也因為有媽媽在,不僅沒有動棍子打人,也很少大聲斥責我們!那時我們的課都只有半天,我對課堂上老師教的倒沒什麼特別的記憶,反而對上、下學媽媽陪我走三個小時的路途,印象深刻。

媽媽雖沒有再和我一起去上學,但她似乎想借著我的眼睛和頭腦,把學習的經歷與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