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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沒有。”

“全都承認?”

“是的。”

“你有什麼為自己辯護的嗎?”

“沒有。”

“那麼我再問你,你是在哪裡和你的同案犯勾搭上的?”

“不,不是同案犯,她是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

“是的。”

“那麼……那麼,在巴黎你們不住在一起嗎?”

“我們住在一起。”

“住  在

一起,那麼……你們這時候在露天裡幹那種勾當,準是發瘋了,徹頭徹尾發瘋了,我親愛的先生!”

看來小商人羞愧得眼淚都要流出來了,他吶吶說道:“是她要我這樣做的!我跟她說過,這是件最不光彩的蠢事。可是,可是,當一個女人的頭腦裡轉出一種什麼念頭來……你是明白人……她就再也不肯改變主意……”鄉長有點高盧人的詼諧,揶揄著笑道:

“可是,對你來說,既然不能改變她的主意,那麼還是讓她光在腦子裡空想想為好,你也就不會被扣押在這這裡了,不是嗎?”

這樣一說撩起了博文先生的火氣,他氣呼呼對妻子的斥責道:

“你看,你的詩情畫意把我們帶到什麼地方來了!如今落到了如此尷尬的境地。我們這一大把年紀還要為妨害風化罪而上法庭!隨之而來的是不得不將商店關門,不得不把家搬遷到別處去住。否則今後我們的臉往哪兒擱?”

博文太太轉過身來,看也不看她丈夫一眼,神態自若,全無羞愧之色,嘴唇一動就呱呱呱地講開了:

“鄉長先生,我的上帝!我明白,我們是多麼可笑。不過,請允許我像一個律師那樣  說得更恰當一些,實際上是一個可憐的女人為自己辯護,希望你發發善心放我們回家算了,免得追究法律責任而給我們帶來莫大的羞辱。說來話長,很久以前,當我還是少女的時候,就在這個村莊裡認識了博文先生。他是一家小商品店鋪的夥計。我是一家服裝店的營業員。一切往事我記清清楚楚,就像昨天才發生的那樣。星期天我常和一個女友到這裡玩。她名叫露絲 雷維克。我和她一起住在比加香街。露絲有一個漂亮的男朋友叫西蒙,而我卻沒有男朋友。他們常常帶我一起到這裡來。有一個週末露絲的男友笑著對我說,下一次他要帶一個朋友來。我明白他那善意的弦外之意。我故意回答說:‘大可不必,我會自己照料自己的。’不久,我們在火車上碰到了博文先生。當時他長得很帥,一點不像這今天這副模樣。可是,當時我並不因此而遷就他,以後也從來沒有遷就過他。

“我們到了貝松。那天天氣特別好。那是一種令人心醉、令人神往的天氣。碰到這種好天氣,就是到了今天仍會使我象從前一樣地愚蠢,愚蠢到可憐巴巴。一旦我投身到大自然的懷抱就會頭腦發昏。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