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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那是一段黑暗的歷史,雷耀嘉每次想起來心裡就好像有把刀子在攪啊攪的,那段痛徹心扉的記憶徹底改變了他的性格,扭曲了他的價值觀念,從此往後,他的人生信條裡就只剩下那句“成王敗寇”,他想東山再起,為此甘願付出一切,哪怕只能像條狗一樣寄人籬下。

潦倒的生活直到他隱遁南陽才算徹底有了改觀,三年前他和魔都酒吧的寧萬年簽訂了一個五年長約,在新的平臺一點一點重新積累著人氣,這以後他比任何駐唱歌手都要拼,瘋狗一樣幫著寧萬年一家一家酒吧的糟蹋下去!

他可是曾經只差一步就能步入一線歌星行列的老炮,這些酒吧裡跑場子駐唱的歌手有些連三線的標準都沒有達到,怎麼可能是他的對手?有了魔都作為後盾,雷耀嘉便以‘鬥歌’的名義將其他酒吧的駐唱歌手一個一個的逼走。

這本身就不是一場公平的較量,因為活在自己的陰影裡過於痛苦,他迫切需要一種方式來找尋僅有的一點存在感,以他失敗的人生經歷來講,要想在某個層面上戰勝別人,除了搖滾以外似乎已經別無選擇。

……

“我靠,聽這老炮的意思是要踢館啊,太tm帶勁了!”

“咬吧,別傷及無辜就行!”

三字經裡曾說“人之初,性本善”,可那都已經是童年時候的事情了,這群大半夜出來泡酒吧的人,本來就不是什麼善男信女,他們需要的是刺激,是釋放,這種粗暴的道理有點社會閱歷的人都會明白。

所以,當絕大多數人對這場鬥歌翹首以盼的時候,餘生也只能皺一皺眉毛表示他不滿的情緒,他當然不希望節外生枝,可是麻煩事硬纏上來你能有什麼辦法?

……

“怎麼個玩法?”傅彪高高的個子頂了上去。

“當著大家的面,一人一首,輸了的自己滾蛋!”雷子將嘴裡的檳榔吐到地上,笑道:“當然,好壞的標準大家心裡都會有桿秤,到時候輸了可別怨天尤人!”

“你就一個人?”傅彪面上至少一點沒慫。

“足~夠~了!”雷子低頭把弄著手指上戴著的戒指,一字一句的說道。

整個毒藥樂隊的四人都有點蒙圈,雷耀嘉曾經可是他們的偶像,毫不誇張的說他們當中有人是聽著對方的歌曲長大的,雖然後來他墮落了,沉淪了,可是他依然是剛子心目中那個年代不可抹滅的印記。

這才是他不願面對的現實,一個曾經活在心裡的偶像,淪落到這種地步,他存在的價值僅僅是幫著寧萬年打壓競爭對手,這樣行屍走肉般的生活又有什麼意義?剛子想不明白,他很想問問對方。

“我們跟你比!”剛子突然吼道,他的想法很簡單,如果一場失敗能夠將偶像從噩夢當中喚醒,他不介意拼盡全力。

“年輕人,有血性!”雷子露出一臉勝利的笑容。

……

“雷子,你今兒要是來夜渡喝酒的話,所有的消費算吳姐請了,人家這可是最後一場駐唱了,也算是熬出頭了,全當賣吳姐一個面子,行嗎?”吳靜是夜渡酒吧的老闆娘,三十歲出頭的樣子,穿了一身大紅的旗袍,瓜子臉,嘴裡叼著一節金屬小嘴的菸斗,桃花小眼裡那股徐娘半老的風韻特別勾人眼球。

這是一個熟透的女人,也是一個在夜店摸爬滾打十幾年的妖媚狐精,毒藥上臺演唱那會她正坐在控制室裡查閱電子賬單,折算著酒吧這個月的收支情況,直到前廳響起山呼海嘯般的掌聲,她才算提起興趣出來看看。

吳姐不懂搖滾,卻知人心!

她的眼波下隱藏著探知和猜疑的情緒,假裝不介意的笑著,踩著高跟鞋一步一步朝雷子走過去,期間突然回眸望了一眼餘生,嘴角向上微微翹起。

“來您的場子肯定是來喝酒的!”雷子抬手摸了摸光亮的頭皮,臉上輕蔑的神情總算有所收斂,能在耒水河畔開酒吧的,誰身後能沒有座結實的靠山?

“他寧萬年就是野心太大,恨不得把人整個東城都吞進肚子裡去,連點骨頭渣子都不願意剩下,可是你這麼做值得嗎?”吳靜想不明白,如果僅僅是為了生活,他原本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選擇。

……

“我說值,他就值!”

寧萬年個子不高,還有點駝背,瘦的跟個猴兒似得,五官長得卻很秀氣,穿著一件金色碎花襯衣,紅色七分短褲,配著一雙尖角白皮鞋,嘴裡叼著一根大雪茄。

“靜啊!這是搖滾之間的恩怨,我們就當看個熱鬧,可不能插手壞了規矩!”寧萬年側身朝吧檯裡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