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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送他到第一勞改隊。在第一勞改隊,別人去勞動,他請病假在家,他把別人的燒餅、醬肉偷吃光了,於是又把他關在小黑屋子禁閉。禁閉室有一個犯人姓王。姓王的有東西給他吃,就把他 奸了。這才把他調來。他每天報告班長,問那個姓王的能不能來這裡,班長批評他無恥,他笑一笑。”

盜竊犯、破鞋、女人販賣毒品……許多想不到的犯罪事實。聽他們一說,我知道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汙泥濁水都彙集在這裡。真想不到,我與這些人在一個監獄改造。

11月17日下午,劉科長與萬科長把我提到監房辦公室,對我開導一番,叫我把自己的錯誤再好好想一想,寫出來。不要有悲觀失望的想法,對於外來的材料,還要好好地寫。沒有再追問什麼。同日下午,張管教員也把我叫到監房辦公室,樣子似乎很關心似的,叫我好好想一想。

我說:“我的精神已心勞日拙,腦筋這幾天受刺激太大,等幾天我精神好一些,我一定能想出來。我有什麼反動計劃,什麼反動組織,我一定全部交待。這方面我不會裝孬,我相信政府能掌握一切。”

給了我幾張紙,叫我寫。回來後,我根本沒有寫。就這樣了,沒有什麼可寫的了。

監房的班長對我都很關心,使我感到有些人還能對犯人循循善誘,不是非鐐即銬。戴這副鐐對我起什麼作用?只能引起我的牴觸。如果依靠這副鐐叫我低頭,那只是表面的。這副鐐可以把我腳脖子磨破,但不能叫我內心敬服。不知道將來在長春監獄的管教工作總結裡會怎樣把我寫進去?

六監的那幾個號,仍然在就寢後過堂,腳鐐子直響。我想他們這個案子很危險。這五個人如果走陳興芝的路,後果不堪設想。

11月21日晚飯後,萬科長把我找到監房辦公室,匆忙地對我說:“今天晚上開大會,叫你在大會上坦白一下,坦白之後政府處理你的問題,你先寫個提綱,不要有顧慮。”

給了我幾張紙,我只寫了一張紙的提綱,還未寫完,又提我到辦公室,萬科長說:“寫提綱來不及了,你上去斟酌情形說吧。”

一個班長把我領到橡膠廠,進入管教員室。我一看幹部都在這兒呢。大家都很嚴肅地看著我,一聲不吱。萬科長又對我說:“你怎樣說,看你改造的程度了。”

我心想,在這種場面我會自己找倒黴?亂說那就不應該了。我被領入會場,橡膠廠犯人全在。車間門口放一張桌子,桌子上放著廣播器,我一看便明白了,這是全監大會,中心會場設在這裡,別的廠子也要收聽。這個規模不小,所有的犯人都望著我,特別注意我戴的鐐子。

叫什麼會我忘記了,大會開始後宣佈:“由罪犯關夢齡坦白!”

我走到播音器前面,開始講話:“我叫關夢齡,反革命罪犯。長春解放前曾充軍統特務,長春督察處督察長。為非作歹,萬惡多端,長期效忠蔣幫,反對人民革命。在長春曾由我率領特務殺害人民政府地工人員四十多人,收集解放區情報數百件,血債累累,死有餘辜。長春解放後,迫於形勢,向人民政府自首。經過政府再三教育,始坦白罪惡,檢舉別人,有點滴表現。政府本著改造人類的偉大精神,對我予以寬大,未予處死,送我到長春監獄改造。本應戴罪立功,積極爭取,奈因過去反動成性積習太深,在監中進行現行活動,阻擾同犯,破壞生產,不滿政府,抗拒改造。初步檢討嚴重缺點三十五項,這些缺點,多數是現行犯罪。自己認為,在監中不能立功贖罪,反而進行現行犯罪,理應受到嚴厲懲處,我本著不論有多大罪惡一定老老實實向政府坦白,爭取得到政府寬大處理。今後,我一定認罪服法,接受政府教育,安心勞動,徹底改造自己。”

我說完了,袁副科長講話:“方才關夢齡的坦白,你們都聽到了,他有三十五項現行活動,他自己大膽地坦白了。政府宣佈:對關夢齡這樣大膽交待現行活動的罪犯,不予處分,現在給他下鐐!”

班長早已預備好了錘子,給我下鐐。腳鐐子下了之後,袁副科長又說:“與關夢齡相反,不交待自己的現行活動的罪犯錢文華予以鐐押。給錢文華戴腳鐐子!”

馬上把我那副腳鐐給錢文華砸上了。袁副科長接著講:“錢文華把秤砣放在機器裡,破壞生產。這種現行活動有人證物證,但他拒不承認。所以予以懲辦!由以上兩件事可以看出,大膽交待問題的關夢齡可以得到寬大;錢文華拒不交待問題,必然要受到人民的處罰。你們都要好好考慮一下,有問題的要向關夢齡學習。由明天起全監各車間漫談今天大會的收穫,漫談關夢齡與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