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痺面板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痺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痺。刺此者,傍針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痺也。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痺氣小深者也。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搏大者也。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針,輸刺者,直入直出,稀髮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痺,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痺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髮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谷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谷氣。此之謂也。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痺,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痺,此脾之應也。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痺,此腎之應也。
本神第八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先必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其淫泆離髒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
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僻邪不至,長生久視。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_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
脾愁憂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
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於秋。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
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精時自下。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是故用針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
肺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