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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就象跌入了蜜窯裡一樣,從頭甜到腳,幼薇自從受飛卿再三冷落而絕望,後來在李億堅持不懈的追求下,和他無微不至的關愛中,一顆心也漸漸地回暖轉到李億的身上,加之李億為人儒雅,善解人意,且少年*,新婚之日兩人自然是柔情繾綣,蜜意纏綿,他們天天膩在一起,花前月下,喁喁私語,談不完的情,賞不完的春。他們如膠似漆,在一起度過了一段甜蜜的令人心醉的美好時光。

第17章 傷離別幼薇念夫君,陷兩難李億苦失神

且說李億自與幼薇新婚之後,盡情地享受生活的美滿,享受愛情的甜蜜,心裡說不出的暢快和愜意,每日裡夫妻恩愛,然而他的婚事卻受到他父母的極力反對,原因是他父母在他幼年時為他訂了一個娃娃親,他此次結婚,沒有秉告父母的,是他擅自作主的,這件事在古代可是大不孝,常言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古代成婚所必須遵從的程式,不然就是悖逆行為,是要受到社會的遣責和輿論的鞭韃,按理李億是個飽讀聖賢書,知書識禮的人,斷不會作出這種有失人倫有悖於理的事來,那麼是什麼原因讓李億這個書呆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呢?原因還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人說愛情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使一個膽小如鼠的人做出膽大包天的事呢,可以使一個一慣謹小慎微的人,作出驚天動地的事來,愛情也可以使人失去理智,使一個聰明的人做出愚不可及的事來,李億就是這樣他因太愛幼薇了,所以不敢把這件事告訴他的父母,他心知肚明,如果告訴他們必然受到他們的極力反對,因為在他小時候,他的父母就為他訂下了一門娃娃親,這門親事按當時人們的看法就是高攀了,女方姓裴,和他家一樣也是書香門第,而且其父是當朝顯貴,門生故舊遍佈朝野,其地位顯赫,權勢甚大,聖眷方隆,因有了和斐家的這層關係,父親對他的前途抱有很大的希望,如果不出意外,憑著他未來岳父的關照加上他是丈元出身將來的前途不可限量,位及人臣也未可知,可見他的父母親對這門親事是如何的滿意,這恰是李億所苦惱的地方,如果是另外一門親事,他或許不必費太大的周折,就可以找藉口退婚,而對這樣的婚約卻束手無策,他只好瞞一天算一天,實在不行,女方聽說了自己的事,或許出於氣憤,主動退婚,果能如此正好得遂所願,正中下懷,可是他想得太天真了,他的忤逆行為不久就傳到父母的耳中,也傳到了裴家的耳中,乍一聽到他自作主張與一個平民的女子私訂終生,他的父親氣得暴跳如雷,他的母親氣得當場暈倒在地,裴家更是不依不饒,非要李家給個說法,這件事說到天邊都是李億沒有理,過去的人很重信譽,訂親是大事,不是隨便訂的,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誰也不敢反悔,要不然就難以在社會上立足,何況裴家可不是一般的人家,誰敢輕侮,人們都等著看熱鬧,看這回李億家如何過關,李億的父母,命家人火速趕到京城給李億送信,信中語氣甚嚴地教訓李億的不道行為,並且命他無論如何要趕快回來,應服眼前嚴峻的局面,李億終於明白這件事躲是躲不過去了,遲早是要面對的,因而告暇返回家鄉,臨行前當然與幼稚薇告別,幼薇聽到這件事受到極大的震撼,埋怨李億不早與自己說明,害得她裡外不是人,讓她背上挑釁社會公德,勾引有婦之夫的罵名,讓她受到世人的噬笑和唾棄,她嘴上雖然責怪李億,但她心裡明白李億是因為太愛自己的原故,因不惜隱瞞家人,終於鑄成大錯,但她還是感到極大的委屈,原以為他找到一個知冷知熱而且人品不俗的好男人,她也曾經為自己的苦盡甘來,慶幸不已,沒有想到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她覺得自己終是一個苦命的人,命運又給自己開了一個極大的玩笑,她的心一下子跌到了冰窖。

且說李億回到家以後先是受到父親嚴厲的斥責,再是受到母親喋喋不休的訓導,看到母親痛心疾首的樣子,心裡很是愧疚,他乞求父母親原諒自己,說他並非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也不是把婚姻大事當兒戲,只是因為自己太喜歡了那個女孩子,所以才做出有違道義和辜負父母的事情來,如今一切都晚了,一時迷了心竅,自己也後悔莫及,請求父母無論如何原諒自己這個不孝之子,並且說他也對不起裴家,然而木已成舟,大錯已鑄成,沒奈何請父親派人去辭了這門親事,並且加倍賠償她女兒的名譽損失,他的父母沒辦法只得親自上裴門賠罪,態度謙卑,言詞委婉,只說自家的兒子如何不爭氣,請求裴大人原諒,說這小子鬼迷心竅,一時被那個狐媚的女子所惑,才做出這樣沒有良心違背道義的事來,裴父不用說很是憤恨,但還是把滿腔怒火壓制住沒有發作,心想雖然李億做出了背盟毀約的事來,讓他們裴家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