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二十多天地談判中。談仁皓終於體會到了古迅雷在歐洲戰場上配合德軍作戰時是個什麼滋味。德國人在談判桌上表現出來的苛刻只能證明,在戰場上,德國軍人肯定是紀律最嚴明的軍人,可同時,德國的將領也肯定是最為苛刻的將領。也許。這對一支軍隊來說是好事,畢竟軍隊戰鬥力的核心就是紀律。可對友軍來說,這絕不是什麼好事,也難怪當初古迅雷會冒險去“搶劫”德國人的運油車隊了。
當然,付出是肯定有回報的,二十多天來,大部分的問題,特別是那些涉及到戰艦效能,以及建造工作的關鍵問題都地到了解決,而一些次要問題則留到建造工作開始之後。由雙方的工程師在現場進行解決。
在談仁皓這邊的談判取得成效地同時,德黑蘭那邊的談判也收到了成效。最終,德國與唐帝國各讓了半步。
在戰艦價格方面。德國同意在採購第一批戰艦的時候就將基礎設施的改造費用計算到戰艦地採購價格中去,唐帝國也降低了戰艦本身的報價。另外,德國還與唐帝國簽訂了採購第二批戰艦的意向合同。第一批採購的三艘戰列艦的單價是“新省會”級的2。75倍。這顯然遠遠超出了戰艦本身的造價,甚至超過了將基礎裝置改造費用計算在內的造價。
可按照德國海軍的要求建造的戰列艦的效能將遠超過“俾斯麥”級。這是德國海軍有望在短期內獲得的效能最為強大的戰列艦。其效能並不比“新省會”級(初期型號)差多少,超過了當時德國海軍的主要對手,即英國海軍的“喬治五世”級戰列艦。
支付方法方面,德國將以黃金等硬通貨,或者是實物等支付一半的建造費用,而另外一半的費用則將以信貸方式,分十年完成支付,而利息則以唐帝國的通貨膨脹率計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支付方法,特別是在信貸利息的計算方面,之前從來沒有過類似的外貿軍購採購方式,這也算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解決辦法吧。
到十一月底,雙方正式簽訂了相關的採購合同,這不僅僅是三艘戰列艦的採購合同,而一整支艦隊的採購合同。
在採購了三艘戰列艦的同時,德國海軍還直接採購了六艘重巡洋艦,十二艘驅逐艦,這些戰艦將用來為三艘戰列艦護航,並且共同組成德國海軍的“遠東艦隊”。這是整個唐帝國曆史上,涉及金額最大的一筆軍購合同了。
為了購買“遠東艦隊”,德國將向唐帝國支付至少450噸黃金,1200噸白銀(德國的黃金儲備本來就不是很多了,後來只能換成用白銀支付部分採購費用),另外,每年還將向唐帝國支付至少1500萬金元的採購費用(這些費用後來大部分都是透過實物支付的,而且十年後,這個數字將達到2500萬)。這還僅僅只是艦隊本身的採購合同,如果算上人員培訓費用的話,德國就得另外再支付數千萬金元了。也正是如此高昂的採購價格,德國後來取消了採購第二批戰艦的計劃,說白了,德國也沒有那麼多錢來購買艦隊。海軍可不是陸軍,德國人也在這次採購中深刻的體會到,要建造一支強大的海軍,除了堅持不懈的努力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堅實的經濟基礎。
除了三艘戰列艦之外,其他的戰艦都是採用了唐帝國的現成標準建造的,德國在輔助戰艦的問題上做出了很大的讓步,唯一的要求就是,使用與德國海軍通用的火炮,以此減少德國海軍在後勤保障方面的麻煩。帝國方面也沒有過於為難德國人,畢竟做了這麼一筆賺錢的買賣,帝國獲得的利益已經足夠的多了。
也正是德國人的這次採購,才加速了帝國海軍建造新航母的進度。
當時,帝國海軍透過這次軍售貿易獲得的利潤中,有八成是直接用在了帝國海軍的造艦計劃中地,而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採購新的“島”級航母。雖然帝國從來沒有過相關地文獻記錄。但是可以想像,如果沒有德國人提供的大筆資金的話,那麼帝國海軍的“島”級航母晚上幾個月服役也是很正常的。而且在戰爭期間也不可能完成那麼多艘的建造工作了。
當時,除了德國海軍向唐帝國採購了“遠東艦隊”之外。波斯帝國也與唐帝國簽訂了一份大宗軍購合同,而波斯帝國主要採購的就是三艘“新省會”級戰列艦,以及相關配套地戰艦。
與德國人不一樣,波斯帝國在採購戰艦方面並沒有太苛刻的要求,這一來是波斯帝國一直有向唐帝國採購海軍戰艦的傳統。二是波斯帝國海軍的標準與唐帝國海軍的標準相差並不大,三是在人員培訓方面不存在太大的問題。所以,波斯帝國幾乎直接購買了帝國海軍的現成品,而不是花錢搞新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