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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來餐館的一路上,薛天衣發現了不少“搜尋者”他知道這些人都是尋找夏清歌的,不過以他的身法,又怎會可能會被對方發現?他拉著夏清歌的手穿街過巷,輕而易舉的就避開了為數眾多的搜尋者的耳目。
雖然餐館經營的小吃多種多樣,但主打的還是燕稟琨鈍,夏清歌每次來燕京,燕京琨鈍是必吃的,燕京城裡經營誆鈍生意的何止百家,夏清家幾乎吃遍了這裡的大街小巷,最後發現還是這裡的味道最好,所以她這次請薛天衣吃夜宵,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這裡。
之前為了甩脫那些討厭的保鏢,兩人hud費了不少時間,等安安穩穩的坐到這家餐館的桌前時,已經快接近午夜十二點了,還好這家餐館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而且此刻居然還有七、八個客人,那些客人中有的像是一對深夜幽會的情侶、有的似乎是加夜班的上班族、還有就是喜歡熬夜的宅男。
作為一個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夏清歌出現在這種公眾場合裡是極不方便的,所以為了掩飾自己,她戴上了一頂棒球帽架上了一副大墨鏡、紮起了馬尾辮、穿上了平底鞋,就連身上的衣服也換成了普通的女孩子們穿的t恤牛仔,儘量讓自己看起來平民化一些,可儘管如此,她傾國傾城的雪膚嬌顏、曲線曼妙的完美身材、以及身上那股與生俱來的超脫氣質,還是無法完全隱藏起來。
薛天衣能夠把自己的強大氣場很好的收斂起來,讓別人看著自己時,只認為是個普通少年,而夏清歌卻沒有這個本事,她自成名以來,經常會遇到面對千萬人的盛大場面,時間一久,身上自然而然的也就出現了一種強大氣場,當她和薛天衣一起出現在餐館時,這種氣場讓正在館內就餐的那幾個顧客有種被震住的感覺。
婁清歌壓低了帽沿,和薛天衣牽手走到餐館內的一個偏僻角落裡坐下,然後脘聲道:“老闆,兩碗琨鈍,要大碗的!”
她的聲音實在太過獨特,這一出聲,立即就引起了幾名顧客的關注,有的顧客甚至心中一動,思付:“這聲音聽起來感覺好熟悉,和我的偶像夏清歌夏天后好像..“.
也有顧客偷眼觀察著夏清歌,心想:“這女人的身材很正點,不過十有**是個極品醜女,否則她會把自己的臉遮的這麼嚴?是美女的話,巴不得能少穿一點,多吸引一些眼球,根本不怕有人看!”
沒有人能想到眼前這個女人是夏清歌,因為大家都認為夏清歌是如此的優雅高貴、如此的光彩照人,她來到鼻京,住的肯定是五星級酒店、吃的肯定是酒店提供的山珍海味,她無論走到哪裡,身邊肯定會跟隨著一大幫保鏢,她的身份,註定了她不可能出現在這種低檔次的餐館裡。
但他們怎麼都沒想到,夏清歌不但來到了這個小餐館裡吃飯,而且還是和一個男人手牽著手一起來的。
薛天衣和夏清歌在桌前坐著閒聊,片刻後,餐館裡的服務員就送上了兩大碗熱氣騰騰,香氣四溢的琨鈍。
夏清歌是面對著牆壁坐的,這樣就避免被餐館裡的其他人看到她的容貌,等那名服務員離開後,她輕呼了口氣,隨手摘掉了棒球帽,拿掉了墨鏡,露出一張如畫嬌顏來。
“看什麼呢?”見薛天衣盯著自己的臉蛋兒怔怔發呆,夏清歌嫣然一笑。
“我曾經看到過一幅畫,那幅畫裡畫著很多很美的女人,其中一個和你很..伢極了”
薛天衣近距離觀察夏清歌的眉神眼情,不由又想到了那幅飛天神女圖來,又由那幅圖想到了現實中的幾個美麗女子,總覺得飛天神女圖中女子,和夏清歌她們有著某種神秘的聯絡。
夏清歌饒有興趣的道:“你在哪裡看到的
那幅畫?有時間了我也擊欣賞一下!”
“是我無意間發現的,那畫看起來很古老了。呵,如果你有興趣,以後我找出來給你欣賞欣賞!”
“一言為定!”夏清歌笑了笑,隨即輕嘆了口氣,道:“人人都想做明星,其實明星也有明星的難處和苦衷,就像我現在,出來吃個飯都像做賊似的。好想像你們一樣〖自〗由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薛天衣道:“那你就別做大明星了,做回普通人啊!”
夏清歌秀眉一蹙,苦笑道:“哪有那麼容易?我現在已經有了一點名氣,這張臉也被很多人記住了,就算我退出樂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能被人認出來,然後許多人過來圍觀再說了,我還年輕,現在就退出樂壇,我有點不甘心!我選擇唱歌,並不是因為名利錢財,而是我熱愛音樂、喜歡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