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貴氣逼人,我第一想法就是,真TM的有錢!要不是這人太過危險,我真想上去脫下他的衣服!
我沒有要幹嘛,真的。我只是想拿去賣了而已,當然,這前提的是有人敢買。
“就是你,在本王大婚當天,搶了本王的九夫人?”他只是站在那裡,一雙劍眉微挑,嘴角隱隱含笑。
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個好惹的貨,我還是小心點吧,反正現在憑我跟美杜莎的關係,只要我死不承認,他也絕對不會出賣我的。
我左右瞄了瞄,那天的媒婆不在,那天的吹打手也不在。呼~~好險~
美杜莎握著我的手緊了緊,我強自鎮定,堆起笑臉:“不是我,我只是在河邊救了尊夫人而已。正準備把九夫人送回去呢。”
“哦?如此,那我便要多些先生了。”棣王嘴角勾笑,可我怎麼看,這丫都笑得絕對邪惡!光是這笑,我就寒毛一根根豎了起來。
“怎敢,怎敢!”我連連擺手:“這玄景上下,誰人不知棣王的威名,小的只是做了身為一個玄景百姓該做的而已。”
“先生,你救回了本王最心愛的九夫人,本王定當重謝!請先生隨我回府,好讓本王設宴答謝先生。”棣王說完,從我身邊摟過美杜莎,轉身便走。
我這個心在滴血啊!!我滴小美啊~~~你怎麼能被別人摟著跑了呢??我也看不清小美的表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很牴觸棣王的親熱。只從背影上看來,他也沒有掙扎嘛!
看著一個大男人,摟著另一個男人走在一起,我破天荒的沒覺得噁心。那一襲象牙白袍子,一攏粉色薄紗裝,兩人在一起,看起來是多麼的匹配。
果然,美到人神共憤的美杜莎,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站在他身邊。可是為毛?我心裡就這麼不爽呢?
“唉??唉??不用了!不用了!棣王爺!真的不用了!不用讓我去你府上了!!!”我對著兩人的背影大聲嚎叫。可惜,人家棣王連步子都沒有停一下。
此時,一隊小兵把我圍起來,兩個小兵架起我就往王府走去。我兩條小短腿兒在空中踢的歡騰。兵哥哥的手臂就是有力量啊,看看這肌肉,無限感慨中~~~
“兵哥哥,你真帥啊~~放了我吧。看看你這長相怎麼也不該是個小兵嗎!將來必定是人中龍鳳!你怎麼能幹這事兒呢!還是放了我吧。”看看人家那僵硬的如同機器人的表情,我越說,越沒興趣,但是也不能放棄啊,要是真的去了棣王府,我不知道我的小命是不是還能儲存得下來。
“咱當兵的人,有啥不一樣,只因為我們都穿著,樸實的軍裝。
咱當兵的人,有啥不一樣,自從離開家鄉,就難見到爹孃。
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都是青春的年華,都是熱血二郎。
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一樣的足跡,留給山高水長。
咱當兵的人,就是不一樣,頭枕著邊關的明月,身披著雨雪風霜。
咱當兵的人,就是不一樣,為了國家安寧,我們緊握手中槍。
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都在渴望輝煌,都在贏得榮光。
咱當兵的人,就是這個樣。”
不放我,老子就是要摧殘你們的耳朵!哇卡卡卡,我媲美殺豬般的的嚎唱聲貫穿整個京城東西南北,行人無不捂住耳朵。
而拎著我的這兩位,受害最深,我清楚的看見兩人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一位兵哥哥轉頭看著我,我靠!流鼻血了~!難道我真的練成了魔音灌鼻神功?
我正扯開嗓子準備再來一首,但見,一位兵哥哥伸出手刀,一掌劈暈了我。
終於明白,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這是我昏迷前最後的感悟。
。。。。。。。。。
迷迷糊糊中,聽見一片歡聲笑語,歌舞樂器聲,從四面八方匯入我耳朵中。我掙扎著動了動,終於勉強睜開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讓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呆愣愣的看了好久。
一個偌大的房間,足足有百多平米。裝飾的華貴異常,整個房間的色調是曖昧的粉紅色,粉色的紗帳層層疊疊,精緻華貴的桌椅,整個房間都鋪上了純白色的毛絨地毯,我此刻就躺在地毯上,觸感很滑膩,應該是兔毛的。
這變態的棣王,這整個房間都用地毯鋪上,這該要殺了多少吃兔子?整個房間處處透露著低調的奢華。
視線裡,棣王慵懶的側臥在地毯上,衣衫半敞,蜜色的胸肌毫無遮掩的□出來。一手拎著白玉酒壺,仰起頭,酒呈弧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