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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自從趙鶯鶯嫁給崔本之後,丁婆婆其實一直在擔心趙鶯鶯把她辭退了——別人想得到的事情,丁婆婆怎麼可能猜不到。想也知道了,趙鶯鶯若是一個勤儉節約的,自己帶著一個陪嫁丫鬟,這麼個小院裡人手是足夠的,根本用不著丁婆婆。若趙鶯鶯是個大手大腳的,那也有道理。這種人怎麼可能會僱個婆子,拿得出錢來當然是買人了!

這樣看來,丁婆婆能留在崔本家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可是她是真想留在崔本家啊——離了崔本家她不會死,之前沒給崔本幫傭的時候她也活了好多年。可是人有百樣活法,在崔本家無疑活的舒服輕鬆。

丁婆婆是住在這條街上的老人了,可是她沒有孃家,原本就是流落揚州人家抵債給房東的女兒。後來經了幾道手才嫁給她的丈夫!她丈夫也是窮苦人,到死都沒有給她留什麼錢財傍身。

沒有錢財、沒有兒女的老寡婦,能有什麼日子?她做飯還不錯算是一個手藝,可是這個手藝其實沒有什麼用。去酒樓幫傭?他們有自己的學徒,用不著花錢請個老婦女。至於說專門給人看孩子、做飯,真能請人的也就不在乎花錢買人了。所以她日子過的很艱難,一般是給人洗衣、做雜活兒度日。

最好的時候是有人家辦酒席,她是頭一個要蹭過去幫忙的。這種幫忙的人固然沒有工錢拿,但也有一個好處。即使是不湊份子記人情的,也能跟著吃飯,甚至主家大方的還能帶剩菜回去。

因為她生平最可憐,各家真有什麼酒席一般也不會拒絕請她。而周圍很多酒席都是請崔仁掌勺的,久而久之崔仁倒是知道這個丁婆婆有一定手藝,做事情也十分利落。所以崔本要僱傭人的時候,他首先就想到了丁婆婆。

丁婆婆是崔仁這個當大哥的介紹給崔本的。

到給崔本幫傭之後丁婆婆才算是過上了好日子,比她丈夫在世的時候還好——她丈夫也是窮苦人,一輩子沒讓她享過福。

一天包兩餐,晚飯還可以帶飯菜回去做早飯,這樣看起來應該是三餐都包了。另外每個月還有一百個大錢,這些錢不多,卻也足夠丁婆婆採買別的日用了。為此她只需要做兩餐飯、洗崔本一個人的髒衣服,打掃兩間屋子。以她做的事情來說,這已經算很豐厚的回報了。

只要在崔本這裡幫傭,她維持生活毫無問題。而且崔本又不是個從小處摳的,像是過節的時候有什麼多了,也會讓丁婆婆帶走。這樣說起來,跟著崔本吃飯的丁婆婆倒是比以前養胖了一些。

過的輕鬆了之後誰肯回苦日子,一想到趙鶯鶯可能辭了她,她就寢食難安。她也算是有自知之明的,過去幫崔本做事一年左右,積累了一點香火情。可對於崔本來說,她並不是什麼親戚長輩之類的,只要趙鶯鶯說一聲,那自然辭了就辭了。

這種情況下她首先想到的就是討好趙鶯鶯,在她看來只要得了趙鶯鶯的意,她留下來應該就沒什麼問題了。只不過這些日子下來她始終沒有什麼機會,趙鶯鶯對她並不嚴厲,基本上就和崔本差不多。只不過她在一些事情上面挑剔一些,但考慮到她是個女人,這也是正常的。

可當初丁婆婆就沒有討好到崔本,如今也就難討好趙鶯鶯了——他們是一樣的人,看著好說話,並不是為難人的。可是真的相處就知道了,容易相處,可要是真的親近,那又是很難很難的了。

趙鶯鶯對丁婆婆不冷不熱,丁婆婆生怕她什麼時候就覺得自己該走了。這次聽說尤氏勸趙鶯鶯加入倒騰糧食生意,覺得機會來了!畢竟在她看來,世上不會有不想賺錢的,趙鶯鶯之所以拒絕,恐怕還是不相信尤氏這個嫂子。

丁婆婆也知道,這些崔家妯娌們表面上是一家親,實際上比一般的婦女見感情還要壞。不信任對方,這也是很正常的。而她正好有一個在那個主導這門生意的糧商那裡做夥計侄子,大事兒指望不上,探聽幾句訊息不難。她以為把這個訊息告知趙鶯鶯,趙鶯鶯投錢進去,多少能夠討好到人。

只是她沒有想到,趙鶯鶯不願意摻活這生意不是因為有什麼顧慮,就是真心不想摻活。

丁婆婆這一日又是失望回家的,到家之後才發現門口等著有人。看樣子是一家三口,一男一女帶著一個十一二歲的孩子。打扮什麼的比她還窮酸——她好歹也是在揚州城裡討生活的,乾淨衣裳有幾件,每日出門都是整整齊齊的。話說真要是邋里邋遢的,當初她去酒宴幫忙,恐怕也不會有人要。

這一家三口就不同,蓬頭垢面,生後拖著一個人拉的小車,上面似乎的鋪蓋並鍋碗瓢盆一類。這種人一般來說都是逃難的!丁婆婆過了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