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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說著,她搶走了我手裡的紙扔在了地上。然後她重新塞給我一張紙鈔說,“這個是二十塊錢,你留著花吧。”盡豐名技。

“草,以前你都是給一塊錢的,今天給這麼多幹什麼?”男生怒了。

“誰叫你逗人家?他都那麼可憐了你還逗他?”女孩子也生氣了。

“他是裝的,你看他裝的多像!”男生說。

聽著他們的爭吵聲,我心裡不是滋味。我不想連累任何人,任何人都不想連累。

“妹子,這錢你拿回去,你們別生氣了。我能看見,我也不是什麼乞丐。”微笑著,我將錢往回送。而我,周圍突然安靜了。

因為,那不是什麼女孩子,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只是聲音年輕了點罷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狼窩?

一個盲人是值得人可憐的,尤其是一個已經落魄到極點卻故作堅強的盲人更值得人可憐。我不知道我值不值得可憐,至少他們正在可憐我。

“孩子,這錢你拿著。你別跟我老公一般見識。”女人說話了,她的聲音有些顫抖。

“把錢給他,我們走吧。”男人知道我是真的瞎了,他無奈的拉走了給我錢的女人。

因為瞎了。我看不見手裡鈔票的數額。但我想他們不會騙我,他們給我的應該是二十塊錢。也是餓極了,我將錢踹在口袋裡去找買食物的地方。

眼睛看不見了,我可以用耳朵聽,用鼻子去聞。我一個人流浪在這繁華的大城市,我要麼死掉,要麼活下去。

老天可憐我。我遇見了很多好心人。我沒有死掉,我活下來了。

手裡拿著別人送我的棍子,漸漸的我已經適應了這種黑暗的生活。我不再需要用棍子胡亂的敲擊著去引別人注意,我只是輕輕的走著。用耳朵去聽我旁邊的事物。用感覺感覺我身邊的人。

偶爾,當我前面出現遮擋物的時候我才會用棍子輕輕碰一下前方。

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如果沒有人仔細盯著我看,他們根本不會發現我是盲人。

一連過了三天,為了省著點錢花我每頓只吃兩個饅頭。我不想再乞討,不想再被人可憐。而這三天,我晚上睡在冰冷的樓道,早上則坐在大街上曬太陽。那種勾心鬥角的生活,也漸漸離我遠去。

為了生存我每天吃的是我最不喜歡吃的饅頭,喝的是廁所裡的礦泉水。三天了,我身上的錢竟然還有十幾塊錢。

等我的錢花沒了,我就想個辦法自己死掉吧。

“同學。請問這是哪?”我的鼻子能聞到一陣芳香的氣味,我透過香味判斷那是個二十左右的女生。

“這是沈音。”能感覺到女孩子在吃驚的看我。

“哦?我怎麼走到這裡來了?”聽了女孩子的話,我也有些吃驚。

因為閒著沒事,我白天就是漫無目的的走。等餓了,我才買連個饅頭吃。等累了,我才找個暖和點的地方休息。這裡,應該是省城的城邊了。而這裡有四個大學相互挨著,是個大學生。

心裡,我突然想到了她。她好像也是這裡的,我不能讓她看見我!

“同學,你的眼睛”感覺眼前的空氣在上下浮動。應該是那個女孩子用手在我眼前晃。眨了眨眼睛,我笑著對那女孩子說,“我眼鏡忘記戴了。”

“哈哈,你也是近視啊?我也是。你真是的,近視怎麼不戴眼鏡呢?”女孩子笑著責怪我。

我只是問問路,沒想到我竟然跟她說了這麼多話。我知道這裡是哪已經可以了,我沒必要再跟她說話。微笑著,我對她說,“謝謝你了,我該走了。”

“你是要找你物件嗎?”女孩子問我。

“我沒有女朋友。”再次微笑,我轉身走了。

越是到城郊,這裡越是安靜。跟繁華的商業大街比,這裡也更適合我這種瞎子生存。循著香味,我找了一個賣饅頭的地方。拿著饅頭,我坐在一個安靜的地方吃。

天氣已經不是那麼冷了,白天的陽光顯得很溫暖。坐在水泥臺子處安靜的吃著饅頭,我突然感覺有什麼東西在接近我。

那東西在盯著我,我想了想對它招了招手。

是一隻狗,毛絨絨的。撫摸到它骯髒的皮毛,我掰下半塊饅頭放在手上讓它吃。它吃饅頭的時候一直搖尾巴,我猜它應該是隻流浪狗。因為有主人的狗大多傲慢,見到人狂吠。只有沒有主人的狗,看見人才會這麼友好。還有它身上很髒,這麼髒的狗是沒有主人的。

“你是隻流浪狗嗎?”我輕聲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