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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纏幾次。果然,鄭恆松的話證實了她的猜想。

“大概一個月後,她又寫了封信給我,約我出去見面。”鄭恆松說。莫蘭想,她沒給你打電話大概是怕當場被回絕吧。

“你去了嗎?”

“我沒去,我寫了封回信給她。我告訴她,那天晚上我有行動,我不能去赴約。”鄭恆松說。

“為什麼你要寫信給她?她沒有手機嗎?”莫蘭記得2001年手機已經非常普及了,白麗莎如何喜歡女兒的話,肯定會給她買手機。

“她在信裡說,她的手機幾天前掉了,她請我有事寫信給他。”

“這是她最後一次跟你聯絡嗎?”莫蘭問道。

“對,最後一次。後來她就再也沒打電話或寫信給我。”鄭恆松喝了一口咖啡。

莫蘭想,當時鄭恆松一定認為是自己的行為讓朱倩死心了,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她最後一次約你是什麼時候?”

“是那一年的5月3日吧,那天我們正好有一個重要的行動,我走不開。”

5月3日,這個日期好關鍵呢,莫蘭想,一定要把它記下來。

“她約你在什麼地方見面?”

“一家飯店門口。”

“什麼飯店?”

“西湖大飯店,就是洛河路的那家。當時那算是一家高階飯店了。”鄭恆松盯著咖啡杯看,若有所思。

“她約你幾點見面?”

“晚上9點。”

“你不覺得這時間有點怪嗎?看來至少不是叫你去吃晚飯的。”莫蘭馬上說。

“她想讓我見一個人。”鄭恆松漠然地說。

“見一個人?”會不會是白麗莎?難道那天白麗莎在西湖飯店吃飯?

“她信裡是這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