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裡作為一座貿易城市,唐人有大量的三寶:絲綢、茶葉和瓷器加上其他的貨物,而歐羅巴則以金銀銅鐵、活牲畜(唐人對牲畜的需求量很大)、水果、蔬菜等進行交換。
一個倫巴底商人,圓滾滾的身子,圓滾滾的臉,鼻頭都是圓圓的。腮幫子都被肥油充滿,把五官擠得嘟在了一起。但職業化的笑容十分的很和氣,還有著一份恰到好處的謙卑。
帶著幾個夥計,趕著上百頭牝牛,在邊境線上被唐軍擋著,商人用拉丁語道:“我是倫巴底商人約翰遜,到貴地進行貿易。”
不得不說唐軍作了充分的準備,一個衣著炫目的年輕軍官也用拉丁語回答道:“我們唐人歡迎你們的到來,只要遵守我們的法令就行!”
他解釋法令很簡單:“公平交易,殺人者賠命,傷人者服苦役!”
然後他告訴商人約翰遜只要順著那條大道走就可以到達新營州,並且為約翰遜製作了身份卡片,乃姓名、身體描寫和所售貨物,蓋了印,要他保管好。
所有外來者都有身份證,一些大商人更為他們建立了身份檔案,約翰遜初來乍到,先拿個身份證再說。
往新營州並不收稅,但約翰遜賣了一頭牛,得到三千文的唐人銅錢,以作路上花費用。
因為他老到地問軍官路上可有驛站,使用什麼貨幣,軍官就告訴他說只使用唐人的銅幣,其他的貨幣不認,當然硬通貨除外,唐人很歡迎金銀銅三樣金屬。
手裡有了唐錢的約翰遜不緊不慢帶隊上路,一路上他似乎對什麼都感興趣的樣子,但不出格,讓人挑不出什麼毛病。
比方說,路遇唐軍的騎兵,又或者見到唐軍在訓練,他慢吞吞地走過,不過沒有上前,只是路過而已。
終於到達新營州,繁華程度讓人不敢相信,各種膚色,各種口音充斥,通用的是拉丁語,反倒是漢語只在唐人之間使用,想讓歐羅巴那時的野蠻人學會方塊字無異於騎腳踏車上月球!
由於帶的是活畜,不能帶著進城,城外有個很大的牲畜市場,他租了個鋪位,一天一百銅錢,前欄後宿舍,安置了牛,著夥計看好,然後進城。
路上行人如鯽,約翰遜不由得又驚又喜,雖說他是個西貝貨,也被街道上店鋪琳琅滿目的貨物所震驚,其中央大街富麗堂皇,像棋盤一樣分支出去的小街道上則是商鋪、食肆還有紅/燈區,傳來了男人都清楚的靡靡之音。
主打商品是歐羅巴人喜歡的絲綢、茶葉和瓷器,還有首飾、陶器、香料、藥材(比方說韋的大力丸)、地毯、美酒等,那裡有精緻美麗的金銀器皿,貴族們用了格外有格調,風格迥異的花瓶,色澤豔麗的地毯……鋪天蓋地衝撞著眼球,吃的、用的、玩的,什麼都有,還有兵器店!
唐人的兵器鋒利無比,約翰遜饒有興趣地看夥計向一個商隊推銷,用唐人馬刀,連續砍斷了那個商隊的七把刀之後,商隊立即高價買下了二十把唐刀!
問問價錢,最便宜的匕首也要十貫錢!而二十把唐刀的價格,那個商隊都沒有足夠的錢,用的是寶石付款。。。一袋子名貴鑽石換來的。
唐人就不怕將來的兵器用在唐人身上?
根本不怕,一是歐羅巴人沒有什麼機會與唐軍近戰,唐軍肯定用箭伺候他們;二來沒有足夠的唐刀給唐軍制造威脅,因為這裡的唐刀賣得n貴,
食肆上唐人美食格外地香氣誘人,約翰遜點了四個小炒和一份湯吃喝起來,吃到他幾乎把盤子都給舔了(這是初嘗唐食的每一個外族人的醜態)。
……
幾天來,約翰遜賣掉了牛,到處在城裡亂逛……
第九九三節 宮相丕平二世
法蘭克王國,首都巴黎。
這個王國疆域相當於今天的大部分法國和德國巴黎,是法蘭克人於公元481年建立起來,目前的統治者是墨洛溫王朝,是整個歐羅巴最強大的王國。
入冬以來的第一場雪剛剛下過,到處白茫茫一片。
城裡高樓不多,大部分是矮屋。
那時期的巴黎並沒有後世魔都的風采,其建築物也很一般,不過多年的安定還是有點人口。
由於經濟、文化的不發達,民眾過著豬狗一樣的生活。
他們吃的東西差劣,麵包是主食,但質地很差,都是粗麵包(貴族吃的是細麵粉做成的麵包則好很多),或者將麵粉加水煮成類似麥片粥的食品。
除了麵包作為主食外,蔬菜、水果和肉類也是必不可少的。本土的橄欖、葡萄、蘋果、梨、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