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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酒後坐上一輛人力三輪,車伕說你娃現在混得不錯啊,我說你是誰,我怎麼不認識你?他說我是你小學同學陳三娃,跟你一起偷過女生的書包,你都忘了?

我想一定是我的記憶出了問題,從某個時間起,生活開始大段大段刪除,我曾經偷過誰的書包嗎?我曾經在曲江邊上跟誰牽手同行嗎?我曾經在某一天,為誰的微笑如痴如醉嗎?

每個人都有青春,每個青春都有故事,每個故事都有遺憾,每個遺憾都有回味不盡的美。

我們也不例外。

那時同學少年的名字還能一字不差地念出來嗎?

有喜歡的人嗎?

和那個人現在還有聯絡麼?

是否還在一個城市?

交往過麼?

分手了麼?

是因為太小所以喜歡得太短暫?

還是因為根本不懂而無意傷害?

當初牽著的手如今握緊了誰?

偶爾還會想念麼?

偷偷發過誓麼?

實現了麼?

還是……已經全部忘了?

我不記得了。

那你記得什麼?我問自己。

我開始發現自己是個很不負責任的人,很不在乎自己的過去,青春?我一點記憶也沒有。也許是整個人都消逝了吧!一直以來我都無視我的存在,更無視別人的存在,猛然回首,我發現,在自己的心中沒有留下一個人的身影,以至於我無聊的時候連個值得想起值得回憶的人和事都沒有,孤孤單單的我在空蕩蕩的房子裡面。突然覺得自己比這房子更空。

我很失敗麼,我問自己。

我在想,自己很是悲哀,我再努力再拼命也沒有人注視,也沒有人感觸。在這個孤單的都市裡面,沒有一個人曾關注過我,沒有人瞭解我。而我呢?似乎也沒有值得去關注,值得去了解的人。

我對自來水說,我想結婚。他呵呵的笑了,最後哈哈的笑了,最後抱著肚子笑。我傻傻的看著他,摸不著頭腦。他淡淡的說,其實婚姻和嫖娼是一個道理,只不過一個的批發一個是零售而已。聽的我黯然神傷。

如果,正如他說的,婚姻是性衝動的副產品。那麼我呢?我是為了什麼?為了告別寂寞,臨揮孤獨。自己連葬送的愛情都沒有,那能用孤寂葬送婚姻,而誰?又願意同我一起玩這個遊戲?

那一刻,我覺得我的腦子壞掉了。

我從來都不認為自己是一作家,可現在幾乎所有熟識或不熟識的人都這樣親切地叫我,叫的人多了,還真把自己當了那麼一回事兒。

我似乎對作家的頭銜沒有多少喜悅,我不知道關於作家的具體定義是什麼。我一直以為,寫詩一定要寫到李白的水平才能算詩人,作詞至少要作到蘇軾的檔次才能叫詞人。這年頭作家太濫,有小屁孩在家長無微不至地關懷下隨便整一東西出來便自稱作家,那些為了升職提幹不惜血本花幾萬塊錢印一千本書到處送人的仁兄也自以為是作家,昨晚新聞聯播裡報道的那一擦皮鞋的下崗工人曾經都還是作家哩!

我原本是不喝酒的,聽說李白斗酒詩百篇後,開始貪上了杯中物。也原本吃不慣辣椒,自從知道毛澤東不吃辣椒不革命後,開始猛吃辣椒。原本也不抽菸,不知道從哪本雜誌上知道*煙癮奇大,於是開始學習猛抽菸。抽菸、喝酒和吃辣椒本來只是個人喜好,極平凡的一件事情,我非要把這些雞毛蒜皮上升到一個自己根本無法企及的高度,非得生拉硬扯地把自己和文豪或偉人聯絡在一起,好像那些不抽菸、不喝酒或者不吃辣椒的人就低人一等永無出頭之日一般。

因為我常常在人前人後自覺或不自覺地表露出這樣一種荒誕可笑的情緒,從而遭到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嫉恨。

第8章 感悟(2)

一個人的時候,我常常會不自覺地走到書店。也許,書籍與我的潛意識是同一磁場相互吸引的兩極。邁進書店的剎那,總有一種小孩子偷吃糖果般的竊喜,那竊喜真叫一個美妙。我逛書店往往不是為了買書,也不是想知道自己的書賣得好不好,只是因為這裡給我一種像家一樣的歸屬感。置身浩如煙海的書籍當中,我每每能感受到分外的溫暖和親切。那絕對是一種神聖而崇高的感情。這時候,我似乎總能夠感悟出一些人生的價值以及生命的真諦。

二十年了,到現在才知道時間是如此的珍貴。時代的腳步,還有生活的節奏太快,稍微慢半拍,也許就要被淘汰出局了,而我卻只有拼命K歌、泡吧、約會、看電影、逛公園、玩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