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寂靜。
短暫的光明儘管極為微弱,但卻讓黑暗顯得那麼殘忍,那麼恐怖,李維斯背靠著門劇烈呼吸,聽到自己吞嚥唾液的聲音,眼睫眨動的聲音……他摸索到熱狗慢慢地咬著,連牙齒咬破腸衣的聲音都像炸雷一樣清晰。
才十個小時而已,接下來還長著呢。
李維斯不斷在心裡重複著這句話,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還是在讓自己絕望。
他抓著自己的腳踝,輕輕摩挲麥穗紋身的位置,那是宗銘親手幫他紋的,還答應他如果將來洗不掉,自己就陪他在同樣的位置紋一個一模一樣的。
是的,他不孤獨,雖然他身在地獄,但umbra所有人都陪著他。
他們都和他在一起。
李維斯在內心從一默數到十,調整呼吸,繼續之前的固定格式回憶。
作者有話要說:
第167章 S6
167;
極端的封閉並沒有帶來極端的麻木; 相反的,人的感官卻變得異常敏銳。。しw0。
五感彷彿脫離了身體; 李維斯蜷縮在黑暗裡; 能聽見自己心臟瓣膜的顫動、毛孔的翕張; 能聽到排水管的水流聲,甚至能聽見核反應堆低沉的轟鳴。
他閉著眼睛看見無數蝙蝠倒掛在眼簾上,睜開眼卻看到黑暗中蹲據著素不相識的幽靈——一個沒有臉的女人注視著他,心口的大洞鮮血湧流。
回憶到第幾年了?
哦; 對,是去年,他剛剛回憶到他的二十二歲; 他認識了宗銘; 知道了吳曼頤的故事。
所以他才看見了吳曼頤。
靈魂是真實存在的嗎?世上有鬼嗎?人死後還會在另一個空間看著這個世界嗎?
他覺得這些問題荒謬極了; 但卻忍不住相信它們的答案全都是肯定的,因為他無法克服二十三年來篤信的常識; 控制不住地依賴著自己的視覺和聽覺來認識世界。
儘管內心深處苟延殘喘的理智一直在告誡他; 那隻不過是感覺剝奪造成的幻覺。
李維斯已經記不清自己做了多少輪分段記憶,或者五輪,或者七輪……一開始他還能控制自己不沉迷於意識,可隨著感覺剝奪越來越嚴重; 他開始越來越害怕清醒。
因為一旦醒來他就要面對黑暗和寂靜的壓迫,只有沉迷在回憶中才能暫時忘卻恐懼。
霍克在刻意打亂他的時間感,獄警每次送飯來的時間間隔都不一樣; 李維斯本想堅持每一次都餓到同樣的程度再吃,以此來消減時間誤差,但隨著幻覺一再出現,他根本分不清自己有沒有餓,只能隨機地進食。
所以現在他被關了多少天了?七天?十天?或者更久?
李維斯從第四天開始就不太分得清現實與幻覺了,只能靠直覺猜測時間。他意識到自己正在無法抑制地滑向崩潰邊緣,正在失去感官的錨點,但無能為力。
他甚至嘗試自|慰來讓自己保持清醒,抵抗回憶的誘惑,但每次高|潮卻又陷入另一種遐想。他想象自己躺在石湖農場的大床上,身邊便是宗銘。宗銘的身體強壯而火熱,每一塊肌肉都讓人沉迷,每一寸面板都充滿魔力……他抱著他,把他一次次送上雲端。
這甜蜜的幻想比真實的回憶更讓他沉醉,而當他強迫自己回到現實的時候,也更加痛苦,更加恐懼。
他陷入惡性迴圈,明知自己這樣下去會沉入意識的深淵,卻不敢回到現實,面對看不到盡頭的禁閉。
有那麼一刻他幾乎後悔接受這個任務,他只是宗銘的助理,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訓練,沒有當過真正的警察,他滿可以待在宗銘身後做點力所能及的小事,像從前二十多年一樣讓自己活得像個凡人。
他本來就只是個凡人!
可……誰又不是凡人呢?誰天生就是勇士?誰活該為他人作出犧牲?
換了別人在這間禁閉室裡,就不會痛苦了嗎,就不會怕了嗎?
就算換成宗銘,就能少挨一點苦嗎?
自己逃避了,任務就不存在了,風險就沒有了嗎?
不,不會。
李維斯為這懦弱的念頭感到羞愧,人不能因為自己的平凡而放棄高尚的人格,這是母親從小教他的道理,如果能平庸順遂地度過一生固然幸福,可一旦遇到大是大非,絕不能以自己的渺小為藉口,而做出令人失望的選擇。
每一個凡人都有義務維護正義,他已經做出了選擇,必須堅持下去。
李維斯在黑暗中深呼吸,慢慢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