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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這人原是個秀才,姓裘,只是後來不知何緣故,倒是聽說開始給人寫狀紙,再後來便又開始專門作了訟師。今晨我們請人寫呈詞時,他便主動說來做我們的訟師,我們想來此事並不太複雜,便也未曾同意,沒想到,他居然被賴家請了來。”陸太公嘆口氣道。

文箐想,原來是這邊生意不成,跑到那邊作買賣 了。只是這樣的話,如果該人量小,只怕會更加盡力幫著賴家那邊來胡攪蠻纏,這要是判案再黑的話,陸大伯與陸三叔豈不會因自己而連累吃上人命官司了?

文箐不由心裡非常緊張起來。“太公,這個訟師為人如何?”

“咱們也是第一次來大堂投狀,哪裡知曉這些事。便不算惡人,只怕也會讓事情要難上幾分。你們也別怕,這明明是賴二作惡自食其果,哪能栽到我陸家頭上?”

升堂鼓響過,“威武”之音傳來,文箐不由往大堂裡看去——

陸大伯與三叔跪在右側青石上,而作為原告的賴家人則跪在左側,那個訟師卻是站在堂上微傾腰。果然是秀才不跪知縣啊。

話說賴二他娘一到堂前未跨進門,便大聲嚎哭上了,“知縣老爺,可得為我兒作主啊?我兒死得好慘啦……我兒他爹如今也被氣病了,需得有人給我家二郎償命才是啊……”

結果被兩旁差役喝斥住,上方驚堂木一拍,傳來一句:“公堂之上,豈容爾等如此放肆!再有如此喧譁行徑,便拉下去先打上十棍再上來分說!”

賴二她娘一下子便剎了聲,進了堂,就跪下來磕頭哭訴:“求知縣老爺還我兒公道!”

“本官自會還人清白,既不汙了好人,也不能讓惡賊逃脫!”

賴家婆子便哭哭啼啼指著陸家兄弟,說是他們殺了人;道是他們家的長工看見陸家老三從賴二所在院子門口經過,而他們進去時,人卻是死的,所以必然為他們所殺。

待她講完,書吏問陸三叔可有此事?或有其他人證?陸三叔口裡稱冤枉,道自己有證人,一直在地裡幹活,直到日近落時方回家,正好見到自家娘子帶了三個小童進來,道是被賴二所拐的,其他的當時一概不知情,怎麼能去賴家殺人?

那賴家婆子起身要撲上來,堂上一聲驚堂木“啪!”,知縣扔下一支刑籤:“大膽潑婦!無視公堂之尊嚴,如此咆哮,該當十棍笞刑!拉下去打了!”

那賴家婆子嚇得忙跪地磕頭,賴家大嫂則磕頭願代母受過,不允,賴家婆子只得轉向那裘訟師。

那裘訟師低頭只看了眼賴家大嫂,卻無視賴家婆子,慢吞吞地道:“請大人留情!看在她一介無知村婦份上,加上年老,要打暈了反而呈供不清了。”

“便看秀才的份上,先拉下去杖打五棍再說。休得再撒潑!”知縣想想,賴家婆子要是裝暈了;還真耽誤時間。

衙役不由分說,拉了賴家婆子到堂下,按住掙扎不已的婆子,打了五棍。

文箐雖見過三人廝殺場面,但如今又親眼見得這陣仗,聽得棒仗聲,毫不同情,覺得這老太婆雖不算老,卻是格外讓人覺得可惡。

這一“殺威棒”果然厲害!文箐覺得堂上的匾額題的“親民堂”實在太相稱了。

轉念一想,心裡又是一陣發寒——

規矩,到哪裡都得記著,否則一個不留神,行差踏錯一步,便有可能被打殺了。

古代,生存太不易。

沒多久,兩方的詞供都簽字畫押。鑑於證人都未在,無法取口供,便派了差役立馬去村裡,明日再同裡甲一起檢視路引文憑,是否賴二有出外遠行等等,又讓忤作快馬去現場取證。一干事宜,只等明日再審。

陸大伯與陸三叔因對方尚無憑據;雖不下獄,卻也不能離開縣裡。於是一干人等只能再待明日。

文箐原來是盼望著早點結束快點回歸州,如今最大的願望則是千萬別連累上陸家三叔他們。想來,好人的好心付出,總是要受煎熬。文箐希望自己將來能報答他們,不管他們提什麼要求。

次日,文箐他們三個小人在儀賓館那裡等著陸家人來。她昨日成為此案干係人,不能與陸家及賴家人往來,知縣便派了個婆子侍候她住了儀賓館裡。算是住了回政府招待所了。只是她一夜難安,想的甚多。

才剛等到陸家人;文簡便親熱地跑去抱了陸三叔大腿,陸三叔看衙役在那一邊並未阻止,便光明正大地抱了他起來。

後面賴家人也跟了上來,那賴家惡婆只恨沒衝上來,雙眼似噴火一般盯著這邊的人,嘴裡開罵道:“有你們陸家甚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