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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部分

林獻堂一陣激顫,他何德何能。豈敢妄想進京任職內閣,黨內是講派系的,他這也就僅能算是本省地方派。根本無望被中央三大派系選中。

在地方,他只要能鉗住民主黨,不讓民主黨逆轉選勝就是諸位黨內地方大佬們的首功,要知道民主黨在福建、江浙、兩廣攻勢凌厲,唯獨他這臺灣省是滴水不漏。

話說民主黨倒是一度用臺灣省自治的議題政策拉攏過他們這些本省民選大佬,當時一度也曾走近過,只是宋教仁“眼光短淺”。草率中止了這一政策。

林獻堂並不明白宋教仁雖然喜歡和中央唱對臺戲,急於擴大民主黨的選勢,在本國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卻是很有原則性的。

如今皇帝親口提出讓林獻堂日後進京在內閣任職,這豈能不讓林獻堂心花怒放,帝國的政治特點是很特別的。其實省長的實權並不大。

美國是聯邦制,它的州長的實權是非常大的,這個很正常,但是像英國、法國,地方行政長官的實權就很一般了,帝國是中央集權制,省長的實權就更低。

帝國的政治結構實際上是一個啞鈴,基層的縣府一級實權較大,上層的中央實權較大,中央的省一級相對就教弱一些,而且帝國是很嚴格的職業官僚體制,絕大多數的公務員是專業技術人員出身,很多的行政實權都控制在這些人手中。中央部門對省的各職能廳擁有直接行政管理權,地方各省級正副廳長的任職是中央在控制的,而地方省長只有監管權。

所以在實際的權利上,帝國的一個內閣大臣通常要比省長厲害很多很多,源頭上還是帝國憲法對權力的分配有關係,府這一級相對就要厲害很多,實際上就是省一級的很多權利都直接下放到府一級。

某種程度上,你可以覺得帝國更像是秦代的那種郡縣制,帝國之所以要這麼做,很大原因就是要限制新疆、西藏、蒙古這些自治區的內部分裂運動,比如說各省的巡防總長、警察廳廳長的任命權都控制在中央,而本身的檢察官任命權則在本省省長的手中。

所以說,像林獻堂這種政治之路走到極限的地方政治大佬,他其實是非常想升到中央一級,哪怕是當一個環境保護總署的副總長,他都非常高興。

他的級別就不一樣了,他以後有更多的機會和中央的那些政治大佬們一起對話,認識更多的頂層政客大佬,人脈是遠遠的不同級別。

林獻堂這一刻是真的很高興,高興的言語都難以形容。

他畢竟還是那種舊時代留下了的老鄉紳出身,這就迫不及待的起身深躬,連聲謝恩,心裡真是高興合不攏嘴,因為他本來還挺害怕的,這個地震發生在臺灣省,他一個處理不當就可能被皇帝免職。

憲法規定,皇帝不僅免職總理和內閣大臣,也有權免職各省官員。

宋彪皇帝也就是隨口說一句,林獻堂要當真,那就當真吧,他是肯定不在乎這點芝麻事,示意林獻堂坐下來之後繼續問道:“你在臺灣當了十餘年的省長,以你看來,臺灣省可否算是好治理的地方?”

林獻堂想了想,當即答道:“臺灣本地民風淳淳,唯有資源貧瘠爾,所幸中央馳援,二十年間小有成績,我任上十載,多有受捱,未有所成,實乃辜負本土鄉宗厚望。”

宋彪皇帝聽出他的言下之意,針鋒相對的答道:“省長實權有所限制乃是我當年立國的本意,帝國海外省和邊疆省極多,難免有人會幻想分裂之事。中國之治理在過去三十年間只有兩個大方針,一是中央依法治國,二是地方儘量少佔權,少管事。中央不能依法治國,地方拼命搶權奪利,中國就會像滿清那樣積弱混亂,此乃我和當初諸位先傑總結前朝利弊所得的結論。”

林獻堂不敢再多話,謹慎的答道:“皇上聖明。”

宋彪皇帝並不像年輕時候那樣喜歡咄咄逼人,也稍作思量才同林獻堂繼續問道:“關於本省要求自治的事。你有什麼看法?”

林獻堂已經隱隱感覺此番皇帝南巡實在是有些來者不善的意味,避重就輕的答道:“諸省都有自治之私心,無非自治者分稅不同罷了。”

宋彪皇帝也不細緻追究。和林獻堂答道:“帝國之中堅乃是我漢族同胞弟兄,各省自治者,凡少數民族同胞人口達三成即可考慮設立自治省,以做扶持之姿態。臺灣省要求自治是可以的。只要本地高山族裔同胞佔三成即可。至於你們所謂的本省人,只要你們想辦法證明自己不是漢人,那也可以給你們自治省的名額。”

林獻堂大氣都不敢喘。

這個人在短短日治十五年時間裡積累了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