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基本上是刑訊的累贅,嚴重地阻礙刑訊事業的健康發展。因為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刑訊的警察遞了幾根高檔煙之後,才連珠炮地招供的。
呼延謹安靜地坐在那隻刑訊椅上,兩隻手被告知不能隨便亂放,必須垂放於腰胯的兩邊。
這個小小的禁令看上去無關緊要,其實是凸肚警察變相地告知,你沒有多少人身自由。
呼延謹有一絲慍怒,但即刻消散殆盡。
他飽讀詩書,瞭然“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這類銘言,自然不會被輕易挫敗,更不會自我挫傷,以貽笑他人。
沉默片刻之後,凸肚警察的審訊工作正式開始。
凸肚警察問:“你的名字?”
“呼延謹。”
“我還是第一次審訊姓‘呼’的犯人。”凸肚警察有點自言自語,有點跟呼延謹聯絡感情,寄希望呼延謹快速坦白。
“不是姓‘呼’,是姓‘呼延’。”呼延謹並不馬虎,以前也有人不瞭解百家姓,管他姓“呼”的。
“奧,我記起來了,是有複姓這麼回事,你不是姓‘呼’,是姓‘呼延’,還真的搞錯了。”凸肚警察確實沒有怎麼研究過百家姓,跟一般文盲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
“嗯。”呼延謹對凸肚警察的自我糾錯點點頭。
“你多大年齡?”這也是例行的問話。
“三十有二。”呼延謹在“三十”跟“二”之間加了個“有”字,這也是稍有學問的人比較文縐縐的回答方式。
“三十二不就得了嗎,何必這麼囉嗦,還加個‘有’字?”凸肚警察問姓名的時候感覺被搶白,覺得這次可以奚落一番。
這個‘有’字,在‘三十有二’這個句子裡,表示回答方對問方的尊敬,但呼延謹接近外交辭令的儒雅之答成為凸肚警察搶白的藉口。呼延謹覺得爭辯無益,便道:“多一個‘有’字,確實見得囉嗦了!”
凸肚警察扳回一城,本來油光的臉在比較昏暗的刑訊室裡更顯熠熠光彩。
“你可知道你已經觸犯刑法了嗎?”他沒有說你已經犯罪了。
“我不研究刑法,你說我觸犯刑法,觸犯了哪條?”呼延謹想知道在凸肚警察的眼裡,到底身犯何罪?
凸肚警察見呼延謹問到刑法條款,朝記錄員一努嘴,記錄員翻開那本老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宣讀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記錄員的聲音很宏亮,呼延謹對凸肚警察所依據的刑法基本瞭然。
“可是,你知道嗎,我是記者,我參與賭博完全是為了掩人耳目,出於調查的需要?”呼延謹在凸肚警察丟擲的刑法面前覺得不得不說出事情的原委。
“參賭跟調查怎麼能混為一談,參賭就是參賭,調查就是調查,有多人指證你參賭,你狡辯有什麼用?”
“我有報社社長的授權調查書,允許我在一個月內接近賭博團伙的任何人,瞭解賭博的真相以及人員構成情況。”
“是啊,你們社長是授權你去調查,可是沒有授權你去賭博啊,這不就清楚了嗎!”
“可是,你知道嗎,賭博團伙的人陌生人是接近不了的,若不是扮演成一個賭客的話,是完不成這樣的使命的。”對呼延謹來說,調查是神聖的,是肩負的一項特殊使命。
“照你這麼說,調查賭博,就要去賭博,調查吸毒,就要去吸毒,調查嫖娼,就要去嫖娼,調查殺人,就要去殺人……”凸肚警察習慣於反駁,雖然這是一間刑訊室,但凸肚警察並不認可刑訊逼供這種粗鄙的方法,他習慣在法理上沉重打擊犯罪分子,在邏輯上擾亂犯罪分子的思維。他的一長排句子,甚是有力。
呼延謹自始至終認為自己是無罪的。
可是在充分認為自己無罪的基礎上,思考凸肚警察的有罪推理,似乎覺得也有一定的道理,罪與非最,難道就這麼模糊!?
想到這裡。呼延謹清秀的眉宇有一絲暗淡下來,他原以為自己是一朵鮮花被硬插在牛糞上,但現在,他感覺牛糞已經無處不在,只要是朵鮮花,必須插在牛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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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歷史學家
呼延謹被提審後回到107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