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中心人物是新娘,當新娘披紗捧花踏著紅毯緩步向前時,寫她的動、靜(真個靜如處子),寫她的今、昔(盛妝的新娘比平時“粗服”分外豔麗),寫你眼中的常、變(捧花是“常”,花球的種類是“變”;披紗是“常”,禮服的款式是“變”),寫你眼中的表、裡(一面戀戀不捨她的少女時代,一面興奮地迎接婚姻的甜蜜)。
直 敘(4)
重要性僅次於新娘的,當然是新郎。他平時不拘小節,今日十分整潔(今、昔),他呼吸迫促,卻竭力鎮定從容(表、裡),他照例手中握著一雙白手套,卻不知在什麼時候只剩一隻了,他竟完全沒有發覺(常、變)。除非另有特殊的理由,我們會詳細寫他。
什麼是“另有特殊的理由”?這是說,來賓中間突來了一個名人,他這人十分忙碌,簡直行色匆匆,他的自信心又特別強,簽下的名字比別人大三倍。這倒頗能增加婚禮的喜氣。這就值得寫了。有一次我參加一個婚禮,新娘腿部殘障,不良於行,由新郎攙著一同走到證婚人面前,新郎不讓伴娘攙她,一定要親手攙來攙去,而新郎是英俊的,健壯的,溫柔的。在這個婚禮上,新郎恐是我們筆下第一個人物了。
通常證婚人在婚禮上並不受大眾注意,可是有例外,如果他在致詞時確實說了幾句有益世道人心的警語,我們不寫出來未免可惜。在戰爭的年代發生過這樣的事:婚禮進行到一半,證婚人、介紹人和來賓都逃走了,因為戰爭來了。新娘得洗掉化妝換穿舊衣再逃,新郎陪著她,就在他們手忙腳亂的時候,一個將軍走進來喝問原由。將軍替他們證了婚,發給他們通行證。這時,焦點人物就是證婚人了。取材有主從,所以文筆有繁簡,不宜平均。作記敘文不可平鋪,不可平均,也最好做到不平滑。不平滑,文章才有表有裡。“表裡”的意思是,我們通常看事只能看見一面,就像看戲,只看見戲臺上張飛對劉備很恭敬,沒看見他倆剛剛在後臺互相指著鼻子叫罵;就像看人,只看見他穿了一身舊西裝,沒看見他口袋裡有一疊大鈔;就像看畫,只看見現在一池荷花沒看見冬天一灘汙泥。俗語說:“只見賊吃肉,沒見賊捱揍。”從前地方上有私刑,抓到小偷就吊起來打,做賊的只要不失風,日子倒過得比一般人舒服。
鄉下老太太都說世事有“裡三層外三層”。簡化一下,姑且說裡一層外一層吧;倘若能既見其表,又見其裡,文章就格外生動。我們不寫報告文學,不做調查研究,又怎麼知道里一層?不知道就算了,不過有時候那蓋在“外一層”下面的“裡層”,偶然會露出一點端倪來,就像外面黑裙飄動讓我們看見裡面有一條紅裙子,雖只恍惚一角,卻已耐人尋味。這一瞥所得,往往很有用處,抓住了,就可以使文章生色。我們在作文課堂上那點時間,那點篇幅,也只有這麼一丁點兒用武之地,無須貪多。
圖畫不但把立體的事物固定在平面上,也把時間停止、空間切斷。它展示出來的是“外一層”,但是,據說,有一個畫家先畫一匹馬,再在馬蹄旁邊畫幾隻飛舞的蝴蝶,以表現“踏花歸來馬蹄香”的情景,就隱約露出“裡一層”來。口袋裡裝著成疊的大鈔、和皮夾裡只有車票零錢的人,單看衣冠也許難以辨別,但是其中之一聽見了“當心扒手”的警告會伸手摸摸口袋,於是洩漏了“裡一層”的玄機。有一個家庭主婦,婚姻似乎十分美滿,後來她不幸得了重病,終至不起,臨終時低聲喊一個人的名字,顯然是個男人的名字,那人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兒子,不是她的哥哥,誰也不認識那個人,只有年老的奶媽知道那個名字是誰,她在喊初戀的情人!她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快樂。這真是“豁然開朗”,接著又煙霧迷濛!
世上不知有多少事,只因為多出來一丁點兒,我們才得到好文章。記得有個老和尚,平素吃齋唸佛,有一天生了急病,入院開刀,開出牛排來。記得有個雜貨店老闆跟太太激烈爭吵,下午開獎了,店裡還有兩張獎券沒賣掉,老闆太太說:“不退回去了,自己留著碰碰運氣吧,賣了二十年獎券,月月看人家中獎,怪眼熱的。”可是她的丈夫堅決反對。他對獎券的看法是:這玩藝只能勸人家買,自己從中賺些蠅頭微利。吃齋唸佛的老和尚有個“裡一層”,它藉著牛排露出一角來;一臉熱情勸人發財的老闆也有“裡一層”,從只賣不買露出一線邊緣來。露出來的都不多,都若隱若現,這就夠了。
直 敘(5)
回頭看那個“聽榜”的例子:當時全家欣喜若狂,只有那個考取了的人倒頭便睡,他在考前考後受了多少折磨啊,這是“裡一層”。或者,他沒睡,他的爸爸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