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照舊。
小三是一個身高一米七九,長相帥氣打扮時髦的男人,二十四五歲的模樣,穿著一身黑色的休閒服,在火車站外面溜達著。
一雙看似滄桑的眼眸,卻在來往行人的身上來回掃視著,尋找適合下手的目標。
小三是他的外號,一般在火車站附近擺攤的小商販見了他都得喊他三哥,準確來說,小三是個扒手,但他是個高階別的扒手,手下有二十幾號人,全靠順手牽羊過活,平日裡動手前還要打點附近的巡邏協警,所以小三總是很勤快的,一次又一次指揮著手下動手。
“嗯?”小三的目光遊離許久後終於鎖定在了一個剛剛提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從火車站裡面出來的年輕男子身上,微微側過頭去揚了揚下巴,三個早已守在一旁的扒手會意,相互間打了個眼色後圍了上去。
這個被當成了肥羊的年輕男子二十五歲左右的年紀,留著一頭遮臉長,手中提著的行李箱顯得很陳舊,背上揹著的牛仔布包也是一個洞一個洞的。
按理來說,這種人是扒手最不願意靠近的,尤其是他是從裡面出來的,而不是從外面進去的,這樣一來的話,這種人身上的油水就可想而知了。
不過,小三卻偏偏選擇了他作為下手目標,這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因為這個人身上的穿著打扮雖然看起來很對不起觀眾,典型的從鄉下小地方進城打工的農民工裝扮,但是,讓小三打定主意對他下手的原因之一,就是這個年輕人之前無意間露出的,戴在右手手腕上的金鍊子,很粗。
並且在裸露的一瞬間,他就很謹慎的一縮手,用衣袖再次將這條鏈子遮了起來,憑藉小三多年的扒手經驗,他立刻就斷定,這個人是隻肥羊!一隻經過喬裝打扮後的肥羊!
況且,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對他下手就算最後沒得到什麼好處,也不會有什麼損失,試試而已,又不會少塊肉。
心裡打定了主意,那三個扒手也已經緩緩對那個年輕人形成了包圍之勢,小三的臉上露出了酌定的微笑……
“哼!”
“砰砰砰……”
“呃。”就在小三認為大局已定的時候,那之前看起來還是恍若未覺的年輕人卻忽然冷哼一聲,甚至都沒有絲毫的前奏,放下行李箱後在電光火閃之間,一雙腿以閃電般的度踢出,整個過程僅僅用了不到兩秒鐘時間,三個圍上去的扒手已經慘叫著倒了下去。
小三臉上的微笑凝固了……
“媽/的,敢動老子的人!”接著一年多時間都順風順水的小三暴走了,大拇指與食指相交,抵在嘴巴中吹出了一聲響亮的哨聲,十幾個就在一旁站著壓場的團伙成員唰唰兩聲就把那年輕人圍了個水洩不通。
“不想死的,滾。”年輕人剛剛彎腰準備提起行李箱離開的動作僵持了片刻,收回了已經伸到行李箱上邊的手,站直了身子,被頭遮住了大半的臉上透露著絲絲冷意。
“小子,以後惹事前最好先打聽打聽對方的底細。”年輕人的告誡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小三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把彈簧刀,在手上把玩著說了一句,然後一揚下巴:“教教他怎麼做人。”
“喝!”小三的話剛剛出口,年輕人甚至連背上揹著的牛仔布包都滑落到了地上,不給那些扒手們掏傢伙的時間,抬起左腿上身微微下傾,狠狠的一腳落在了某個倒黴扒手脖子與肩部相交的位置,只聽見一聲悶響,那扒手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嘴角溢位了鮮血。
“砰…梆……”
兩分鐘後,年輕人面色如常的背起牛仔布包,提起行李箱,在小三驚駭欲絕的眼神中回頭瞟了他一眼,留下倒了一地的扒手,很淡定的鑽進了一輛計程車中,開口道:“去樂清。”
【ps:唉,被幾個書評影響到了心情,怪鬱悶的,本想留著晚上更的,現在寫好了就現在更了吧……求支援。】
………【第六十七章:成員聚首】………
十二月十六號這天下午,郝雲陽懷揣著複雜的心情,載著花柳成蔭和小艾二女朝著柳市車站駛去。
和花柳成蔭以及小艾一樣,彩雲飄飄醉江南、向天問道、冰兒、木樨桐同樣也是先在溫州碰頭之後,才打電話通知郝雲陽他們什麼時間會到柳市。
郝雲陽接到電話的時候還愣了許久沒反應過來,因為他昨天才給向天問道打過電話,他說是要過幾天才到,先在看來,郝雲陽是被這四個人聯合起來給耍了。
車子緩緩駛進車站,在一旁將車子停下,郝雲陽開啟車門下了車,花柳成蔭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