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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1年制定了《表達自由法》,作為《出版自由法》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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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歷史學家安德松說:“瑞典歷史實際上就是一部帝王史。”這觀點即使在瑞典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國王在瑞典歷史上,尤其是在中近代歷史中曾起過重大,有時甚至是決定性作用。古斯塔夫•瓦薩是現代瑞典的締造者,是他建立起中央集權的、世襲的瑞典封建王國;其孫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南征北戰,開疆拓土,使瑞典成為歐洲強國;卡爾十四世則是瑞典現行的和平中立政策的奠基人。王族史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瑞典的歷史。

瑞典作為國家,形成於11世紀,即海盜時期末葉(約1050年前後)。但由於缺乏詳實史料,歷史學家至今無法對其具體形成過程給予出明確解釋。

在歷經近千年的歷史變遷中,瑞典先後共有69位國王(女王)*登上了御座,這也包括當今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

透過拙作,讀者不難發現瑞典王族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即建立在古代原始民主基礎上的民主傳統。這種民主傳統不同於現代民主,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為現代民主的建立和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海盜時期(8-12世紀)的瑞典仍停留在歐洲大陸古代的氏族社會里,實行部落議事制。據說那時海盜被捕後,人人都說他們自己是首領。史學家認為,他們集體行動的各種事項也許確是經全體成員討論決定的。瑞典人至為其海盜時期振奮人心的歷史驕傲。他們奉海盜為頂天立地的英雄,頌揚他們驍勇善戰,充滿豪氣;南征北討,所向無敵;在波濤洶湧的海上與自然搏鬥的大無畏精神和高超的造船技術。海盜為他們留下一部驚天動地的歷史,也為他們留下尊重民主的精神。

據可靠文字記載,瑞典各地從9世紀起就建立起三級公民大會制度:村民大會、教區大會和省級大會。各級公民大會按期召開,討論和決定各自範圍之內的事,如訂立村約民規、解決糾紛,決定何時播種、何時收割、何時海盜船出海等。省級公民大會的一個重要任務是選舉或廢黜國王。

埃裡克•塞蓋爾斯薩爾(“常勝國王”)也許是瑞典歷史上第一個被當時大部分地區首領承認的國王。據說他在塞格圖納建城,於公元985年左右在烏普薩拉附近大敗入侵海盜而一舉成名,繼而南征,迫使哥特蘭、丹麥臣服。他和他的後代統治瑞典一百多年。

中古時期的瑞典人信奉傳說中的神明奧丁。他們認為國王是奧丁的後代,是天子,因而王權是神聖的,國王只能由王族裡的人擔任。但王權不是絕對的,不是世襲的。王位空缺後要由省級公民大會在數個合法的王位繼承人中選舉產生。國王不能獨繼專行,而必須服從公民大會決議。冰島史學家斯圖爾魯松對1030年在烏普薩拉舉行的一次公民大會有段生動的記載。

當時挪威與瑞典發生衝突。挪威國王哈羅德提議談判解決糾紛,而瑞典國王埃立克松則要用武力決一雌雄,並準備發動戰爭。他的好戰態度遭到其他家族的強烈反對。在公民大會上託尼發言,警告國王說:“如果你不按我們的要求辦事,我們決不容忍你這個無法無天的搗亂鬼,我們將與你為敵,並且殺掉你。我們的祖先就是這樣做的。在姆拉坪已經有5個像你一樣傲慢的國王被丟進了井裡。好啦,快回答,你究竟何去何從?”與會者以熱烈的喝彩對發言人表示支援。國王當即表示服從大眾意志。他承認國王歷來是與農民一起並且按照農民的意願來治理一切。

直到中世紀末瑞典的版圖還幾乎是長方形的:從南部卡爾馬,到北方拉普人集居的叢林地區,從西邊的約塔河畔的勒德瑟,到東部與沙俄接壤的維堡,全國分成20個區。各區以森林、山崗、湖泊為自然疆界,地理上、經濟上自成一體。南部和中部土地肥沃,是最重要的農墾區;北部為森林區。十三世紀前國王多居南方的哥特蘭島,他的王權實際也只限於哥特蘭島及其附近地區。只有當國王一年一度去各地巡狩時,才顯示他是全國的主宰。平時各地區首領是當地的實際統治者。不過國王在這些地區設一侯爵,為其代表,侯爵擁有兵權,統率他所轄之軍隊(稱之為leding,即海盜時期沿襲下來的軍事組織),因而國金有權調動一定數量的戰船廠,控制波羅的海的海岸。

1125年埃立克家族的第12個國王被謀殺,各路諸侯揭竿而起,自立為王。這種